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湘省检察院对王岳作出不起诉决定,至此已被羁押多时的王岳终于被无罪释放。检方在《不起诉决定书》中写道:王岳的购买和帮助他人购买未经批准进口的抗癌药品的行为,违反了《华夏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但王岳的行为不是销售行为,不符合《华夏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不构成销售假药罪。根据《华夏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和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