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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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艘游轮的地址,并不远,就是外滩的黄浦江上那一艘游轮,而且到了游轮,被安保人员拦住了去路。

“这是雷枭的游轮吗?”路星驰小心翼翼地问道。

“是的,我们老板就是雷枭先生,您是路星驰先生。”安保人员点点头。

“是的,我是路星驰,我能上吗?”路星驰怕自己上不去,再次问道。

“你看吧,就是雷老板的游轮。”胡一天插嘴道。

安保人员道:“老板吩咐,已经为两位开了VIP通道,你们先去房间休息,游轮上各种娱乐设施,应有尽有,请两位玩得尽兴。”

胡一天拍了他的肩膀,“路先生,你先逛逛,老板会来找你,我先去玩一会。”

路星驰点头,胡一天马上走了,留下他一个人等待。

一天过得很快,路星驰等待了一天的时间没等到人来,不知不觉,已经是夜深,晚上的浦东,天上的满天星斗,照亮了黄浦江,这个隆冬的季节下,路星驰站在一艘游轮的甲板上,望着这海面,迎着从西北方向吹上了一股风,不怎么好受。

晚上显得十分冷清,又是一点月光也没有,黑沉沉的天上,只有几颗亮晶晶的星星。他穿著一件厚厚的大衣,可以不畏凛烈的西北风,在甲板上踽踽地踱著,倒感到这样的境界另有一番滋味。

星光倒映在海面上,他停下了脚步,靠在游轮的栏杆想事情。

风吹过他的蓝细格衬衫领子,原本背头的发型被吹乱了,海风徐徐,夹带着冷冬的刺骨,令他寒毛直竖,不得不喝点小酒保暖。

要等的人,一天了都没出现,他烦躁地喝了几瓶鸡尾酒,忽然听到很小的声响,他立刻循声看去,还有一个男人倚靠栏杆,正是这个男人发出的声响。好奇心驱使着他不断偷瞄那个男人,从眼角的余光偷偷地仔细打量着。

眼前这家伙比他高点。打扮十分体面,衣着都不是工薪阶层买得起的奢侈品,更夸张的是手腕上的表,几百万的价格,来头不小。

只见男人左手拿着一只布袋,右手伸入布袋之中,抓出一粒小东西来,向空中一扬,“嗤”的一声,那粒东西,便跌入了江中,溅起的水花并不高。

路星驰看到那几粒东西,划空而下,闪过一丝丝亮晶晶的光,似乎是那个男人无聊地将玻璃珠子,随意抛向江河,难道是无事可做消遣吗?

与其一个人在甲板上,倒不如走过去和那个男人搭讪几句?他心想的每一个人都可能有自己的心事,如果能打开对方的心扉,听到一个精彩的故事,不论那人是有钱人还是搬砖的工人,都可以为他枯竭的生活带来一丝动力。

于是他轻轻地来到了那人的身边,可是那人似乎是完全不曾发现他走近,仍然是望着东方明珠下的黄浦江,继续将那袋子的东西,一粒一粒地抛向江中,直到他来到了那人的旁边,只有一米的距离,那人才猛然回过头来。

他们打了一个照面,天色虽然黑暗,但是就对面浦东高楼大厦射过来的灯光,他可以很清楚地看得清这个人的脸面,是一个三十不到的年轻人,有著一种忧伤的过分的神情,大约可能是这个人所受了什么打击,所以脸上才出现这样的表情。

那人完全不理睬他,只是冷冷地望了他一眼,就继续将袋子里的东西,一粒一粒地丢。此情此景,他忍不住了,“兄弟,你在丢什么?”

“走开。”

那人眼神如此冷峻,让他吓了一跳,但他还是不死心,想知道那人丢的是什么,因此没离开,而是停下了脚步,驻足观看。

那人有些恼,“走开!”

那人捏紧了拳头,盯了他一会儿,他向那人做了一个不明所以的手势,那人忽然冷笑了几声,“你是不是想知道袋子里的是什么。”

看那人摊开了袋子,他凑上去看了看,由于夜色很黑,看不清,在附近的一个轮船突然照射过来了亮光,而在亮光照映下,他彻底看清了,在那人手上的,竟然是一大堆粒足有二十克拉大小的钻石!

在那一瞬间,他完全地呆住了!自己并不是什么没有见识的屌丝,但对于土豪式的奢侈,却也震惊无比,不敢苟同,这可是钻石啊!

就那么一粒足以让世界上一些角落的人们吃饱!

而那个男人,竟然把那么大一颗的钻石,这个世界上最值钱的矿物之一,顺手抛进江水中,之前得抛了多少粒!

