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1) 哪儿哪儿都有他

换源:

  在深圳玩了两天,金鼎已经失去了继续看下去的兴趣,对于人造景观她的兴趣不大,大城市文化几乎都是一模一样,唯一让她印象深刻的就是这座城市的活力和年轻。不仅是到处都是赞新的建筑物,人流也都充满着朝气。可不嘛,这里汇集了全国各地来这里淘金的年轻人,每个人的脸上和目光中都充满着坚毅和信心。当然,这些只是表面的,实际上,通过跟姬丝丝两天的朝夕相处,大致情况她已经知道了不少。虽然姬丝丝还是没有直接说出真正要远离少海的原因,但是支离破碎的语言中,她扑捉到了大概意思。为此,金鼎也就针对她的思想负担,无意中泄露出点她个人的实力,当姬丝丝听说她已经是美国医药协会的代表,这次回来专门负责医药项目谈判的时候,看她的脸色就知道她吃惊不小。

“丝丝,你还记得你们那个售楼部的李向阳?”到了这个时候,金鼎不再拘谨。

“你说李经理?”看来姬丝丝并没有忘记过去的人和事儿。

“对,我飞来之前,他带我去看了四期建设的别墅区,说是我中了大奖,要把这里的一套房子按照过去的价格置换给我。你说说看,是不是可信呀?”

“姐,这是真的?既然李经理说的,绝对不可能是假的。以前我只是听同事们说过,有过抽奖赠楼的,可是具体没有见过,看来这回应该是真的了!”姬丝丝听说这个消息,好像是她自己抽到了大奖,欣喜万分,直接上来就抱住金鼎胳膊,晃呀晃的。

而金鼎听到姬丝丝这样说,心里也踏实了不少,也觉得这件事儿更靠谱一些,所以心里就有一种意向,赶紧回去把这件事儿定下来。人们不是常说,见便宜不占是一场大罪吗,既然天上下的馅饼砸到了自己头上,那么自己不捡起来装在口袋里岂不是吃亏了。“好,要不,咱们明天不出去玩了,早一天回去,李经理还说等着我呢。”

“姐,我还是不放心。”

“为啥?”

“你肯定那个罗生不是黄飞龙的马仔?”

“你这是咋了?我都给你解释过好几遍了,罗生是领导,刑侦支队的队长,黄飞龙只是他的同事。你说哪有领导是自己下属当马仔的?”金鼎觉得姬丝丝真是被吓怕了,想问题都有点不正常了。

“这可不一定。这种事儿在他们男人堆里多的是呢!我过去跟着黄飞龙的时候,可是遇到了不少。就说那个老大吧,他看起来啥也不是,可是有个做了好大生意的老板,处处都要让着他,可以说那就是言听计从。”

“行,就算是你说的没错,可是你心里还有什么疙瘩,你说出来,我给你解释。”金鼎要正面逼迫。

“这个,我说了,你不会笑话我,瞧不起我吧?”能够这样问,说明姬丝丝已经做好了要说的准备,所以金鼎只是用眼神告诉她,yes,并且轻微地点了一下下巴,并没有出声,她不想打乱姬丝丝的思维。“别的我都不怎么害怕,我知道只要能够跟你在一起,我就不会受到伤害,就是你记得过去有一次程胤,”

提到程胤,金鼎不由自主的颤抖了一下,过去两个多月了,这个男人一点儿消息都没有,还以为这辈子不会再跟自己有勾连了,没想到今天在距离少海几千公里的边境小镇不得不重新让他掺和进来。“程胤咋了?”

“咱俩住的那个房子,我有一次领着程胤去了,那个时候,我是真心的,想把自己的未来交给他的。我们都洗了澡,都准备休息呢,突然一群人闯了进来。这些人,我当然知道会是谁,因为只有黄飞龙才会有这里的钥匙。他们不容分说就把程胤给抓走了,不知道弄到了什么地方。我也一样,他们装模做样地把我带到了一个别墅里,不过这里我过去跟黄飞龙来过,知道是他的一个窝点,也就不大害怕,反正到了那里,不少人都有一面之交。再说,他们那群混蛋,看我漂亮,对我还算尊敬,他们都知道我是他们头的女人。本来我以为黄飞龙是让我回到他身边的,其实并没有,一个晚上他都没有过去。反而是到了天亮,那个所谓的老大去了,跟我谈了条件,说是我过去在歌舞厅干过,认识一些人,让我每天找一个年老色衰的中老夫人,越丑越好,但是必须得有钱。我感到奇怪,就问了找这些人干啥,要知道这些人虽然人老色衰,可是他们每个人背后都代表一种势力。那个老大被问急了,就大声吆喝,“你他妈的,哪有那么多为甚么?我还想知道为什么呢!”他这么说,也就是老大也不知道。为了早日脱离那个环境,再说我还想着赶紧出去找程胤呢,也就答应了他们的条件。也就是那个星期,动员我们在歌厅的小姐妹,每天给带过去两个老大妈老阿姨,”

“等等,”说到这里,金鼎插话了。“你们陪唱歌的怎么会认识这些所谓的人老色衰的大富婆呢?”

