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还是毁灭?
那还用说!
宁云眼角露出凶光,宛如一头被逼到绝境的野狼,凶狠地盯着洞外的佳公子。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但那不属于他的世界。他只需要把那人杀掉,才能存活!
这是你死我活的斗争!
“出来吧!你通过了人宠狩猎的考验,获得了生存的资格。”那人缓缓地说,“你将随我前往宴会。”
“那将如何?”
“将成为本座的人宠。”
又是人宠。我呸!宁云想也不想,立刻打消了投降的念头。人宠是什么?他已经深深的体会到了:生死皆由人。
佳公子眸子一冷:不识抬举!那就留不得你了!
他取出一张黄色符纸,开始施法。
宁云心头一沉,有一种莫大的危机感。等他施法完成,他一定没有活路!
符纸开始燃烧!
宁云狂奔而出,抓住了他的手腕,手掌直接抓在符纸上。
佳公子猝不及防,不由得呆了。
嗬嗬!
宁云大口一张,咬住了他的手腕。
佳公子大骇。他是修士,可他也没见过这种打法啊。修士之间斗法,哪个不是憋好大招,用法宝法术互相怼的?直接咬过来是什么鬼?
然后他想到了一个问题:这只人宠并不是什么修士。
偏偏,他咬住了他的手腕,剧痛之下,佳公子什么法术也施展不开了。
这是个疯子!
一秒!
宁云掌心发出了烧焦的臭味,但符纸总算没有燃烧干净。
佳公子剧痛之下,失去了思考能力!
趁他病,要他命!
宁云用另一只手扼住佳公子的喉管,五指慢慢收紧。
佳公子满脸通红,他万万没想到,自己居然落到了人宠手里。
“你不能杀我。”佳公子试图谈判,“你放了我,之前的事既往不咎,我可以饶你不死。如果你杀了我,你将与整个罗天宫为敌,哪怕你逃到天之涯,海之角,罗天宫势必追杀你,直到杀死你为止。”
宁云嘴角勾勒出了一丝冷笑。“那又如何?”
佳公子连忙寻思对策。
却见宁云冷笑一声,手里力道加大,佳公子惨叫了起来,脖子被生生扭断!
人宠之怒,凶猛如斯!
宁云将他像破麻袋一样扔掉,擦了擦手上的血迹,又踢了尸体几脚。
他沉吟:这家伙到底死了没有?听说修士有各种保命的手段,天知道他有没有死透。要不干脆烧掉尸身算了。
人宠的经历令他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要做多余的事。
他侧耳倾听,确定再也没有别的“猎人”到来,这才在栈道间穿行,飞快离去。
他离开不久,躺在地上的“尸身”甩了下头,从地上站了起来。
佳公子整理了一下衣冠,既没有沮丧之色,也没有别的情绪。他毫无温度地笑了笑:“逼得我使用了一张替身神符,真是个可怕的人宠。”
他拿出一枚碧玉哨子,放在嘴里吹了一下。
不多时,栈道上出现了一顶轿子,几个穿着月白道袍的汉子跪下行礼道:“参见少主!”
佳公子,乃是罗天宫少宫主。
“走,带我去看其他人宠!”佳公子坐进轿子里,轿子悠悠晃晃的离开了。
而宁云那边,他一路上看到了不少被射成刺猬的人宠尸体。他一路狂奔,想要离参天可汗道越远越好。
参天可汗道。是北胡单于朝觐唐天子修建的一条走廊,地跨三州,直通北胡龙庭。
宁云狂奔了一天一夜,又累又饿,感觉到并没有追兵,脚步才渐渐慢了下来,到灵州地界的时候,才看到人烟。
他想起了一个问题。
他是人宠。
人宠意味着户籍已经注销,作为人的存在已经被官府抹去了。这意味着他变成了整个世界的“黑户”。
除非他投靠门派,否则无法在人世生存。
他并不想过东躲西藏的日子。
但他失去了光明正大出现的权利。
伪装身份势在必行。
怎么办?