那人继续从一个小袋子里,抓了一把钻石,往海里扔,他差点叫出声。那可是钻石,就是一克拉钻石,也要好几千好几万呢,这男的是把钱往水里丢。

那人不屑一顾,瞄了一眼路星驰吃惊的表情,仿佛是在看智障。没理会路星驰,继续丢碎。

路星驰以百米冲刺速度上前,抓住了男人的手腕,试图阻止。

“哥们,赚钱不容易,你是在浪费钱财,你丢的一个钻石,是普通人几个月赚不到的。”

“给我拉开你的手,你这个穷鬼懂个屁,想要吗,自己跳下水去捡。”

男人语气十分不客气,句句刺耳,换成别人……不,路星驰已经动手了,他是个暴脾气。

男人身手应该不错,那肱二头肌强健,手掌上有老茧,眉头有旧伤疤,眼神犀利而略微充满杀气,令路星驰后退一步。

男人甩开了路星驰,继续丢钻石。

几秒后男人停下了,眼神从愤世嫉俗,换成了戏谑。

男人展示了这一袋钻石,“你说的没错,不过还要更详细一点。这一颗钻石,顶上你一年的工资,整整一袋,够你在上海买套别墅,其实我只是丢了几十颗钻,还有一大袋,想要吗?”

男人迅速将袋口的绳索打结,紧紧锁住袋口,在路星驰还没做出反应的时候,已经丢进了水里,摊摊手,朝着他大笑。

“自己去捡,有缘再见。”

男人转身离开了,留下了他在风中凌乱!

路星驰死死盯着那男人的背影,再等他消失在了拐角处,心里痛骂他的炫富,心里想的是丢进水里的那袋钻石。

他头脑风暴了不知多少的想法,最后猜测这个男人是不是替人销赃的人物,将钻石抛进水中,是不是为了方便转移赃物。

路星驰马上往下看,那袋子已经没入了江水之下,又是冬季。

好奇心促使他决定冒险,不顾水多少的寒冷,一脑热纵身一跃入江中,入了水里,虽刺骨的寒冷让他差点遭不住,不过也顾不上了,向着江底,迅速沉了下去,成功拿到了那袋子的钻石,然后浮了上来。

幸好没有其他人注意到他近乎失智的行为,仅仅是为了一袋子的钻石,但对于他这样的普通人来说,一袋子钻石可是救命。

他顺着攀爬了上去,忍住寒冷带来的痛苦,迅速跑到了这艘豪华游轮的澡堂,洗了一个热水澡,温暖了身体,驱散了寒气,不然他会死于低温症的。带着温暖的热量,将他从鲁莽之中拯救了出来。

十几分钟后,穿上了睡衣,他翻开了袋子,发现里面的钻石竟然还有很多,足以让人产生了疑问,那个人究竟有钱到了什么程度,可以如此豪掷千金。

他看了看外面,生怕那个男人盯着自己。

那个男人好像没跟来,路星驰才放松下来,现在想起来,自己衣服弄湿了,于是让服务生给自己买一套衣物。

服务生将衣服送来了,“先生,你的衣服送来了,对了,你是路星驰先生吗?”

“是我,什么事。”

“你要见的人,已经来了,请你快点过去。”

“有人让你通知我的。”

“是的。”

终于来了,路星驰心里很是抱怨,让他从上午等到下午,再从下午,等到晚上,搞什么,他很想质问。

晾着他一天,烦死了。

在服务生导引下来,进入了游轮的酒吧,缠绕在红砖墙上的一串串灯泡释放着温馨的暖色,这和一般的酒吧不同,这里很有艺术气息,他挑选了一个靠角落的地方坐下,墙壁上挂着羊头,下挂着几个相框,眼前的橡木长方桌,沙发椅,还是很舒适。每个桌子事先备好一壶茶水。

服务生道:“先生,喝什么。”

“这里有冰锐吗?”

“除了冰锐,还要其他的吗?”

“还要一杯鲜橙汁,西瓜汁,各来一杯。”

服务生很快就送来了,路上吃了一杯,的确非常好喝,那种刺激感从口到头顶,真是爽。

“你说那个人呢?”

