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两个灵魂合体,林威的伤口就像被打了鸡血一样,嗖嗖地愈合着。
新瓶装旧酒,这融合后的效果,简直比吃了菠菜的大力水手还猛!
林威现在是个“伤号”,急需营养来补补。
虽然这些边兵吃得跟兔子似的,清汤寡水,勉强能填饱肚子,但林威可是个特种兵生存小能手,这点儿苦他可不放在眼里。
他觉得自己就像个吃货版的鲁滨逊,只要能吃,啥都能变成能量源。
这几天,林威虽然躺在床上,但他的大脑可没闲着,跟开了挂似的疯狂运转。
他在思考人生、思考未来,思考这些都需要消耗不少卡路里呢!
现在,他已经欣然接受了穿越这个事实。
明末?崇祯?烂摊子?他前世在学校里,还有通过各种影视剧和小说,早就把这些历史八卦了解得透透的。
皇太极那小子野心比天高,多尔衮这个传奇人物也粉墨登场了。
鞑子们正忙着入关捣乱,大明内部则乱成一锅粥,官场斗争比宫斗剧还精彩。
农民起义也是此起彼伏,热闹非凡。
现在可是公元1636年啊,距离崇祯帝去煤山那棵歪脖子树上“荡秋千”还有八年,大明王朝眼看就要凉凉了。
李自成、张献忠这些大佬虽然风光一时,但终究只是历史的过客。
而那些拖着大辫子的鞑子们,即将在这片土地上耀武扬威,这简直让林威这个汉人血脉喷张!
了解了这些国情和自己的处境后,林威没有一蹶不振,更没有对着天空喊“妈妈”。
他心想:既来之,则战之。
前世他是特种战士,已经为国捐躯一次了。现在重生一回,成了明末的边兵,既然还是兵,那就得继续履行军人的职责,保家卫国!
其他的国家大事、江湖恩怨,他管不了那么多,也没那个能力去插手。
他只想做好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为国为民出一份力。
时代在变,但军人的初心永远不变,这才配得上“军人”这个称号嘛!
只是,林威现在这副躯体太弱鸡了,虽然年纪不大,也就二十来岁,但想干出一番事业来,还得先把身体练得杠杠的。
为了尽快恢复伤势,让自己变得更强壮,他得多吃点、多练点。
这不,晚饭刚吃完没多久,三更天还没到呢,他又被饿醒了。
看来,他的“吃货之路”才刚刚开始啊!
正当林威琢磨着怎么使唤身边那俩负责照料他的小兵兄弟,搞点夜宵填填肚子时,一抹寒光突然在他眼前一亮,吓得他差点没蹦起来。
“哎呀妈呀,刺客来袭?”作为一名老江湖,他的警觉性那可是杠杠的,不过嘛,咱得保持淡定,于是林威继续躺着装死鱼,只用眼角余光偷偷观察着步步逼近的“危机”。
要说这视力,进他们这部队,门槛儿就是1.5,晚上跟白天似的。这不,借着窗外那点儿比萤火虫还弱的月光,林威看得一清二楚——俩货,一个手持大刀站在门口,正是高勇那厮;
另一个,张华,正偷偷摸摸地举着钢刀往他这儿蹭呢。
月光一照,张华的刀跟镀了银似的,闪闪发亮,也正是这亮光,把林威从美梦中惊醒。
“这俩哥们儿是想玩‘兄弟情深,刀下见真章’吗?”林威心里那个嘀咕啊,赶紧在脑子里翻箱倒柜地找记忆,
“我啥时候得罪他们了?咱们可是战友啊,一起扛过枪,一起打过仗,出生入死的好兄弟,咋就对我亮刀子了呢?”
林威的三观差点儿没碎成二维码,但眼下的情况容不得他细想。
说时迟那时快,张华的刀已经带着风声朝他脑袋砍过来了。
关键时刻,特种战士的本能爆发,林威出手快如闪电,一把抓住了张华持刀的手腕,轻轻一带,张华就像被施了魔法,整个人不受控制地往前一扑,直接摔在了床上。
林威另一只手顺势一掐,张华的脖子就被牢牢锁住了。
“说,为啥想害我?”林威这“锁喉功”一施展,张华连喘气都费劲,更别说说话了,俩眼珠子直往上翻,手里的刀“哐当”一声掉床上了。
门口的高勇一看这架势,愣住了,心里暗骂张华真是个废物,怎么连个半死不活的病号都搞不定。
但他转念一想,这林威都病成这样了,怎么还这么警觉,身手还这么了得?
以前就算他没受伤,单挑也不是张华的对手啊,今天这是唱的哪一出?