宁云想了想,往掌心里倒了几滴“易容水”,在脸上一抹,他立刻变成了一个皮肤焦黄的汉子,比本来面目老了许多。
他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不用伪装也没人看出什么。
宁云奔波了一天,看到了人烟。一个小镇,一家汤饼店。店老板是个两百斤重的胖子,老板看见他,一脸嫌弃,叫小二端来一碗汤饼,令他滚得远远的,免得影响店里的生意。
宁云拿过碗,这碗缺了个口,还有一股不妙的气味。它的用途很可疑。但他也没嫌弃什么。拿过就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他没钱。
老板的神色更嫌弃了。
驼铃响起,一支驼队出现。
为首的人端坐骆驼两峰之间,戴着一顶斗笠。
“莫叔,替我去买碗汤饼吃。”
声音清脆,似乎是个少年哥。
侍奉在他左侧牵着骆驼的健仆答应着,来到了汤饼店前,扔出一个银锭,喝道:“店家,来碗汤饼。大碗,多放牛肉,不加香菜!”
“莫叔,你也吃一碗。”斗笠从驼峰上翻身下来,朝宁云微微一笑:“我看这位兄台甚是饥绥,要不一起拼个桌子?”
宁云愕然抬头,心道:我并不招惹你,你反而来招惹我?他转念一想,反正也不吃亏。于是抱拳道:“如此甚好。”
莫叔冷哼一声。他不知道斗笠为何招惹这个叫花子,劝道:“少爷,出门在外,江湖险恶。”
斗笠微笑道:“莫叔,眼下正是灵州地界,多一个人好行事。”
宁云不动声色,来到店里坐好。
莫叔啧啧几声,一脸的嫌弃。他不知道斗笠为什么要看中一个乞丐。
不多时,小二端来一碗热气腾腾的汤饼。
刚端上桌,宁云手一伸,脏兮兮的手指伸进了碗里。
莫叔脸色一黑,正要发作。只听宁云道:“这碗汤饼不干净了,快去换一碗上来。”
小二脸上笑嘻嘻,心里骂翻了。他一脸假笑,端着面下去了。
“你是何意?若是饿坏了少爷,唯你是问!”莫叔见斗笠无动于衷,跳起来喝骂。
宁云并不解释,坐等上面。
又过了一会儿,小二又端来一碗汤饼。他打定主意离那小叫花子远远的,但这三人在同一桌,端上来势必经过那个小叫花子身边。
他经过桌子,宁云劈手一夺,就夺走了汤碗!
莫叔再也忍不住,拍案而起:“小子,你在干什么!”
宁云冷冷望过来,莫叔只觉得后背发冷。
他淡淡的说:“你担心你家少爷饿了,倒也是个好奴才。但你就不怕一碗汤饼下去,你家少爷归了西?”
此话一出,斗笠身边的人脸色都变了!
莫非这家店是黑店?
只见胖老板走了过来,淡淡的说:“这位爷台,之前我怠慢了你,是我不对。但你污蔑本店是黑店,要砸本店的招牌,就是你的不对了。”他拿起筷子,吃了几大口,冷冷一哼。
众人大哗。原来是这小叫花子在搞事情!
莫叔连忙补刀:“少爷,这小子狼顾鹰视,一看就是大奸大恶之辈。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你可要小心了。”
斗笠幽幽一叹,正要发话。却听宁云冷笑一声,道:“这种伎俩,放在江湖上,也不过是下三滥。店家,你敢自己吃下去,但你敢不敢叫来一头畜牲试试?”
斗笠一愣。莫非汤饼真的有问题?
宁云手一抄,掌心出现了一只红眼苍蝇。这种馆子里,唯一不缺的就是这种生物。他扔进汤碗里,苍蝇挣扎了一秒,就不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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