“这个嘛,”姬丝丝有点儿不好意思,“我们肯定不直接认识,我们陪唱歌喝酒的不是当官的,就是做生意的,可是我们不是还有男同学吗,人家在另外一个圈子里挣钱,比我们来钱还快呢。”

“啥圈子?”话都说的这么明白了,金鼎还是不懂。

“姐,你是真的不知道,还是装的?”姬丝丝笑了。

“真的不明白。”

“你听说过鸭子吗?”

金鼎恍然大悟,天哪,年轻的学生,刚毕业就去那地方出卖色相,这个世界上她只以为美女会出卖色相,靠身体挣钱的,没想到还有男人也可以这样。这让金鼎有一种恶心的感觉,同时觉得这个世界真是太可恶了。“最后呢?”

“最后你都知道了,我被放了回来,只是他们警告我绝对不能再跟姓程的交往,一旦被发现,我的小命就没了。”

“对呀,那你跑啥呀?”金鼎还是不明白。

“你看到没有,那天跟踪我到你办公室的一个人,也就是和罗队长一起的,那个在楼下开个警车的,当时就是他押送我的。我以为他是过来抓我的,所以我只有一条道,出走,离开少海。”

“这么说,当时你不信任我,对吧?”

姬丝丝嘿嘿笑笑,两只手手捂住脸蛋,“姐,说真的,我当时以为你们是一伙的。”

“我就知道你会这样想,所以我花了很大的力气,到处找到你,我不想让你给我这样一种印象,我跟他们绝对不是一伙的。”金鼎总算弄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在她看来不算是什么大事儿,只要好好做人,不去掺和那些见不得人的事情,好好找份工作,养活自己,也就够了。“好吧,这样你想想看,这次回去准备干点啥事儿?来我物业上班吧?”

“姐,我想当老板!”姬丝丝轻声说。

“当啥老板?”金鼎觉得好奇怪,简直是不可思议。

“这次到深圳两个多月,我认识了一些小姐妹,他们大部分都是想挣点钱回家开个服装店理发店啥的,将来熬得时间长了,肯定生意会好起来,就是自己嫁人也有一份自己的生意可做。”

“哦?这么说,你心里已经有了打算?”金鼎凑近姬丝丝的脸,盯着她的眼睛看。

“姐,你说要是在咱们那里开个米粉店会咋样?”终于姬丝丝还是说出了她的想法。“你看到没有,深圳这地方到处都是米粉店,不管是湖南的广西的江西的福建的,我已经注意了,好像这种小店生意都特好,店面很小,投资不大,有些老板就是早期出来混生活的人开的。既然她们能开,我为啥不能,我也不缺胳膊少腿的?”说到开店,姬丝丝真的是口若悬河,把开店所需要准备的细节,全都说了出来。最后,让金鼎也都相信,这是最好的选择,只是需要一个店面和一个机会而已。

“你确定这是最后决定?”

“姐,如果你要是不同意,我暂时可以不开。为啥呢,我的资金也不宽裕。”

“啊,你这个家伙,你是准备让我跟你当合伙人的?”

“姐,不是我说的。你忘了,咱们刚认识的时候,我给你煮饭,你可是夸我煮的饭好吃,并且还说有朝一日,我们没有生活来源,可以一起开个饭店呢,这话还算数吗?”

“算数!”金鼎站起来,伸出右手,姬丝丝还以为她要打自己巴掌,可是当她接触到金鼎目光的时候,她知道自己理解错了。她也赶紧伸出自己的手掌,在空中跟这个金姐姐猛然一击掌,两个人,拥抱着跳了起来。

回到酒店,金鼎让姬丝丝赶紧回去住处,收拾东西,她着手安排第二天的机票。一切很顺利,事情办成了,金鼎觉得一身轻松,好像自己办了一件人生的大事,那种精神上的轻松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用在这个地方真的好恰当。

读书三件事:阅读,收藏,加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