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后三日,沈琬变得“畏畏缩缩”,怀疑的种子一旦埋下,她不得不抱着警惕。虽然她不知道面前之人是否是权势滔天的摄政王,但为了保住小命,她还是小心翼翼为好。
那几夜,沈琬几乎是任由摆布。
那人让她做什么,她便乖乖听话。
但好在,男人除了上药并无过分举动。
第四日,晨曦透过窗子暖洋洋射进来,沈琬迷蒙着眼睛,轻轻打了个哈欠,她活动了下身子,不得不说,男人带来的药还是很有效果的,几日下来,伤口几乎完全愈合,没有留下一点伤疤。
她端坐于铜镜面前,思前想后,还是没能找到男人这样对她的原因。难道说,他对她有意?前世,她与摄政王并无渊源,仅仅搭过一句话。
彼时,她跟着未婚夫三皇子进宫。她站在李钰身边,跟着叫了一声摄政王。男人压迫感极强,沈琬不敢轻易抬头,她只记得那时她怯生生地偷看了一眼,只见摄政王生得面容不凡,那是与生俱来的上位者的气质。
正好,摄政王低眸扫过一眼,她被吓得一激灵,下意识躲在李钰身后,像做错事情一般低下头。
她无措地绞着手指,这人太可怕了,他的眼神,好像要将她拆吞入肚。
一个恐怖如斯,一个细心为她上药,想到这,沈琬摇了摇头,这不可能是同一个人。摄政王那样位高权重的人,又怎么会看上她?
况且,她可不想跟那样的大奸佞扯上关系,动不动就杀人,她脖子那么细,他哪天要是不开心,轻轻一掐,她就能香消玉殒。
重活一世,她一心只想复仇,远离纷争,然后守好自己的一片天地,找个平凡的夫君平淡过一生。
就在这时,阿白也从被子里钻了出来,它小跑着跳到沈琬怀中。
阿白,是猫儿的名字。
沈琬点了点猫的鼻子,怎么会有人给一只全黑的猫取这样的名字,有病。
阿白不白,相反,它是一只通黑体毛的小奶猫。
胖乎乎的,脸上全都是肉,它轻轻蹭着沈琬,好像是在撒娇求摸,见此,沈琬揉着它的毛发,胡乱一通,把它搅得乱七八糟。
季月一进门,看到的便是自家娘子手里举着一只玄黑色小猫,一人一猫,四目相对。有些许滑稽,她没记错的话,娘子生来就不喜欢这些阿猫阿狗,她说这些小动物肮脏,若是养的娇了,些许还会跳到你的头上作威作福,如今这势头,怎么看怎么不像是自家娘子的性子。
莫非,脸毁了,性情也变了?
“娘子,我们该出发了。外面的车夫等了许久,我这就为您梳妆打扮。”季月上前,盈盈一拜,已经为沈琬打点好一切。
沈琬点点头,但目光仍然聚在猫儿身上,她把猫放到地上,揩了揩衣上的毛,抱怨道,“阿白你好胖,我腿都要被你坐断了。”
季月嘴角一扯,果然,娘子还是不喜小动物的。
一看,这黑得像煤球的猫,也能叫做阿白?
