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煜满心好奇,白银级别的风系灵猿究竟有多厉害?一想到这儿,他心里就乐开了花,连胃部也暖洋洋的,原来是麒麟草的能量开始在体内发挥作用。他哪还顾得上其他,当即就热火朝天地操练起来。
半小时转瞬即逝,此时的李煜,浑身红得像煮熟的大虾,“呼——”地喷出一口白气,随后活动起筋骨。好家伙,他能明显感觉到,胸中的气血已经有二寸粗、一尺长了,再涨半寸,就能开启炼肉阶段。这可真是实力提升两开花,身体素质和气血修炼齐头并进呐!
等山神祭忙完,得赶紧去武馆找何师兄。李煜心里清楚,自己的短板就是实战打法,得好好补补,不能光有一身蛮力,要成为一个真正能在战场上大杀四方的骁勇武者。而且,都过去小十天了,卢师兄那边武器锻造估计都到关键时候了,也该去瞅瞅成品啥样了。
李煜畅想着未来,心里满是期待。突然,脑海中的山神令像被点亮的灯塔,猛地大放光芒。
【风系灵猿融合过半,领悟天赋技能——风遁,得山神之主眷顾可进化为神通——风神变。】
“真的假的!”李煜兴奋得差点蹦起来,他之前的预感成真了,融合度过半果然有惊喜!
刹那间,他福至心灵,一种奇妙的感觉涌上心头。李煜迫不及待地激发这股奇妙感觉,想看看这“风遁”到底是啥名堂。
好家伙,眨眼间,四周的风元素就像被施了魔法,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前方的风好似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风阻一下子没了;而两侧和身后的风呢,却如同无数双有力的大手,稳稳地托着他的身体,使劲往前推。
周围的景象飞速后退,等李煜回过神,“砰”的一声,整个人结结实实地撞在了通道拐角的岩壁上。
“咳咳!”李煜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灰溜溜地重新爬回石穴。
原来这风遁是个特别耗体力的位移技能!就这么一下,约莫五分之一的体力瞬间没了,在神经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就已经跨越了十五米的距离,直接撞墙上了。
“这么说,要是全力激发风遁,我能瞬移百米?”李煜心脏砰砰直跳,这也太牛了吧!他又把目光投向那个神通——风神变,不会真像字面意思那样,能变成风神吧?那可就逆天了!
山脉之主眷顾度这个概念,也第一次在他心里清晰起来。以前这玩意儿就挂在山神面板上,李煜一直不知道有啥用,也不知道咋获取。现在总算是知道用处了,可怎么获得眷顾度,他还是一头雾水,急得他直抓耳挠腮。
估计是自己实力还不够,还接触不到眷顾度这层面的事儿。毕竟想想也知道,要让一座山脉都眷顾自己,没点真本事、不大干一场,肯定不行。
李煜强压下内心的激动,开始检查自己的其他能力。风压操纵居然涨了三百,达到了九百斤,这提升速度,简直像坐火箭一样!
接着他又看向自己的两只妖兽。玄平只差27点就能进化,阿宝差31点,青岩嘛,还早得很,等它成年就已经很厉害了。
等等!李煜突然愣住了,他记得上次看的时候,进化点数好像还是40多点呢。一整株麒麟草精华能提供30多点进化值,就算切割的时候有点误差,也不至于让玄平少10点啊,它才吃了六分之一,满打满算也就5点。
难道是自然增长的?李煜琢磨了半天,也问不出个所以然,只能把这事儿归结到自然增长上。不管咋说,能减少进化点数,总归是好事。
李煜最后看了一眼这个石洞,不得不说,这儿可真是个绝佳的庇护所,离灵植山谷地也不远,以后可以把这儿当成据点,慢慢改造。不过在这之前,得先把那尸骨搬出去埋到灵地里,不然每次来都膈应得慌。这就好比自己的床榻边上,哪能容别人随便躺着,哪怕是具白骨也不行!
干完这活儿,李煜的体力恢复了不少,他决定试试完整版的风遁。
风力稳稳地托举着他,阻力瞬间消失,百米的距离眨眼就到。可这一下,他的体力就像被抽干机抽空了一样,浑身虚脱,连走路的力气都没了。他赶忙让玄平把自己托起来,一点一点爬回木屋。
看来这风遁在战斗中可不能乱用,不然一不小心就成了别人案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
搞清楚了新技能,李煜休息了一会儿,便带着玄黄回去美美地睡大觉了。
天刚蒙蒙亮,卯时五刻,静谧的清晨就被一阵“砰砰”的敲门声打破。那声音急促又响亮,在安静的街道上格外清晰,一听就知道敲门的人很着急。
别担心,可不是有人来闹事。如今整个芙蓉市,谁不知道李煜的身份啊,借他们几个胆子,也没人敢来招惹。敲门的是朝再的孙子朝江明,他一大早就赶来,肯定有重要的事儿。
朝江明站在门口,规规矩矩地拱手行礼,说道:“煜哥,我爷爷让我来问问,祭祀流程你都熟悉了不?还有祭文,不要求你一字不差地背下来,但读的时候可得流畅,千万别磕磕巴巴的,那可就坏事儿了。”
李煜一听,立马说道:“要不我给你读一遍,你帮我听听,看行不行?”