高勇也来不及多想,一咬牙,心一横,决定来个杀人灭口,跟饿狼似的,嗖的一下冲过来,抡起大刀就砍。
在那场跟鞑子们的“混乱大派对”里,能活下来的,那可都是货真价实的“战场小强”啊!
这十八位仁兄,个个都是身怀绝技,深藏不露的高手。
林威呢,现在虽然身体跟被钉在床上似的动弹不得,但好在双手还算灵活,就像俩独立的“小马达”。
可惜啊,他身上连个“游戏外挂”的影子都没有,那些后世特种战士的高科技装备,对他来说,简直就是天边的浮云,连把帅气的军刺都摸不着边。
情急之下,林威一把抓起床上的大刀,就像扔飞镖一样甩了出去。
这大刀,他以前只在古装剧里见过,今天算是“实战演练”了,简直是“饥不择食”到了极点。
这飞刀,哦不,是“飞大刀”,虽然不是啥暗器,但威力嘛,嘿嘿,绝对能媲美暗器!
这一甩,还挺准,黑灯瞎火的,高勇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大刀就“啪叽”一下,正中他的大脸盘子。
林威虽然有伤,身子骨跟纸片似的,但这一刀,虽然力度不大,但也足够让高勇的脸变成“大花猫”了。
“哎哟喂!”高勇惨叫一声,脸上跟开了水龙头似的,温热的液体哗哗直流。
他哪还顾得上那么多,头一扭,腿一蹬,破窗而出,逃得那叫一个快,简直就是“脚底抹油,溜之大吉”。
林威这身手,躺在床上都能对付俩壮实的边兵,按说这已经够可以了。
但他呢,对自己那是相当不满意,累得跟狗似的,还暗骂自己“废物点心”。
瞧瞧这身板,弱得跟豆芽菜一样,真是愧对自己“特种战士”的名号啊!
这才发现自己手里还掐着张华的脖子呢,张华都快被他掐成“软脚虾”了。
林威赶紧松手,让张华喘口气。
张华好一会儿才缓过神来,魂魄归位,气血通畅,眼睛又睁开了。
林威刚才那掐脖子,纯粹是“做做样子,逼供一下”。
张华呢,迷迷糊糊的,感觉自己像是去阎王爷那儿喝了杯茶,又溜达回来了。
他怎么想也想不明白,自己怎么就被林威给制住了?林威那两下子,他可是清清楚楚,比自己小两岁,今年才二十出头,两年前还是被抓壮丁抓到战场上的。
个头没他高,力气没他大,拉弓射箭、骑马拼刀,哪一样都不如自己。
更何况林威还受了那么重的伤?可是,怎么就被这么个“起死回生”的病秧子给发现了,还制住了?
张华把脑袋都想破了,也想不明白。
但此刻,他哪还有心思琢磨这些,保命要紧啊!
于是乎,林威问啥,那家伙就竹筒倒豆子,一股脑儿往外倒,生怕漏掉半个字,最后干脆摆出一副“孙子样”,哭丧着脸哀求:
“哥们儿,我这是一时被猪油蒙了心,被高勇那小子忽悠瘸了,才干出这等缺德事儿。我不是人,我该被雷劈!看在我还拖家带口的份上,您就大人有大量,饶了小的一条狗命吧……”
说着,还自个儿赏了自己两记清脆响亮的耳光,那动静,跟放鞭炮似的。
“这孙子,真该千刀万剐!”
林威一听,好家伙,这理由简直比肥皂剧还狗血!穿越前,他在那些古装剧和小说里看过,什么兵痞子杀无辜百姓,提着脑袋去冒领军功,换银子换官位,没想到今儿个这事儿竟然轮到自己头上了。
这俩货色,居然要对和自己一起拼过命的战友下手,打算把他的脑袋当成鞑子的脑袋去换赏钱?
乱,太乱了!这世道,简直比恐怖片还惊悚!老百姓易子而食的故事,他以前当笑话听,根本不信,现在算是开了眼了,信了!
连战友都能这么坑,这世界,简直就是个人吃人的地狱。
这么一想,他突然恍然大悟,大明军队为啥干不过鞑子,原来问题不仅仅出在战斗力上。
难怪崇祯皇上最后只能上吊自杀,难怪大明三百年的基业,说崩就崩,几年十几年间就烟消云散了。
“气煞我也!”他刚想把这家伙的脖子当麻花拧,但理智还是把他从暴走的边缘拉了回来。
杀一个出气?治标不治本啊!再说,这乱世初来乍到,举目无亲,高勇那孙子早跑了,身边就剩这么一个“熟人”了。
既然他都撅屁股认错了,姑且就饶他一条狗命吧,毕竟,多条朋友多条路嘛,虽然这家伙现在更像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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