但季月也没多问,身为娘子身边人,她知道哪些该问,哪些不应该问。
她最引以为豪的,便是不擅自揣测娘子的意思。
娘子说向东,她绝不往西走。
沈琬打从娘胎里出来就是个金贵的身子,梳妆打扮后,她望着铜镜中的美人,弯弯柳眉似蹙非蹙,樱桃红唇万人欲尝,若非生在富贵权势的沈家,沈琬这副样子恐怕是红颜薄命。
“季月,取我那件灰暗蓝色的衣裳来。”沈琬今日的打扮倒是比平常要素净许多。
她又拿出柜子里的簪子,簪子仅仅点缀着一颗宝蓝色的珠宝,大气温婉,尽显大家闺秀的风范,但又不失弱柳扶风,我见犹怜的姿态,好像大风一吹,就能倒在地上。
“娘子,您这样,像极了二娘子。”季月一语中的。
听到这,沈琬勾起一抹淡淡的笑,这正是她想要的。
会哭的孩子有糖吃,既然沈芸会装可怜,那她也能装,甚至还能更胜一筹。
两个时辰过后,主仆二人便来到了一处阴暗潮湿,嘈杂喧嚣的地方。
——京城最大的黑市。
也就是奴隶买卖市场。
在这里,奴隶可以随意被买卖被殴打,三日之内,如果没有买家愿意将笼子里的奴隶买走,那他就会被鞭子活生生打死。
这些奴隶大部分都是最底层的人,当然,也有意图谋反被打入大牢的世家。
这里到处都散发着一股腐朽的味道,沈琬蒙着面纱,一是为了遮挡她划破的面容,二是隔绝难闻的气味。
“娘子,我们还要走多久啊。”一旁的季月捂着口鼻,硬憋着不吐出来。
娘子明明说要带她来一个好地方,可这里是她见过最肮脏最恶心的“市场”!奴隶们无异于阿猫阿狗,甚至连畜生都不如,想打便打,想杀变杀。
沈琬加快脚步,应答道“快了。”
她一定要赶在舒若亭和沈芸的前面将郁莫带回沈家。
郁莫,前世是她沈家的一个马夫。
起初,她并不将这人放在心上,但后来她偶然听到舒若亭的秘密谈话,郁莫是邻国皇子,先皇驾崩,七子夺嫡,在争夺皇位的过程,郁莫身受重伤,逃亡时被赤燕被卖入黑市,沦为任意欺辱的奴隶。
她想得到他,最重要的,是因为这人武功高强,以一敌百不在话下。
若能将他收入麾下,成功报仇指日可待。加上日后他恢复皇子的身份,或许会看在主仆一场护她左右。
逛了一圈,沈琬还是没能够找到郁莫的身影,难道说,舒若亭已经提前把他带走了?
就在这时,角落传来一声巨响。
“娘子你快看!”季月高声大呼。
沈琬顺着目光,只见一男子被另人从空中狠狠摔下,摔人的人正是郁莫!
他生得高大威猛,赤裸着上半身,浑身的腱子肉充斥着男性独有的荷尔蒙,腹肌上新伤旧伤交杂在一起,狰狞丑陋,但那一张脸,却没有一点伤口,他生得剑眉星目,眼眸似狼,带着狠厉。
小麦色的肌肤健壮有力,是京城细皮嫩肉的贵公子比不上的。
沈琬觉得,他要是一拳下来,她能够被干死。
她汲了口气,深呼吸,拼了!
他一个男人,总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打女人吧。
季月上前为沈琬挤开人群,“让开让开!都给我家娘子让路!”季月自小就跟沈琬一起长大,沈琬骄纵,她到底也沾上一点。
“我家娘子说了,这个奴隶,我们要了!”季月大声呼喊,却迟迟不见这奴隶的主人。
半晌过后,被摔的那人缓慢站起来,一瘸一拐,嘴角还挂着血丝,伤得不轻。
没猜错的话,这就是郁莫的卖家。
男人跛脚走上前,扑通一声跪在沈琬面前,急切求饶道,“娘子,您把这贱奴带走吧,我送您!”
沈琬未作答,那人便以为她要反悔,哭着道,“娘子,这贱奴生性恶劣,我不过教训他几下,他便要将我往死里揍啊!我不要了,我倒贴您钱,您把他带走吧!”
说着说着,卖家当即就脱下衣服向众人展示他的伤口,上半身,几乎全都是淤青,见状,众人倒吸一口凉气,谁人不知谁人不晓,这赖皮光头经营奴隶市场多年,只有他教训别人,哪有被人教训的份。
见此情景,季月也怕了,她应声附和,“贱奴!”这样的人,留在身边就是一个祸患。
她目光转了几下,对着沈琬道,“娘子,我们还是回去吧。”
就在此时,沈琬在众人惊呼的目光中,柔声道,“这奴隶,我要了。”
卖家狂喜,笑呵呵。
季月:“!”
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