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刘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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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南方这鬼气候。”他在心里吐槽,又忽然幻想:“要是能有个便携式随身空调多好。”

这边气温比较高,而且夏天紫外线比较强,属于是又湿又热,甚至不出汗衣服都能湿透。

想着想着,忽然有了灵感:要不搞个可以使用任意高低温环境的空调衣服?这肯定能赚钱!

虽然是幻想,但其实可行性很高,这世界有超神学院,要是能有超神学院的科技帮助,搞出空调衣服来并不难。

但要去求超神学院,他又有点不愿意,毕竟在他心里超神学院是外星人,吃人嘴短,拿人手短,求别人帮忙,那就要欠下人情,而人情欠下来,对方就有可能漫天要价的要他翻倍回报,他可不想给外星人卖命。

所以他还是准备等以后自己研制,做生意也不能想到什么就做什么,得事先做好计划,然后才能实施。

而晨辉此的逗音公司才刚起步,也没有足够的资金和人力去干别的事,所以还是要壹步步来,等逗音公司赚了钱后再进行其它公司的投资。

当然公司财务上已经入账很多,但即便他是公司总裁,而且他是私人企业,公司也是他的公司,他也不能动那些钱,要是不信邪动了那些钱,被人举报可是要坐牢的

因为公司财产不属于个人,而是属于团体,总裁也不能私自挪用资金,不然出了烂账,财务可不背锅,而且烂账会损失集体员工的利益。

因此有一条法律叫职务侵占罪,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财产,就属于侵占财产,已经不是违法那么简单,而是犯了法。

违法只是一种说法,告诉你这个事不能干,实际上事情可大可小,处理好和高层的屁事没有,甚至不会有刑事责任。

可要是有人要整你,那你就会因为这个违法而被整死。

所以违法等同于流氓罪,其目的就是为了让法律最终解释权在自己手里,说你是死刑你就是死刑,说你没事就是没事。

违法和犯罪是两种概念,犯罪是宪法,只要犯了罪就要受到审判。

违法则是一张嘴,说你有罪你就有罪,说你无罪你就无罪,所以现在的很多规定都是只说违法,不说犯法,就是为了能够灵活掌控法律。

可挪用公司财产不属于违法,而是犯法,属于犯罪行为,哪怕是公司总裁想要挪用资金,也需要做好详细的账目,给出资金的去向报告和规划报表,擅自挪用就会被判刑,这是判刑,判刑后就要进监狱。

晨辉自然懂这些道理,所以他绝对不会挪用公司财产,不然被人抓到小辫子会很难受。

在晨辉思考的时候,服务员端着馄饨上来,放在了桌上。

晨辉拿起勺子就吃了起来,但就在这时,忽然外面来了几个混混。

其中带头的那个让晨辉看着有点眼熟,那几人进来后就直接坐下来,眼熟的男子皮肤黝黑,眼大如牛,方脸阔唇,模样很丑,模样很凶,对着厨房位置开口:“老板,来几个菜。”

晨辉看了眼,对方有五个人,坐下来后就开始吵闹。

“嘿,那王八蛋,劳资一棍子就打得他入院。”

“闯子哥牛逼!”

“闯哥,这次当打手,赚了不少钱啊。”

通过几人的交流,晨辉算是明白了,那黑汉子叫刘闯,就是那个诺星战神。

这逼是混混,带着几个小弟,到处接活,其业务就是给人当打手,或者就是帮人解决问题,也就是解决掉提出问题的人。

也就是雇佣兵,给人干脏活,别人出钱,他们出手。

对于刘闯,晨辉没有好印象。

因为这货在动画里设定就是个混账,强暴民女,打断人腿,这是真出现过的剧情。

对于刘闯原先干了什么他不知道,但动画刚开场就是刘闯在对女人动手动脚。

有些人会不在意,认为刘闯只是调戏。

但刘闯把人拉到小巷子里,而且还把人给控制住,这就已经不是简单的调戏,而是准备强奸。

但因为葛小伦的突然出现,导致刘闯施法被打断,就成了强奸未遂,很多人就会认为只是调戏。

但实际上这是演绎手法,通过强奸未遂来洗白罪犯。

这小姑娘不是没事么,所以刘闯无罪,只是调戏而已。

可谁调戏会直接把人控制起来,还不管小姑娘反抗,直接上嘴要亲上去的,这即便不是强奸,也已经构成了猥亵妇女罪。

这是洗不白的,而且通过开头刘闯的剧情来判断,就可以断定刘闯绝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他必然是个惯犯。

还有个设定是他打断了警察盛安的腿,有些人会说刘闯肯定是因为被逼急了才打断警察的腿,所以是非对错不做评价。

这其实也是在洗白刘闯,因为刘闯开头就已经暴露,他在猥亵妇女,而且意图强奸妇女。

这种人打断警察的腿,竟然会有人说动画里没交代清楚,所以可能是警察的错,所以刘闯也可能是逼急了,所以才打断了警察的腿。

可关键是刘闯打断了警察的腿,愣是屁事没有,这就更洗不白了。

要是普通人打断警察的腿,那么肯定会被抓起来,至少判个三年。

但刘闯打断警察的腿,什么事也没,这说是警察惹不起刘闯,而不是刘闯惹不起警察。

这剧情就已经很明显,咱们来逐帧分析。

打断警察的腿,没有受到任何惩罚。

别说是警察,就是普通人互殴把人腿打断,那都是造成以重伤,还造成人残疾,不但要进行赔偿,而且受害者不依不饶,还会被判刑。

打断人腿,导致人残疾,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盛安被打断腿,刘闯什么事也没,说明警察根本惹不起刘闯。

刘闯猥亵妇女,盛安被刘闯打断腿。

总结就是,刘闯肯定是在干坏事的时候,正好被民警盛安遇到,于是就立即上前阻止,还要将其抓起来,然后刘闯暴怒之下就将民警的腿给打断。

如果刘闯是个普通人,他肯定不敢对警察动手,甚至也不敢下这么重的手。

可刘闯下手就是这么重,而且他表面只是个小混混就敢猥亵妇,这就很不简单。

哪怕只是小混混,猥亵了妇女,被报案后也是三年起步,但刘闯愣是什么事也没。

做坏事被民警抓到,顺手就把民警的腿给打断,造成受害者终身残疾,换成普通混混,至少判个十几年,但刘闯最多就是拘留了两三天就放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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