服务生没有回答,径直走了,转了个弯,消失在吧台后门。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一个声音响起了。

“路星驰,等久了吧。”

从吧台出来了另一个男人,在其出现的那一刹那,路星驰看呆了,这是一个怎样的人,如明珠处众人中,似珠玉在瓦石间,这是怎样的一张完美脸庞,长长的睫毛在眼睛下方打上了一层厚厚的阴影,他的眼睛像黑夜中最亮的星星,闪烁着深邃的光芒,仿佛能洞察人心。鼻梁高挺,为他的面容增添了几分英气。而那微微上扬的嘴角,则透露出一种迷人的自信与不羁。

男人脱下了帽子和白衬衣外的大衣,放在椅子上,是福尔摩斯里的猎鹿装西装大衣,很复古的款式,还真是挺有那个调的吗,一眼望去仿佛是一百年前的绅士。

男人翘起了二郎腿,一只手顺手拿起了桌子上的酒水。

正是天天在狗仔口中爆出花边新闻的雷枭,魔都四少之一,叼着一口雪茄,果然霸气侧漏。

“是不是等着急了,路星驰先生。”雷枭翘起二郎腿,望着路星驰,嘴边露出一抹微笑。

路星驰再次打量了雷枭,和自己年纪相仿却气质老成,仿佛拥有超越常人的洞察力,拥有一般人没有的强大气场。

“当然着急,我已经等了很久了,你故意放我鸽子?是不是雷枭先生。”路星驰不想在雷枭面前示弱,故意发难。

“那一袋钻石,捡起来了吗。”雷枭不经意一句话,让路星驰心头一紧,摸了摸口袋,紧张的表情在脸上。

路星驰暗想雷枭是怎么知道,自己去捡了别人不要的钻石。

“别担心,我不会把你怎么样,那位少爷也不会把你怎么样,他只是心情郁闷,随手丢了在俗人眼中价值连城的钻石,不会来要回去。”

雷枭那笑意仿佛是看穿了路星驰的心虚,路星驰这些年虽也不愁吃穿,但那么多晶莹剔透上乘钻石,实在是头一次。

路星驰不知该说什么好,“我,我,……那个,我还是第一次看见那钻石当玻璃扔的,他是谁啊。”

“你现在不需要知道,他啊,就是失恋了,他喜欢的姑娘,不把他当回事。”

听了雷枭的话,路星驰挺无语的,有钱人失恋就丢钻石,好奢侈。

“回归正题,那个老友,我已经查清楚,确实是守陵人,哪朝哪代不清楚,反正我不也想了解,我根据你义父提供老友联系方式,联系上了……和那个守陵人谈了一些,这个人不打算亲自出面,让他徒弟等待我们过去。我们不能耽搁太久,已经有其他人知道了这个大宝藏。”

“正常,说不定日常吹牛,肯定泄露了,那我们马上动身吗?”

“别急,我告诉你这个守陵人,跟你们家有关系的。”

“什么关系,雷老板给点提示。”路星驰不放过任何与自己家有关的线索,雷枭这么说,他马上来了兴趣。

雷枭倒了一杯苏格兰威士忌,一饮而尽,才道:“十五年前,你的父亲,路梦阳先生,是一个颇有野心的冒险家,他与他的至交好友,跑遍全世界,只是为了寻找上古文明的踪迹,从南美洲的丛林,到北非的沙漠,再到西北的群山,北极圈的沿岸,留下了他们的足迹,

然后终于在秘鲁的一个小村庄,找到了一件小文物,最初他们以为是本地古代文明留下的古董,却没想到可能是殷商王朝留下的玉圭,于是他们很兴奋,这会是本世纪非常重大发现,证明殷商人有去过美洲的可能性,就在这个时候,你父亲遇到了这个守陵人,然后……你猜发生了什么?”

路星驰这个时候,猛然想起曾经见过父亲对着一个长方形玉片的照片着迷,看着似乎是某个时代的古物。

“对,对,对,我老爸曾经有段时间,对一个长方形玉器十分着迷,你这么说我想起了什么,我似乎小时候见过那个守陵人,曾经与我老爸见过几次面,谈那个玉器,但后面就没出现过,所以我忘了。可惜我父母失踪之前没告诉我,我什么都不知道,老爸也没有留下什么日记。”

“这个神秘的守陵人,精通各种古文字,你爸破解不了玉圭上的文字,守陵人却轻而易举破解了,玉圭记录了一个方位,这个方位就是今天我们要找的大宝藏。”

路星驰大吃一惊,道:“十五年前的宝藏,已经被我爸和守陵人找到了,那早就被挖光了,怎么这个守陵人今天又来找我义父去那个宝藏,目的是什么?”

“你想殷商的玉圭,为什么跑到了美洲,这是第一个疑问。而跑到美洲的殷商的玉圭,为什么偏偏记录了一个国内宝藏的方位,这是第二个疑问。于是为了破解这个谜团,你父母和他朋友,加上了守陵人,就去了那个宝藏,但正因为这趟旅程,导致了你父母出事,发生了什么,这个守陵人肯定知道。去找到这个守陵人,你家出事的原因就知道了,怎么样,你不想找出父母为什么出事的原因。”

路星驰咬牙切齿地道:“当然想,什么时候启程。”

雷枭扬了扬威士忌,神秘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