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探

换源:

  出了魔法师协会,林风径直找到了忙得不亦乐乎的老巴托。

老巴托正为林风四处奔波,搜集珍珠,虽收获不多,却也小有成就。

“老巴托,我想在朵兰城置办房产,你可知哪里有合适的房源?”林风直截了当地表明来意。

“您想要多大的房子?有何特别要求?”老巴托好奇地问。

“越大越好,毕竟房子也能彰显身份。独立院落自然更佳,至于价格,不必担心。”林风略加思索,回答道。

这栋房子,将来可是他在朵兰城的重要据点,对生意发展大有裨益。

“好的,请您稍等,我这就去打探消息。”老巴托答应一声,匆匆离去。

趁着老巴托不在,林风取出新入手的魔法装备,把玩一番。

一等恐惧指环,一等感知项链,林风轻轻戴上,顿时感觉周身气流涌动,果然大不相同。

感知力,这玩意儿听起来神秘,其实不过是精神力的小表弟,专长于捕捉四周的风吹草动。

林风,一戴上了那感知项链,就像是开了挂,四周稍有动静,他就能立刻察觉,尤其是那股被盯上的感觉,逃不过他的感知。

至于普通人嘛,偶尔也会灵光一闪,感受到背后那股诡异的目光。

嘿,林风还试了试恐惧指环,这小玩意儿,方便得很,不论是念咒语还是用精神力,一触即发,连普通人都能玩得转。

等到老巴托一回来,林风已经把这些魔法装备玩得团团转,熟门熟路了。

“林风大法师啊,我给您找到了三处好房子,您要不要先挑一挑?”老巴托笑眯眯地问道。

“得了,直接带我去最大的那栋吧。”林风挥挥手,一脸期待。

这房屋真是物超所值,原主人不过是个落魄的小贵族,却留下了这么一座气派的宅子。林风只掏出了一百二十枚金币,便将这房子收入囊中,划算得很。

在朵兰城,这样的房产可不算便宜,林风算是捡了个大便宜。

金币一交,契约一签,林风就成了新房主。只是原主人还没收拾完细软,林风只得先在城里的旅店将就几日。

……

夜幕降临,林风如约踏进了卡斯柯酒吧。

“林风大人,这边儿请!”威廉早已等候多时,一见林风进门,便热情地招手。

“让兄弟你久等了。”林风有些过意不去,买房的事让他晚到了一步。

“哪儿的话,是我太心急。”威廉哈哈一笑,“来,尝尝这黑麦酒,甜丝丝的,保你爱不释口。”

“正合我意,来一杯。”

林风抿了一口,这黑麦酒甜津津的,有点像果酒,酒劲却温和得很。

两人便这么边品酒边聊天,威廉口中的朵兰城渐渐在林风面前揭开了神秘的面纱。

朵兰城,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地方,若非得说它有何特殊,那便是魔法师真是稀有物种。城里魔法师协会里,正式的法师不过三个,学徒倒是不少,二十来个跑来跑去。

威廉这家伙,魔法天赋平平无奇,可人家命好,生在了个魔法世家,金光闪闪的背景让他轻轻松松就在一众学徒中凸现出来,负责起了协会里魔法物品的买卖。

这活计,轻松又赚钱,让其他学徒眼红得不行,但谁让人家威廉背景硬呢,谁也不敢去触这个霉头。

别人看着风光的差事,威廉却是心中苦笑,自己若非无奈,何苦在这小城镇虚度年华,做这毫无挑战的差事。

威廉以为自己掩饰得挺好,可那点儿心事,却被林风这个机灵鬼无意间给瞧了个透。

林风故作忧心忡忡,边抱怨边说:“我爷爷,那可是威风八面的魔导师,我爸也不简单,是个厉害的魔导士。他们为家族舍生忘死,哪知道那些长辈竟贪图他们留给我的遗产,还想把我软禁起来。我只好带着剩下的家当逃之夭夭。若非他们苦苦相逼,我如今怕是在法师塔里潜心修炼,没准儿早就……哼,那些家伙真是十恶不赦。”

威廉听了,脸上露出同仇敌忾的神情:“没错,那些家伙活该千刀万剐。若非他们横加干涉……”

林风听着威廉的牢骚,心里暗自好笑,这家伙也够倒霉的。

威廉的故事和许多人相似,出身名门,却因家族纷争而失势。他资质平平,被打发到偏远的朵兰城。好在家族情分还在,为他安排了差事,至少不会饿肚子。

尽管如此,和以往的日子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没了家族的支持,修炼资源也就成了泡影,以他的条件,未来显得颇为迷茫。

“来,干杯!咱们俩这叫缘份,一杯酒,就成了掏心窝子的兄弟!”

威廉一杯接一杯,不久便脸色发红,步履蹒跚。林风一看,哈哈大笑,二话不说,背起威廉就往旅馆走。“今晚你就别想露宿街头了,兄弟我给你安排得妥妥的!”

林风心里早就有了一盘大棋,不过这棋局得有人帮忙才能下得精彩。威廉这小子,看起来挺机灵,要是能加入进来,那可真是如虎添翼。

……

“老巴托,这些金币就交给你了,可得给我办得漂亮!”林风把三百枚金币递给了老巴托,剩下的金卷则小心地揣进了怀里。

威廉还在床上打着呼噜,林风则是轻笑一声,提起两只沉甸甸的箱子,往城外的方向迈开大步。

城门口热闹非凡,人们围得水泄不通。林风本想直接走过,却被那吆喝声吸引了注意力。“嘿,这热闹得凑一凑!”他想着,便挤进了人群。

“快来看快来看!稀有的纯种魔兽幼崽啊!”

五个壮实的佣兵模样的大汉,正卖力地展示着面前的三只小铁笼,里头的魔兽幼崽各有特色,让人忍不住想多看几眼。

“你们知道吗,那三只小魔兽,可是咱们这片儿的大宝贝!”

“是啊,听说驯养起来容易得很,价格嘛,自然是不菲啰。”

“多少钱一只啊?”好奇的声音从围观的人群中传来。

“一口价,三百金币!”

“我的天,三百金币!这不是要了命嘛!”众人纷纷咋舌。

普通人哪里见过这么多钱,拿三百金币买只小魔兽,对他们来说,简直是天方夜谭。

就像咱们用三百块大洋买只小土狗,谁听了不得说句“疯了吧”。

那领头的佣兵嘿嘿一笑,声音沙哑地说:“咱们这是拿命换来的,三百金币已经很公道了。要不是现在手头紧,这小家伙们到了大城市,卖个五百金币轻轻松松,三百算什么!”

“五百金币?你当我们傻啊?”

人群里响起一阵哄笑,虽然看热闹的不怕事儿大,但真掏钱的却没几个。

佣兵们心里有火,可谁让他们现在缺钱呢,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叫卖。

林风心里明镜似的,魔兽幼崽历来是金贵玩意儿,特别是二等魔兽,在那些富贵堆成山的大城市,卖个五百金币轻轻松松。

可在这朵兰城,要想把这样的宝贝卖出去,嘿,那可真是得碰运气。

他的目光落在一笼子里的寒冰苍狼幼崽上,心说这小家伙挺有意思。

这可是血统纯正的魔兽啊,比起上次那混血的暴风狮子犬强多了,养大了,就是威风凛凛的二等魔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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