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枪?什么枪?”闻言徐安国脸上充满了疑惑。
陛下这是在试啥枪,试燧发枪吗?难道他不会害怕炸膛吗?
想到这里,徐安国脸上充满担忧的朝朱匡朔提醒道“陛下,你可要小心啊,这些洋人的枪容易炸膛,到时候损害龙体那可为时已晚了!”
“是啊是啊”
一旁的李伯也是附和道。
“哈哈哈哈,无碍无碍,两位爱卿真的多虑了,你们看,这枪不容易炸膛,射程,精准度和杀伤力皆是燧发枪的好几倍!”
“不信你们试试!”
一炷香后
“呼呼,这武器真乃神器也!陛下真乃神人!”徐安国满脸豆大的汗珠,体验过毛瑟步枪后,他才知道这武器的恐怖,对于他这个军旅之人来说,自然明白这种武器放到战场上的杀伤力有多大。
也知道此次与西班牙人的战争转机就在这些个步枪上!
“陛下,不知这枪支叫什么名字?”徐安国也没闲着,连忙问手中步枪叫什么名字。
朱匡朔听到徐安国的问题后稍微思考了一下,便回答道“就叫启明1770式步枪吧!这是我们的开始,是我们军事力量的开始!”
“启明1770式步枪,好名字!”徐安国在嘴中小声的读了一下,真心觉得这名字不错。
不仅表达了启明的志向,1771更显时间长,听起来反正非常的不错。
“徐安国听令!”朱匡朔脸色一变,严肃的说道。
“末将在!”徐安国连忙下跪听旨。
“朕命你在三天之内务必让所有士兵会使用此枪械,不求精,只求快,三天时间要让士兵学会连发,到时候西班牙人来了,不用瞄,直接一顿乱射,朕就不相信射不死他们!”
对于这个排队枪毙战术的时代,就算是乱射,五百支毛瑟步枪也能射死不少人,而排队射击不仅比乱射速度慢,而且西班牙人的燧发枪精准度不高,射程不远,怎么说都是自己赢。
这波,优势在我!
…………
另一边
圣弗朗西斯科外三十里的一处山地上。
安德森的保安连队就驻扎在这里。
“上尉,要是三天后他们不交东西,我们真的要进攻吗?”安德森的连副,卡特中尉询问道。
“哼哼,那当然,这群猴子如果不交钱和交人,我们就直接攻进城去,到时候肆意抢夺,估计还不止五千金比索,两万银比索!”
安德森对于大明满是不屑,在他眼里朱匡朔一行人就是一群装备落后的猴子。
“可……可是对面也有数百人,虽说武器装备落后,但若是拼命,我们估计也会损失惨重。”
“呵呵,再怎么多人,他们也还只是猴子,猴子终究抵不过大炮,到时候把连队的那两门火炮拿上,我要让这群猴子死无葬身之地!”
安德森说着,他的神情之中带着倨傲。
在安德森眼里,不管是印第安人还是这群外来的东方人,都是没有先进文明的猴子,跟西班牙比不是一个量级。
两天后
这是距离朱匡朔交货的前一晚,朱匡朔打算在安德森松懈之时打一个出其不意!
朱匡朔打算今晚教给安德森一个道理,那就是永远不要给汉国人时间,因为汉人在谋略方面的思路不是他们西方人能想到的!
大明都城
朱匡朔召集了自己帝国的元老级骨干,徐安国和李伯,还有自己的户部侍郎,刘文博,一个是自己的明军总督,也是明朝开国大将军徐达后人,另一个是自己的大内总管,最后一个是雍正时期的举人,可惜连考了三次,一直未中举人,后跟随自己父亲来到圣弗朗西斯科。
而屋外则站着装备了清一色毛瑟步枪的五百明军士兵。
“三位爱卿,此时此刻,我的内心极其复杂,因为我虽然很自信有了新武器的明军很威猛,但是西班牙人还是不易轻视,今晚便是我们彻底反抗西班牙人的第一站,也是我们大明帝国崛起的第一站!”
“所以,今晚的这第一枪,务必要打好!打出大明帝国的气势来!”
“吾等遵旨!”
“好,众爱卿随朕一起”说罢朱匡朔便抓起三人的手臂一起走了出去。
这一举动顿时让三人受宠若惊。
刚走出门,便是见到了五百明军将士围在门前,他们手持毛瑟步枪。
见到陛下走出木楼,五百明军便都是哗啦啦的单膝下跪。
其中的副总督对朱匡朔单膝下跪道:“陛下,虽吾等式微,咱们所谓的大明在那些佛郎机人眼里或许也如同儿戏。”
“但先帝已崩,您必须带领我们,就算是死,也得让那些鬼佬知道,吾等汉人也绝不是好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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