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夜总会也要紧随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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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个月后…

“杰哥!”

“杰哥!”

张文杰右手叉腰,左手叼着跟香烟,微微侧身迎上泽西递过来的火苗。

看个眼前重新装修更名为“天上人间”的夜总会,张文杰微微满意的点点头。

大D许诺给张文杰的夜总会在送大嫂回去后,第二天就兑现。

虽然只是看场权,但这个夜总会跟那些被“保护”收取保护费的夜总会有点不同。

这个场是大D真金白银花钱买下来,业主就是大D。

可就算大D这种社会背景的江湖人物,做生意也不是一帆风顺。

最早出现的娱乐场所是女支院,香江单单西环就涌现出超过五百多家,还不算其他地方的数量!

而围绕这些女支院应运而生的便是酒家,小姐姐和客人吃饭喝酒尽兴时怎么都要男歌女唱,高歌几首!

那个年代可以说是众多酒家最辉煌的时候,晚晚张灯结彩!

又过了没多久,这类大型的酒家又玩出新的花样,那就是在酒家大厅中间放置一个“歌台”!

所谓的歌台,就是字面意思,就是让人高歌欢唱的舞台!

歌女在唱曲、乐师背后拍和,香江现代夜总会的最初形态就是这样形成!

从六十年代,香江的人口剧增,香江上环“大笪地”成为“平民夜总会”。

随着霓虹国的经济迅速崛起,霓虹式夜总会渐渐开始吃香,渐渐取代了旧式的夜总会方式。

源自霓虹国歌舞伎町发扬光大的舞厅文华,用“妈妈桑”为领班,取代旧式的龟公!

妈妈桑带领手下年轻漂亮的舞小姐陪伴客人跳舞猜拳,有得甚至还陪客人外出。

文化程度低,但社会整体向上进步,市民能赚的钱就多。

那有点钱的氓流就会膨胀,耍酒疯耍流氓。

在荃湾,任何生意都有社团影子。

作为和连胜荃湾话事人,不想生意落下麻烦,所属地盘上的生意人自然选择花钱送瘟神。

花了钱自然受到保护!

那些商业店铺老板只要确保生意正常,有钱赚不介意花点钱解决麻烦事。

但是!

同行是冤家!

给你看场权,让出部分利益只是免多生事端,但不是想多一个对手。

大D自己下场开夜总会,必然跟受其保护的同行抢生意。

现在大D得势,没人敢得罪。

可一但失势,又或者走下坡,你看看那些向钱看的老板怎么做!

只要花钱下本,什么社团老大都要卖咸鸭蛋。

这只是题外的,大D拿刀摇小弟耀武扬威当然是能手!

可惜,大D就算开了夜总会也没用。

单单大D就没有办法获得资源,所谓的资源就是衡量一家夜总会能否成功的关键。

年轻貌美能说会唱的舞女!

当然就貌美也是可以!

舞女也是吃青春饭,向钱看,场子兴旺又多客人光顾,舞女倒不介意自荐。

各方面都不行,如果肯花钱下去还是可以有的做,毕竟大D哥的面子还是要给!

问题是大D的审美导致夜总会的装修风格老土又无趣,捧场一回就绝对不会光顾。

整个夜总会正门不大就算,整体给人很昏暗的感觉,偏偏那艳丽的霓虹灯喧宾夺主。

开了一个月,生意少的能用门可雀罗来形容。

说是奖赏给张文杰,倒不如给块烂骨头给张文杰啃。

张文杰自然懂,但不能说,也不能有意见。

大D还有存在的必要。

现在还不是时候…

再等等…

在张文杰抽烟功夫,一个身形肥硕衣着风骚,脸上批荡厚厚胭脂水粉的肥婆,向着张文杰小跑而来。

“杰哥!”

“肥妈?!”

“杰哥,你过来怎么不找我!”

被张文杰称为肥妈的女人一手搂住张文杰的左手,一副扭捏样子既没有让张文杰觉得难堪,反而让人觉得这只是热情。

毕竟是专业出身嘛!

这个肥婆就是张文杰高薪从杜老志请回来的妈妈桑,也是这间“天上人间”夜总会负责人!

“肥妈,那些靓女培训的怎么样,别这头装修了,服务跟不上!”

从一个舞女做到头牌,在从头牌熬到做妈妈桑。

纵横夜总会二十载的肥妈深知人不可貌相,眼前的小白脸可不是吃素。

“哎哟,杰哥,你不看看我是谁,我可是金牌阿妈,从我手里走出过头牌不计其数,你就放一万个心!”

自己能答应过档这间夜总会,除了因为张文杰出的价格无法拒绝,更重要自己自主性。

虽然这间夜总会破了点,但依靠自己能耐,不说成为杜老志那般,但起码不用担心没有生意。

当自己第一次走进夜店,自己没转两圈,就发现一堆凶神恶煞的流氓冲进来搬走店内任何值钱的玩意。

更糟糕的是搬完东西就开始乱砸,这让肥妈感觉自己是不是进坑!

后面才发现这些是眼前小白脸的人!

这些家伙相貌凶狠,凶恶的气势绝对手中见过血,偏偏在张文杰面前乖巧的想只绵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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