第2章 重婚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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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几天的账单整理,聂厦辉在两个月内一共花了我七千块钱。

一部两千多的手机,两双一千多的球鞋,还有买衣服的钱,以及他没钱吃饭,程瀚启给他的转账。

七千块,比我一个月工资都高,程瀚启还真是大方!

在律师的帮助下,半个月内,“借款”被尽数追回。

聂厦辉之所以会爽快还钱,是他单方面以为,只要我拿到钱,他就能从拘留所顺利出去。

真是好笑。

判他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