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同学们,下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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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育良极力控制着自己的面部表情,尽量让自己表现出一副云淡风轻,沉着自若的姿态。

可身体还是因为震惊和恐惧而微微颤抖。

为官从政这么多年来,他从没有一次像今天这样的狼狈。

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这名得意门生,竟然会在最后关头反咬自己一口!

难道说他没有听懂自己刚才的暗示?

只见他一手杵着桌子,另一只手指着祁同伟,一字一句地说道:

“祁同伟,不要以为大放厥词就能够迷惑组织的调查方向。”

“你要想清楚,你的一言一行,对你远在他乡的家人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高育良这句话暗示得实在太过明显,简直就是明晃晃地拿孩子做要挟,封住祁同伟的嘴!

没办法,再沉稳老辣的官场老手,在生死存亡的时刻也难免狗急跳墙。

本以为此话一出,祁同伟肯定会乖乖就范。

可想到的是,这种话对他来说丝毫起不到任何的威胁,反而只能起到激怒他的效果。

砰的一声,

祁同伟狠狠砸了一下审讯室的桌子,力道之大,连桌子上的茶杯都被震落了下去。

“高育良,你他妈少拿孩子威胁我!”

“老子今天就是让所有人都看清楚你的真面目!”

“猴子,今天老学长送你一份大礼,拿好纸笔准备记录!”

“十二年前,由于高育良的关系,高小凤收受了赵瑞龙价值500万的别墅一套。”

“六年前,高小琴出资在香港成立了两亿港币的信托基金,受益人中也包括高育良和我的孩子。”

祁同伟微微停顿了一下,接着对侯亮平说道:

“猴子,高育良还默许我和肖钢玉等人对你进行诬陷,迫使你停职接受组织调查。”

“还有,高育良....”

听到这里,高育良冲祁同伟摆了摆手,声音低沉地说道:

“别说了。”

只见他额头微微抬起,双眼痛苦地紧闭着,叹息道:

“同伟,不用再说了,我会向组织坦白我的一切罪行。”

紧接着他睁开双眼,似乎是彻底想通了一般,微笑着对在场的两人说道:

“同学们,下课!”

紧接着,审讯室的大门打开,沙瑞金一脸阴沉地站在门口,望着屋内的场景一言不发。

几名纪检工作人员走了进来,动作麻利地将高育良带走。

……祁同伟自首后,侯亮平组织汉东政法系统对涉案人员进行全面的调查。

因为有了祁同伟的坦白,使得整个案件的调查工作进展得异常顺利。

没超过三个月,所有人的定罪量刑就已经彻底完成。

……

审判日当天,汉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庭的被告席上,密密麻麻地坐着不少祁同伟熟悉的面孔。

高小琴、赵瑞龙、程度、陈清泉,以及高育良。

虽然没有看向他们,但祁同伟却能感受到这些人刀子一般的目光。

他们心中都清楚,之所以进来的这么快,全都拜祁同伟所赐。

不过,这些人都是因为利益而和祁同伟走到了一起。

祁同伟对供出他们的罪行,并没有感觉到过多的自责。

大家本就是互相利用,互相出卖。

即便自己不出卖他们,早晚有一天也会被他们出卖。

他唯一真正担心和感到亏欠的人,就只有他的儿子。

不过,也正是由于他很快坦白了自己的罪行,才让他的儿子在最快的时间内得到了周密的保护。

望着台上的威严的法官,祁同伟突然感觉到一阵心悸。

只要今天法官将自己判为死缓,那就真正意味着自己必死的结局被改变了。

也就是说,从法官宣读出他量刑结果的一刹那,自己就会穿越回1997年。

回到青春年代,重新开始一段完美人生!

祁同伟对自己的量刑十分有信心。

虽然他罪行深重,仅一条故意杀害陈海这一条罪名,就能判他死刑。

可他不仅主动投案自首,还积极配合纪委对案件进行调查,存在重大立功表现。

不出意外的话,自己肯定会被判为死缓!

想到这里,祁同伟颇为兴奋,腰板挺得笔直,嘴角也流露出一丝笑意来。

整个人看起来根本不像即将被判处重刑的犯人。

一旁的赵瑞龙看见祁同伟春风得意的模样,气得跳脚大骂道:

“祁同伟!你他妈的别得意的太早!”

“老子就等着看你一会儿死的有多惨!”

砰、砰、砰

法官用力敲了敲手中的锤子,厉声道:

“肃静!肃静!”

面对法官的呵止,赵瑞龙也不得不强压下心中的火气,安静地坐了下来。

法官清了清嗓子,望向众人道:

“现在正式开庭!”在经历宣读起诉书、证据展示、证人出庭等一系列环节后。

法官缓缓拿起卷宗,开始宣读被告人的罪行和量刑。

“被告人高小琴,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勾结他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犯行贿罪、非法经营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七亿元,罚金人民币十二亿元。”

“被告人程度,身为公职人员,却与黑恶势力勾结,为他们提供保护伞,纵容他们为非作歹,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安宁和稳定,犯行贿罪、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

“被告人陈清泉,身为人民法院的副院长,却知法犯法,犯有受贿罪、徇私枉法罪。他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严重损害了司法公正和人民对法律的信任。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

“被告人高育良,原本是国家公职人员的楷模,却因贪欲蒙蔽了双眼,犯下了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他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了极大的损失。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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