朝江明犹豫了一下,想着这事儿确实重要,便点了点头,“那就麻烦煜哥了,我可得好好听听。”
在祭祀山神这件大事上,哪怕李煜是叶师亲传弟子,也丝毫马虎不得。要是干得不好,被乡民们唾骂那是肯定的;但要是干得漂亮,那可就不得了,出去都能被人当成芙蓉市的一号人物,这事儿可是利弊参半。
李煜昨晚回家,虽然累得不行,但还是强打精神,诵读祭文十多遍,自己觉得已经没问题了。
此刻,他和朝江明面对面站着,神情庄重地诵读起祭文:“山神明鉴,吾辈借芙蓉邑之沃土,西蜀崇山之灵蕴,托万众之信赖,汇黎民之期盼,今率百姓虔诚肃立于神前,谨呈此祭文以敬献......”
一刻钟过去了,李煜停下诵读。
朝江明满意地点点头,称赞道:“煜哥办事就是让人放心,就这水平,到时候乡人们肯定得夸个不停。”
李煜赶忙谦虚地回应:“我可比不上朝老,还得多向他学习。”
朝江明又接着问:“祭文没问题,那祭祀流程你熟悉了吗?”
李煜拍着胸脯说:“我可是在芙蓉市土生土长的,每年都来参加祭祀,就算没吃过猪肉,还能没见过猪跑吗?你随便问,我肯定答得上来。”
朝江明也不跟他客气,直接问道:“司祭喊完‘上牲’后,主祭应该干什么?”
李煜立马流利地回答:“先上香,再祭酒,然后念祭文。念完后,让乡民们跪拜,放完鞭炮就可以下祭台了。”
朝江明听了,再次点头。祭文和流程都熟悉,看来是没啥问题了,只要大体上不出差错就行。
“好,祭祀在午时一刻开始,巳时三刻我就来接煜哥。到时候你得穿件干净整齐的衣服,要是没有,我就去给你找一件。”
李煜连忙说:“那倒不用,我自己有一套合适的。”
“行,那就巳时三刻见。”说完,朝江明就离开了。
看着朝江明远去的背影,李煜心里忍不住有点小激动。一想到待会儿要在上千乡民面前上香、祭酒、诵读祭文,他也是头一回面对这么大的场面,心里难免有点紧张,默默祈祷到时候可千万别出岔子。
先洗个澡,让自己精神精神。李煜关上门,开始烧水、准备肥皂。他已经好些日子没亲手捕猎了,身上的血腥味早就散得差不多了,一般人根本闻不出来。
洗漱完毕,李煜把长发束得整整齐齐,再穿上师兄师姐们送的衣服,戴上那些宝物,往镜子前一站,嘿,自己都觉得帅得不行。
他走到桌前,手指有节奏地轻轻敲着桌面。只见桌子上的蓝珠像是被唤醒了一样,微微颤动起来,紧接着慢慢舒展开,眨眼间就变成了一条九寸长的玄黄五菱兽。它身上的蓝甲在晨光的照耀下,闪烁着迷人的光彩,漂亮极了。
玄黄像是跟李煜有心灵感应似的,沿着他的手掌爬到手腕处,然后首尾相连,一节一节地并拢收紧,严丝合缝的,竟然变成了一块蓝玉镯。李煜满意地把它藏在护臂下面,这才推门走了出去。
临近祭祀时间,青石街上比往常热闹了许多。李煜穿着的大氅可不是普通的披风,那是一种带袖子的宽松大袍,穿在他挺拔的身上,走起路来,自带一股潇洒俊逸的气质,和那些穿着普通麻衣的百姓一对比,简直太显眼了,一路上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许多乡民看到这一幕,心里那叫一个五味杂陈。昨天围观的只是芙蓉市的一小部分人,大部分人都是后来听别人说的。如今亲眼看到李煜这副模样,大家心里想法可多了。有的满心羡慕,想着李煜怎么就这么有出息;有的心里嫉妒得不行,凭什么好事都让他占了;还有的人真心为他高兴;更有一些人懊悔不已,后悔没早点和李煜结成亲家,白白放走了这么一个“金龟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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