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尖啸着,在它的后部,年轻的护理员站稳身子,以免被剧烈的摇晃摔倒。
下一章的转场,来到了疾驰而去的救护车上。
而此时,
所有读者都心知肚明,真正的彭布利,早已经死在了法院大楼内。
而假的彭布利,只有一种可能——
他就是汉尼拔!
只是,还有一个疑惑,萦绕在所有人的心头,得不到解答。
那就是汉尼拔到底是如何做到的?
他为什么能够在众目睽睽下,瞒过泰特以及一众警员,伪装成为彭布利?
这辆救护车,以及车上人员的命运,又会如何?
“他还在昏迷中,但主要生命特征很好,脉搏85……”
“脸部严重割伤,皮片割得很上,一只眼球被挖,我已对他的脸进行了加压止血,可能有子弹射进了头部,我说不准。”
什么?
一只眼球被挖?
读者们看到这一段,只感觉浑身一冷。
在明知道这是汉尼拔的前提下,依然为这个杀人狂魔的狠辣感到震惊。
为了逃脱,亲手挖下自己的一枚眼球?
难怪在现场,泰特等人没有能及时辨认出他的真实身份。
谁能想到,会有人敢活生生将自己的眼球挖下来呢?
在护理员向急诊室汇报的时候,身后担架上的人,已悄悄伸出右手,摸到了胸脯上束带的搭扣。
然后用外科手术用的绷带,将两只眼睛擦拭干净。
嗯?
等等,
两只眼睛?
不是说已经挖没了一只眼球吗?
此时,大家很容易就联想到,前一章节对博伊尔死状的描写。
那个可怜的警官,被挖空了一只眼球。
难不成……
高速公路上,救护车一阵左摇右摆,随即恢复了正常的行驶速度。
驶入了孟菲斯国际机场,在通向巨型地下停车场的自动化大门口,一只血淋淋的手伸出车外取了一张票。
救护车就这样消失在通往地下停车场的隧道内。
…………
张野推断出了汉尼拔的整个作案过程。
并不复杂,只是打了一个精妙的时间差。
早在泰特在楼下听见枪声之前,汉尼拔就已经通过近身肉搏,杀死了博伊尔和彭布利,干净利落,没让任何人发现楼上的动静。
后面的枪声只是障眼法。
一方面让人以为战斗发生在不久之前,转移警方的视线。
另一方面也为汉尼拔的伪装提供了便利。
当你看见一个被子弹“爆头”的重伤病患时,是在很难会生出将其早已破烂不堪的脸庞,再仔细翻开皮肉来查看伤势这种事。
不然很可能就会亲手将自己的同事送上天堂。
汉尼拔就是利用人们的这种心理,成功瞒天过海,化身成为彭布利,得以逃脱。
他的身材和彭布利相差不大,穿上彭布利的制服,并且戴上彭布利的一部分脸皮后,很难被认得出来。
嗯,这也解释清楚了,为什么汉尼拔在检查战利品时,找到一把折叠小刀会比拥有两把左轮手枪更加兴奋。
因为手枪只能帮他杀人,而小刀——
可以帮他变成别人!
彭布利的脸皮、博伊尔的眼球,还有两人身上撕下来的至少有一磅的皮肉……
不行了!
艾雨文和洛宁该庆幸自己是在深夜至清晨时分看到的文章,肠胃里的晚饭早已经消化干净。
不然估计会当场反胃呕吐出来。
原先她们还觉得,野牛比尔喜欢剥人皮制作衣服的爱好,太过惊悚,甚至比莱克特医生还让人反胃。
如今她们知道错了。
和莱克特相比,野牛比尔就是个未成年的小孩子罢了。
他引以为傲的成名剥皮技巧,对莱克特医生而言,就像是家常便饭一样简单。
至少野牛比尔剥皮,要考虑到女孩皮肤的松弛程度,不能太早,也不能太晚,饿上几天是最为合适的剥皮时机。
而汉尼拔·莱克特,从不需要去考虑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
只要能够派得上用场,他随时都能将身边的一切事物,都变成自己手头的工具,乃至于自己身上的一部分……
更让人拍案叫绝的是,还记得前文提到的,救护车来到现场的速度,超乎寻常吗?
那是因为莱克特在开枪前,就自己给救护站打过电话,提前“预约”了救护车。
这样他就可以不用在冰冷肮脏的地面上,躺得太久。
在关系到下半辈子能不能获得自由的紧张时刻,莱克特居然还有心思去改善自己的装死体验。
这份从容和淡定,是任何罪犯都模仿不来的,仿佛刻在了DNA深处的——
绝对冷漠!
他对受害人冷漠,对警察冷漠,对这个世界冷漠。
甚至对自己,也是充满冷漠。
他仿佛从不关心自己的生死,将性命放在赌桌上,对他而言,也只是一场寻乐子的游戏方式而已。
无论胜负,他始终都能从这个过程之中,找到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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