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越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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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护车尖啸着,在它的后部,年轻的护理员站稳身子,以免被剧烈的摇晃摔倒。

下一章的转场,来到了疾驰而去的救护车上。

而此时,

所有读者都心知肚明,真正的彭布利,早已经死在了法院大楼内。

而假的彭布利,只有一种可能——

他就是汉尼拔!

只是,还有一个疑惑,萦绕在所有人的心头,得不到解答。

那就是汉尼拔到底是如何做到的?

他为什么能够在众目睽睽下,瞒过泰特以及一众警员,伪装成为彭布利?

这辆救护车,以及车上人员的命运,又会如何?

“他还在昏迷中,但主要生命特征很好,脉搏85……”

“脸部严重割伤,皮片割得很上,一只眼球被挖,我已对他的脸进行了加压止血,可能有子弹射进了头部,我说不准。”

什么?

一只眼球被挖?

读者们看到这一段,只感觉浑身一冷。

在明知道这是汉尼拔的前提下,依然为这个杀人狂魔的狠辣感到震惊。

为了逃脱,亲手挖下自己的一枚眼球?

难怪在现场,泰特等人没有能及时辨认出他的真实身份。

谁能想到,会有人敢活生生将自己的眼球挖下来呢?

在护理员向急诊室汇报的时候,身后担架上的人,已悄悄伸出右手,摸到了胸脯上束带的搭扣。

然后用外科手术用的绷带,将两只眼睛擦拭干净。

嗯?

等等,

两只眼睛?

不是说已经挖没了一只眼球吗?

此时,大家很容易就联想到,前一章节对博伊尔死状的描写。

那个可怜的警官,被挖空了一只眼球。

难不成……

高速公路上,救护车一阵左摇右摆,随即恢复了正常的行驶速度。

驶入了孟菲斯国际机场,在通向巨型地下停车场的自动化大门口,一只血淋淋的手伸出车外取了一张票。

救护车就这样消失在通往地下停车场的隧道内。

…………

张野推断出了汉尼拔的整个作案过程。

并不复杂,只是打了一个精妙的时间差。

早在泰特在楼下听见枪声之前,汉尼拔就已经通过近身肉搏,杀死了博伊尔和彭布利,干净利落,没让任何人发现楼上的动静。

后面的枪声只是障眼法。

一方面让人以为战斗发生在不久之前,转移警方的视线。

另一方面也为汉尼拔的伪装提供了便利。

当你看见一个被子弹“爆头”的重伤病患时,是在很难会生出将其早已破烂不堪的脸庞,再仔细翻开皮肉来查看伤势这种事。

不然很可能就会亲手将自己的同事送上天堂。

汉尼拔就是利用人们的这种心理,成功瞒天过海,化身成为彭布利,得以逃脱。

他的身材和彭布利相差不大,穿上彭布利的制服,并且戴上彭布利的一部分脸皮后,很难被认得出来。

嗯,这也解释清楚了,为什么汉尼拔在检查战利品时,找到一把折叠小刀会比拥有两把左轮手枪更加兴奋。

因为手枪只能帮他杀人,而小刀——

可以帮他变成别人!

彭布利的脸皮、博伊尔的眼球,还有两人身上撕下来的至少有一磅的皮肉……

不行了!

艾雨文和洛宁该庆幸自己是在深夜至清晨时分看到的文章,肠胃里的晚饭早已经消化干净。

不然估计会当场反胃呕吐出来。

原先她们还觉得,野牛比尔喜欢剥人皮制作衣服的爱好,太过惊悚,甚至比莱克特医生还让人反胃。

如今她们知道错了。

和莱克特相比,野牛比尔就是个未成年的小孩子罢了。

他引以为傲的成名剥皮技巧,对莱克特医生而言,就像是家常便饭一样简单。

至少野牛比尔剥皮,要考虑到女孩皮肤的松弛程度,不能太早,也不能太晚,饿上几天是最为合适的剥皮时机。

而汉尼拔·莱克特,从不需要去考虑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

只要能够派得上用场,他随时都能将身边的一切事物,都变成自己手头的工具,乃至于自己身上的一部分……

更让人拍案叫绝的是,还记得前文提到的,救护车来到现场的速度,超乎寻常吗?

那是因为莱克特在开枪前,就自己给救护站打过电话,提前“预约”了救护车。

这样他就可以不用在冰冷肮脏的地面上,躺得太久。

在关系到下半辈子能不能获得自由的紧张时刻,莱克特居然还有心思去改善自己的装死体验。

这份从容和淡定,是任何罪犯都模仿不来的,仿佛刻在了DNA深处的——

绝对冷漠!

他对受害人冷漠,对警察冷漠,对这个世界冷漠。

甚至对自己,也是充满冷漠。

他仿佛从不关心自己的生死,将性命放在赌桌上,对他而言,也只是一场寻乐子的游戏方式而已。

无论胜负,他始终都能从这个过程之中,找到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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