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自警队队长,读山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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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一村,有一支驻守西边边界的人卫自警队,他们的人数刚好凑够二十人,但是成员个个都是年轻力壮,非常精明强干的小伙子。

他们的驻守地,位于一个靠近村子的小山上。

但是,有一个身体肥嘟嘟,满脸油腻的大叔,经常懒懒散散地出现在这里。

如果没有什么意外情况,他每天都会从驻守地的房子里出来,躺在外边的一张藤椅上,然后,一脸舒服享受地晒着早晨暖暖的太阳。

只要他懒散地坐起身子,他便可以随时一眼看清楚,山下周围所有的屋舍人家。

这是他无论朝夕夜幕,都最喜欢看到的风景。

片刻之后,胖大叔的心情惬意,满足淡淡一笑,很快他又躺在藤椅上,闭上眼睛休息,继续享受着只属于他一个人的太阳。

在他的身后,有一处空地,正放置着一头狩猎来的红毛野猪的尸体。

自警队的所有年轻人都为了处理这只大猎物,从早上开始直到现在都忙累了快一个时辰了,他们浑身已经是大汗淋漓,甚至不少人打着光背。

而这个胖大叔什么事情也不用做,他只需要静静地等待着,这群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把这头巨大的红毛野猪给全部剖解完毕,然后送到他的面前检查就行了。

这个胖大叔,就是村子西边人卫自警队的队长。

胖自警队长的名字,叫做读山日,是一个天朝人,他的祖辈在朝廷当官,曾经住在繁华的长安城中。

今年他有三十三岁了,还娶了一个全村最美最聪慧的妻子,妻子嫁给他之前,被大家公认称为是“地上的竹取姬”,如今,妻子为他诞下一个女儿,孩子也有五岁大了。

胖队长的父亲,用临兵斗者皆阵列在前八字,打算给他出生的一个个孩子们,无论男女都用这个顺序取名,家里他的辈分排行老四,所以他的原名叫做读者。

但是有一天,有个算命先生对他父亲说,者字,不好,看起来就像是太阳被压在了山底下,没有出头之日的意思。

所以,父亲最后听算命先生的建议,将他的改名为山日,这样的话,日在名字山的东侧,还意味着旭日东升,富有朝气蓬勃,前途无量的意思。

别看他现在这样废材的样子,无比难看,但是他年轻的时候,可是一个拥有非常传奇色彩的人物,而且,在大唐天朝,那些害怕他的人,还给他起了一个非常响亮的名号,叫他“毒日头”呢!

“吼吼昂——”

这时,有一声嘹亮刺耳的怪叫,突然传荡在这个早晨的整个蔚蓝的天空。

胖队长听了后,只是脸色难看地张开了眼,皱了皱眉头,他原地愣愣的,然后发呆地等待听了半分钟后,怪叫戛然而止了。

见状,他又心情恢复镇定,满意地笑了笑,像是刚才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一样,重新躺在藤椅上。

“吼吼吼昂——”怪物的叫声突然再次响起。

“妈了个巴子!有本事你再叫!”

胖队长怒气腾腾,猛地一拍座椅的扶手,站起了身。

这次怪物的叫声,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停下来,即使终于停了,那叫声也很快又吵又叫的,胖队长虽然心有怒气,但是也是瞬间没有了脾气。

最后,胖队长愤愤不平地离开藤椅,开始下了命令,叫他的成员将一块处理割好的大猪腿子,先抬进一个隔音不错的大房间里。

作为天朝人,胖队长对吃东西很有讲究。

尤其是运气不错,简直一年难得有一次,狩猎到这么一个五百多公斤的大野猪,这次他肯定是要拿出不少多年家藏的好底,然后配上一顿好的,让自警队的所有人一起吃,好好庆祝。

这些猪肉让大家平分,让他们带回家孝顺给父母,给妻儿吃,随便吃也是差不多足够吃两三天了。

大屋子里瞬间挤满了十多个人,另外,还有几个人在外边的瞭望楼放哨。

屋子里有一张大圆桌,还有一些长凳,桌上的底座里装满一堆通红的炭火,而且锅里面早就装了一半博丽神社的甘甜井水,处理切好的大猪腿肉,正在大块大块地放进锅里炖。

“我听说,那个白痴回来了吗?”胖队长忽然发话问道。

胖队长说的那个白痴,指的是博丽白世。

因为白世在汉语的发音,胖队长认为有点接近白痴,所以他对博丽白世故意起了这么个称呼。

胖队长说这个话,其实并没有什么坏心思。

他对于像博丽白世这样的年轻晚辈,就喜欢给他们瞎起一些绰号和称呼,他这么说,其实也是有点想和这里的大家幽默地开开玩笑。

“是啊,他回来了呢。”

大家哈哈一笑,随口回应了下胖队长一声。

而且他们的语气里,似乎并没有太多心思在博丽白世上面,因为他们的目光,现在全部更多关心的是锅里炖煮的野猪腿肉啊!

桌上摆满了,胖队长自酿自制的天朝的各种佐料酱油,就等着这些宝贝出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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