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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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话间,一个十五六岁的青年,匆匆从花园里走出来,对着郑元朔拱手行礼,正好将荀卿染他们跟郑元朔分开。

郑元朔一看来人,连忙接过簪子,也没多说什么,只是脸色有些难看。

“二弟阿,我还以为你要回县城呢。你怎么来了?”

这个年轻人,就是郑元朔的表哥,郑元朗。他没有正面回应郑元朔的话,只是笑了笑,“这位兄台,我方才从外面进来,守财正在外面找我,说有什么要紧的事情要跟我说。”

守财,是郑元朔的贴身侍从,专门替郑元朔处理一些见不得光的生意,也是郑元朔最信任的亲信。郑元朔一听守财奴说有要紧的事情要跟他说,就这么离开了,还真有点不舍。

他是被妈妈带到这里来的,一开始的时候,他并不想这么做。可让他没想到的是,荀家舅舅也就是训斥了他几句,却是对他不闻不问。他的姑姑方氏,对他也是极好的,所以他的日子过得比在府中要舒坦得多。

还有一个让她意想不到的好消息,就是这里虽然是偏僻之地,但是因为这里的环境,还是很不错的。荀家家大业大,小姐们个个貌美如花,就连仆人们,也有几个长得很漂亮的。所以,这段时间,他过得很滋润,看书,只是一种伪装。

不过,荀家的另外几位小姐,倒是肯与他交好。可这三小姐,一直都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来的时候,她和她的几个妹妹还能见面,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就再也没见过她了。

郑元朔看着荀卿染一副木讷的样子,话也不多,可长得还是很漂亮的。现在他无意中看见了宁轻雪的笑容,顿时就被宁轻雪的笑容给吸引住了。荀卿染平日里足不出户,方氏虽然宠着他,却也不能随便跑到姑娘家的屋子里去。他生怕日后再无与荀卿染亲热的机会,所以一直想借此机会,让他对荀卿染有好感。在他看来,金子这种东西,无论对谁来说,都是一种亲切感。既然他有黄金,那就应该善待他。

可是郑元朗似乎并不清楚郑元朔心中所想,只是催促他离开。

“大哥,你赶紧走吧,我之所以看着你,是因为我有重要的事情要做,你要是错过了,你会后悔的。”

郑元朔一动不动,似乎是在思索着要不要和荀卿染说话。郑元朗对着荀卿染恭敬行礼,“染姐,我跟兄长还有其他事情要做,就先告辞了。”

荀卿染躬身行礼,郑元朗一把抓住郑元朔的胳膊,拖着他往外走。

荀卿染看着郑氏兄弟离开,这才长出口气。幸亏郑元朗带着郑元朔离开了,否则的话。荀卿染目光一转,在那狭窄的大门上,看到了一个身影。荀卿染一怔。

宝珠目光敏锐,看到了,低声道,“似乎是草花姐,她一闪身,就从门口消失了。”

荀卿染心中暗暗记下,没有再在园子中逗留,径直向园子后门而去。桔梗走上前去,把几个铜板递给那个半聋人的老太婆。

“卢嬷嬷,我家小姐要去三爷爷的花园里摘些花儿来,还请您在门口守着。”

荀大老爷有三个哥哥,都已经分家了。荀大老爷是这里的老人,所以这里是他的地盘。荀三家的小院,位于老宅的西侧,中间只有一条小径。荀家人提起荀大主人的时候,这里是东府,提起荀三主人的时候,这里是西府。西府与东府之间,只有一条小路,所以荀家才会在这条小路上,不会有什么人。

出了园子,西府的海棠园,就在林梦雅的面前。当初三爷爷和他们分家的时候,对这片海棠园看得很重,所以对西府宅子的面积并不在意。而在这海棠园中,也有一处别致的阁楼,是为人们提供休息的地方。三爷爷接管西府后,将所有的典籍都放在了这座小楼中,又买了不少珍贵的典籍,还立了一块牌匾,这座小楼被命名为‘藏书阁’。

三老爷不在的时候,因为带着家人,所以把西宅留给了几个信得过的下人。这座图书馆和海棠园,都是桔梗的舅舅一家打理的。

在海棠园里,桔梗走上前去,轻轻敲了两下,便有了动静。一张圆嘟嘟的小脸从门里探了出来,看到荀卿染,顿时眉开眼笑,二话不说就将三人请进了府中。

等他站稳,那少女也走了过来,将房门关上。她还不到十岁,头发扎成了两个丸子头,很是活泼,一笑就是两个梨涡,很是可爱。她是韩管家的外孙,打理着这片园子,和桔梗是表兄妹。

“小棠,又给你添麻烦了。你已经在这里等了很久了吧?”荀卿笑着将小丫头拉了起来。

小棠腼腆地笑着,摇摇头。

桔梗走过来,一把抓住小棠的胳膊。

“小棠,院子里都有什么人?”

