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优秀的犯罪悬疑类小说,核心要素是什么?
精彩绝伦的警匪智斗?
肾上腺激素飙升的热血打斗?
正义与邪恶之间的尖峰较量?
出人意料的反转剧情?
是,也不是。
以上要素对于任何一本犯罪悬疑小说,无疑都是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它们的好坏,决定了读者是否能拥有一场出色的阅读体验。
不可或缺。
但,一本书是否真的能够被列入“经典”,或者可以被称作“名著”。
内在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容易被读者忽略的,有点玄奥的核心要素——
主题升华。
单纯的警察抓捕罪犯,解救人质,固然是犯罪类小说的传统经典套路。
但若只有这些内容,无论过程多么曲折,场面多么激烈,甚至双方的较量多么精彩。
始终难以避免给人一种脸谱化的感觉。
嗯,你是警察,你的职责就是要去抓捕坏人,所有的付出都是应该的。
嗯,你是罪犯,骨子里就充满了邪恶,你要躲避警察的追捕,你要继续犯罪,在鲜血与残酷折磨之中,找到存活的价值。
无论是警察还是罪犯,以上的理由,都显得有点太过于理所当然了。
洛宁看过太多类似的作品,警察天生就正气凛然,罪犯天生就穷凶极恶,结局注定是犯人伏诛,正义得到伸张,皆大欢喜。
不能说这些作品是错的,是差劲的。
但这些作品却是很容易被遗忘。
读了一遍就很难生出再读第二遍的冲动。
而主题升华的作品,却会给人一种常读常新的感悟。
比如,
克拉丽丝身为行为科学部的雇员,虽然是临时的,编外的,兼职的,但也是属于警察系统里的角色。
服从命令就是天职,就是理所当然。
可在奇尔顿将莱克特带走后,借助马丁参议员的权势,案件的管辖权已经被夺走。
即使是克拉丽丝的顶头上司克劳福德,对此都无可奈何。
克拉丽丝更是被明确警告,让她返回学校,不要再插手这个案件。
可以说,克拉丽丝此时去擅自探望莱克特,不仅是违反了命令,甚至还在程序上,出现了违规之举。
她去见的人,是莱克特啊!
还记得书籍的第一章节吗?
没有人愿意去接触这个可怕的食人狂魔,就连和此人交谈,都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情。
而克拉丽丝哪怕冒着巨大的风险,赌上职业生涯的未来,也要去做这件事。
为什么?
出于警察的职责,要救人于水火?
且不说她只是一个实习生,还算不上真正的警察。
即便她是身为编制内的成员,此时也没了权限上的正当理由。
人家马丁参议员身边,不仅有经验丰富的少校陪同,能够调动的资源,也不是克劳福德能够媲美的。
假如克拉丽丝是出于职业习惯,而做这件事,最多就是呈个人英雄主义,
不仅不能让这个角色更鲜活出彩,反而会让读者感到别扭厌恶。
很多“圣母”女主,就是这样诞生的。
而当主题上升到“救赎”这个层面时,一切就不一样了。
克拉丽丝的擅自行动,既非出于完全的私心,她的确是担忧凯瑟琳的安危,且明白奇尔顿和马丁参议员,都不会是汉尼拔的对手。
因此才着急行动,争取时间。
同时,她这样做又有一部分是私心作祟。
她想要通过完成对凯瑟琳的拯救,去释放童年内心产生的阴影,完成自我的救赎。
只要成为一个有用的人,一个能挽救他人的人,她才能彻底和悲惨的过去进行道别,迎接新生。
克拉丽丝在这一刻,迎来了真正的升华,变得立体起来。
也是从这一刻开始,
这个全书第一段就出现的主角,才真正拥有了和最大反派汉尼拔相匹配的鲜活形象。
而更神奇的是,
这种精巧到极致的人物塑造,并非是通过旁白或者自我回忆的手法来呈现。
反而是在莱克特的步步紧逼,层层引诱下,迫使克拉丽丝不得不逐渐亲口揭开过往的伤疤,坦露出真实的自我。
她的挣扎,她的不甘,她的痛苦,她的倔强,在此过程中展现的淋漓尽致,让人不由得心生同情与认可。
也更具备说服力。
可以说,
克拉丽丝的蜕变和升华,是在读者眼皮子底下,一步步发生的缓慢过程。
读者亲眼看着她结茧、蜕皮、化翼、成蝶。
一切都是这么地顺理成章,如春风细雨,润物细无声。
如此写作手法,堪称高明,多一份则肥,少一分则瘦。
“厉害啊!”洛宁仰头背靠着靠椅,眼中满是叹服。
飞卢小说,飞要你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