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国穿上新衬衫,整个人都显得精神了不少,逢人便会自豪地说起是儿子孝敬他的。
李振华的小日子,因为系统的存在,开始逐渐变得滋润起来。
他不再像以前那样,为了柴米油盐而发愁,也不再需要为了应付何家喜的各种要求而委屈自己。
他有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思考自己的未来,去规划如何才能在这个特殊的年代里,让自己和家人过上更好的生活。
这天是厂里工人俱乐部活动的日子。
五十年代的工人俱乐部,是工人们业余文化生活的主要场所。俱乐部里通常有图书室、棋牌室、乒乓球室、小礼堂等等,厂里也时常会组织一些文艺表演、知识讲座、体育比赛等活动,丰富工人们的业余生活。
李振华以前因为性格内向,加上要应付何家喜,很少参加俱乐部的活动。但今天,他心情不错,也想去凑个热闹,看看这个时代的工人俱乐部是什么样子。
俱乐部里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有的工友在图书室里安静地看书读报;有的则三五成群地围在棋盘前,为一步棋争得面红耳赤;乒乓球室里不时传来“乓乓乓”的击球声和喝彩声;小礼堂里则有人在排练节目,歌声、乐器声此起彼伏。
李振华饶有兴致地在俱乐部里转了一圈,感受着这个时代特有的集体主义氛围和工人们朴素的娱乐方式。
在一片喧闹中,李振华注意到一个默默在角落里为大家端茶倒水、收拾杂物的身影。
那是个穿着朴素蓝布衣裳的姑娘,头发简单地束在脑后,虽然衣着普通,但眉眼清秀,脸上带着浅浅的笑容,给人一种温婉娴静的感觉。
李振华看着她,脑海中原身的记忆不由自主地浮现出来。
何家丽
她竟然是何家的大姐,何家喜的亲姐姐,何家丽
李振华心中微微一动。
他记得,在原著小说中,何家丽是一个非常善良、勤劳、贤惠的女性形象。她因为是家中的长女,下面还有好几个弟妹,所以早早就承担起了家庭的重担,照顾年迈的父母,抚养年幼的弟妹,牺牲了自己的青春和幸福。
与何家喜的自私拜金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何家丽勤俭持家,任劳任怨,对家人体贴入微,对邻里和睦友善,是街坊邻里公认的好姑娘。
可惜的是,在原著中,何家丽的命运也并不算好。她后来嫁给了一个同样老实巴交但有些窝囊的男人,婚后继续操劳,日子过得十分清苦。
李振华看着眼前这个默默奉献、不争不抢的姑娘,心中不由得产生了一丝异样的触动。
他觉得,像何家丽这样善良美好的女人,不应该有那样坎坷的命运。
或许,自己可以做些什么,改变她的命运?
这个念头一闪而过,李振华自己都吓了一跳。他摇了摇头,觉得自己想得太多了。他现在连自己的未来都还没完全搞清楚,哪有心思去管别人的事情。
就在这时,俱乐部活动进行到一半,意外发生了。
何家丽端着一壶刚烧开的热水,正要给一位正在下棋的老工人续水,脚下却不小心被地上拖着的一根电线绊了一下。
“啊”何家丽惊呼一声,身体一个趔趄,眼看就要摔倒,手中的热水壶也脱手而出,滚烫的热水眼看就要泼洒出来。
周围的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呆了,一时间竟没有人反应过来。
李振华离得最近,他几乎是下意识地一个箭步冲了上去,眼疾手快,一把扶住了即将摔倒的何家丽,同时另一只手稳稳地接住了那个摇摇欲坠的热水壶。
“小心”李振华沉声提醒道。
何家丽惊魂未定,被李振华扶住后,才勉强站稳了身体。她脸色苍白,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显然是吓得不轻。
“谢谢谢谢你,同志”何家丽喘息着,有些后怕地说道。
她抬起头,这才看清扶住自己的是一个年轻的男工友,眉目俊朗,眼神沉稳,正是刚才她在角落里注意到的那个生面孔。
“不客气,你没事吧?”李振华将热水壶放到旁边的桌子上,关切地问道。
何家丽刚想说没事,却突然感觉到右脚踝处传来一阵钻心的刺痛,让她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眉头也紧紧地皱了起来。
“嘶”她轻轻地呻吟了一声,身体不由自主地晃了晃。
李振华见状,立刻察觉到不对劲,连忙扶着她说道:“你的脚是不是崴了?先别动,坐下歇会儿。”
他扶着何家丽在旁边的长椅上坐下,又找来俱乐部负责管理的一位同志,简单说明了情况。
那位管事的同志也吓了一跳,连忙过来查看何家丽的伤势,并连声向她道歉,说都怪他们工作疏忽,没有把电线整理好。
李振华蹲下身,轻声问道:“还能走吗?要不要去厂医务室看看?”
何家丽的右脚踝已经有些红肿起来,她试着轻轻动了动,立刻疼得她直咧嘴。
“好像好像是崴得不轻。”何家丽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脸颊微微泛红。她觉得给别人添麻烦了,心里很是过意不去。
“同志,真是太谢谢你了,要不是你,我刚才肯定摔惨了,热水也得洒一身。”她看着李振华,眼神中充满了感激。
这是两人第一次正式的近距离接触。
李振华看着何家丽那双清澈而又带着歉意的眼睛,以及她脸上虽然痛苦但依旧努力保持礼貌的神情,心中对她的好感又增加了几分。
他觉得,这个姑娘,确实如原著中所描写的那样,善良、懂事、有礼貌。
“不用客气,举手之劳而已。”李振华温和地笑了笑,说道:“我看你这脚踝肿得挺厉害,还是去医务室让医生看看比较放心。我扶你过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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