小棠指着园子的深处,手舞足蹈地说着什么。桔梗会意的点了点头。

“就四叔一个人在院子里打理花草,小棠已经吩咐过她外公,让她随便玩玩。”

荀卿染点了点头,见天色尚早,便不紧不慢地走着。花园中的景色与东边的花园不同,没有花草树木,只有一片海棠花。海棠花也分红与白,红似火,白似雪。花园中,有石桌,有石椅,有小桥流水,也有亭台楼阁。

图书馆位于一片海棠林中,是一栋由砖砌而成的二层小楼。二层为藏书阁,一层为书房,一层为书斋。荀卿染走入书房,才刚刚落座,便有宝珠前来禀告,说二公子到了。

帘子被掀开,一名青年男子缓步而入。一张清俊的俊脸板在脸上,眼睛却垂了下来,让他整个人看起来有些木讷,没有半点年轻人的朝气。

荀卿染哈哈大笑,指着那青年骂道:“阿晖,看你这样子,活脱脱一个老不死的。现在又没有外人,你就不要再演戏了。”

荀君晖闻言,眉头一松,一扫之前的颓废,整个人都变了一个人。

“妹妹,你别打趣我,我被老师叫去看书,所以迟到了,妹妹,让你久等了。”荀君晖对着荀卿染鞠了一躬。

荀卿染起身,牵起荀君晖的手,将他请到了桌前。

“我刚来,你这么着急,坐下来休息吧。”

荀君晖听话地坐了下来,然后站起身来,从怀中掏出一个用油纸包裹着的袋子,袋子很周正。

“我最喜欢吃的,就是老城斋的糯米丸子。君皙家的人来了,我就让他带了一些过来,让你尝尝。”

荀君晖一边说,一边将手中的信封拆开。这汤汁蒸首乌,在颍川郡也是很有名的。因为用料讲究,制作复杂,所以一天最多也就能做几次,所以名气很大。这种乌糕,是用糯米、何首乌、红枣混合而成,放入蒸笼中蒸熟的。普通的何首乌,蒸熟后会呈现出一种棕红色。而古城斋的何首乌则是分成了三个不同的层次,分别是上黑,中红,下白。色泽艳丽,入口即化,带着淡淡的甜味。荀卿染喜欢吃,只是不能经常吃,荀家虽是名门望族,但也不是经常能吃到的。

宝珠、小棠端着滚烫的开水走了进来,荀卿染、荀君晖两人则先把自己的双手洗干净。这时,茶壶里的茶水已经沏好,送到两人面前。

荀卿染将送来的饭盒打开,只见一块一块的肥皂泡,已经被切割得整整齐齐。这是她花了大价钱,从厨子那里买来的鸡蛋和其他食材,专门为小弟准备的。

荀卿染让桔梗把两个盘子里的点心,分了一些给小棠一家人。她又拿了一大块,递给荀君晖,恰巧荀君晖也拿了一块何首乌,兄妹二人对视一眼,都觉得心里暖洋洋的,就着茶水,把糕点吃得干干净净。

荀卿染端起茶杯,看了一眼自己的哥哥。兄妹二人长得很像,都是一个母亲生的。荀君晖虽然只有十三岁,但个头却和他差不多。只是因为生活环境的缘故,在别人面前,他都要装出一副古板的模样,唯有在她身边,他才能展露出自己的本性。

荀卿染心中既是怜惜,又是自豪。

四年前,她无意中来到这里,亲眼目睹了一起命案,卧床不起,虽然渐渐接受了这个现实,但还是无法接受这个现实。那一天,她趁人不注意,一个人从屋子里逃了出来,沿着墙壁,像个孩子一样,用一根木棍,狠狠地抽打着路边的花草。正好路过一个小院子,听到一个女子在骂人,好奇之下,就走了过去。

一个脸上涂满了白色粉末,看起来很是臃肿的中年婆子,手里端着一碗米饭,一边推着一个孩子,一边破口大骂。

“哎呀,小公子,您可别让嬷嬷担心了。你运气好,夫人是个大家族的人,又是个善良的人,所以她对你很好。你看你这一身行头,都是夫人花钱买的。你不过是吃了点东西,弄成这样,还拿老娘撒气。你还真是把自己当成主人了。”

这是一个看起来只有六七岁左右的孩子,一张小脸蛋虽然不算瘦弱,但却没有任何血色。瘦弱的身子,在婆子粗壮的双手下,摇摇晃晃。那女人破口大骂,唾沫横飞,很多都喷在了孩子的身上,孩子们也不敢躲闪。

婆子将饭菜洒到了地上,胖乎乎的手掌狠狠地拍打着孩子的后背。她这一巴掌的力道很大,即便是隔着老远,荀卿染都能听到那孩子被拍在后背上的声音。那孩子哪里受得了,一个踉跄,险些摔倒在地,婆子一把将他抱了起来,“少爷,你自己小心,这件漂亮的衣裳很贵的,你要是弄坏了,我可要给你银子,你可别忘了,老爷夫人都说过,要爱惜自己的食物,你把这么好的一碗饭摔在地上,若是被人发现了,可是要挨板子的。听嬷嬷的,乖乖吃饭,嬷嬷什么都不会说的。”

婆子一边说着,一边把孩子按倒在地,让孩子吃东西。孩子倔强的很,不愿意屈服。

荀卿染躲在灌木丛后,看着撒了一地的米粒,再加上老嬷嬷的一只脚,已经将米粒踩得稀烂,再也吃不下去。那孩子挣扎着想要从婆子手中挣脱出来,抬起头来,对上了荀卿染的目光。孩子张了张嘴,想要说什么,但最终还是没有说出来,只是将头扭向一边。荀卿染心里咯噔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