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刺杀达克赛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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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海兵败后,只能带着戈登、超人和蝙蝠侠等人开始逃亡。

戈登对福海劝说道:“福海市长,要不我们找个没人认识我们的地方,隐姓埋名重新生活吧,这次出逃我们还带着很多的金银珠宝,下半辈子安安静静的当个富翁,也挺好的。”

“不,我不能就这样眼睁睁看着,哥谭市的老百姓过这种水深火热的生活,我一定要把哥谭市给夺回来。”

“那现在我们怎么办呢?”

“擒贼先擒王,我们正面打不过,但我们可以派人去暗杀达克赛德,只要他一死,那一切就都好说了,即便他不死,我们也能在市里搞捣乱和破坏。”

“主意是挺好,可是这么危险的任务,要安排谁去做呢?”戈登问道。

“小丑,要不你去?”福海问道。

“我?”小丑惊讶地说:“我不去,反正我不下地狱,谁爱下谁下。”

“哈维,你能去吗?”

“我?”哈维双手乱扣,不好意地说道:“这么重大的任务交给我,这不太好吧?”

“你说哪里不好?”

“首先,我学历不高,只是个中专。”

“这和学历没关系。”

“那我户籍也不合适,我不是城市户口,我吃的是农业粮。”

“这和户口也没关系。”

“可我没有暗杀证,没有暂住证,没有上岗证。”

“这不需要考证书。”

“可我从未当过先进个人啊。”

“你只要肯去,那我就给你评为先进个人份子。”

“我没买学区房呢。”

“又不是上学,你要什么学区房?”

“我没有缴纳退休金和养老金。”

“你只要是去了,这个金,那个金,你也就用不上了。”

“任你说破天,我也不愿意去。”哈维说道。

“既然你们都不愿意去,那也只有我去了。”福海无奈的说道。

“好耶!”所有人都开始跳着欢呼起来。

就这样,福海在让小丑给他做了一番复杂的化妆,变成了类魔的样子后,独自返回了哥谭市。

现在的福海做为一名杀手,他要单枪匹马的完成暗杀达克赛德的任务,其余的人则在达克赛德势力管辖不了的农村地区蛰伏下来,为福海收集情报做他的后援。

福海在以前连一只鸡都没有杀过,他也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会成为杀手。

福海重新混进哥谭市以后,发现到街上处都是类魔,他们已经接管了所有的市政管理部门,由于自己已经被小丑化装成了类魔的外貌,所以一路上没有任何一个人对他起疑。

福海当天就住进了哥谭市中心的宜家旅店。

福海在住下后,便开始到处打达克赛德住在哪儿,毕竟是要暗杀嘛,要杀人总要先知道人在哪儿。

福海计划先向哥谭市区的类魔打听,在街面上看到当城管的类魔、当警察的类魔、当交警的类魔,甚至是路过的类魔,都会先向他鞠个躬,问一声大哥好,然后问:“这达克赛德平时都在哪儿办公啊?”

这种行为让任何类魔都看不出他是一个杀手,倒像是达克赛德的亲戚,专门从天启星来找他投靠的。

慢慢的过了一个月,福海把大街小巷附近的类魔给问了一个遍,可是这些小人物都不知道达克赛德平时住哪里。

很多类魔甚至都没听说过达克赛德,只知道荒原狼。

福海实在是到处打听不着,有些着急,最后没办法了他就想到去天启星驻哥谭市办事处打听。

福海当时去的是3号办事处,一进到里面,一个全黑的类魔就正坐在窗口。

“别怕,我们类魔虽然长得奇怪,可从不伤害无辜,说吧,你来办理什么业务?”类魔热情的问道。

福海说:“类魔大哥,你好,我想打听一下达克赛德~~~”

话刚说到这,福海就猛然停住了,冷汗也冒了出来:“真蠢,自己是个杀手啊!怎么能直接这样问事呢?都怪自己没提前准备,要是在旅馆排练一下就好了。”

此时福海的防范意识还不是很强。

那类魔看福海半天都不继续说话,很诧异,问道:“不用紧张,我说过了我们类魔绝对不会伤害任何人,我刚才听你问达克赛德,我不知道他在哪,可荒原狼是我的老上级,我可以介绍你去,你找他有什么事?我也可以代为转达。”

福海听完,觉得这个类魔真的挺好,为了感谢他就掏出了一个大金镯子,递了过去,说道:“大哥,我刚从天启星来地球,身上也没别的好东西,只有这个金镯子,你先拿着。”

看到福海掏钱的这一幕,类魔先是愣了一下,接着哈哈大笑起来。

福海本来到这里就是一个错误,但是他朴实的思想却阴差阳错的救了他,他以为类魔和地球人一样,帮忙是要收礼的。

可那类魔却以为,福海是因为负伤来找人投靠的,因为这种情况每天都在发生。

那类魔对福海很热情,他忙把福海放给的金镯子又给福海硬塞了回去,告诉福海不用这样,收礼是犯错误的。

然后微笑着告诉福海:“荒原狼就住在原布鲁斯韦恩大楼下胡同里的平房,可以去那里找他。”

类魔还专程出门,给福海详细的指明了方向,虽然福海对这一带很熟,但还是演戏似的听完了他的指路。

福海出门后,越想越觉得这个类魔真不错,他既然不要金镯子,那就用自己的活动经费,在百年老店威廉熏酱铺买了两个酱肘子,回来要送给那个类魔。

类魔对着去而复返的福海说道:“兄弟,你这肘子我不能要,但我要是不收你的,你会觉得我这人别扭,显得见外,那我就吃你一个肘子!”

那类魔也从自己的饭盒里拿出两个大猪头,对福海说:“兄弟,我吃你一个肘子,你吃我一个猪头,你要不吃,我不乐意!”

无奈福海也只能啃起了一个猪头。

“两个猪耳朵就够了?你怎么吃这么少啊?你吃猪头还吐骨头,你是不是牙口不好。”

“昨晚还在天启星的时候,刚生吞了两个人,现在不饿。”福海心想,我是化妆的,又不是真的类魔,怎么可能吃得下一整个猪头。

“兄弟,你以前在天启星的时候,吃人我管不着,现在来地球了,可不能再吃人了,咱们类魔要想办法多做好事,不能让这里的老百姓害怕。”

“谢谢,你这魔真好。”福海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