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醒来,云芍和方桀一同前往街边的一个面店吃早餐。
云芍问道:“昨天那帮人为什么追杀你?你知道他们是谁吗?”
“这个你不必多问。”
“哦……”云芍放下了手中的筷子,“那你接下来要往哪个方向走呢?”
“去北边的太岳。”
“正好我也要经过那里,可否一路同行?”
“倒也无妨。”
“只是你刚受了重伤,要不要在这里歇息几日再走?”
“嗯。”
听到方桀应允,云芍的嘴巴微微一抿,露出一丝让人难以察觉的微笑。这样一来,云芍就可以照顾自己的心上人了,只要能陪在他身边,她做什么都不会觉得累。
云芍每天帮方桀换过药之后,都会从那件新衣服上撕下一缕布,给他包扎伤口。云芍为什么这么做呢?因为他用她的东西,会让她感到幸福。要知道,在现代的柠月,可是连见徐瑞一面的理由和机会都没有。
方桀疑惑地问说:“怎么不去买纱布呢?新衣服撕了多可惜。”
云芍望着方桀,笑着说:“反正都撕坏了,也不能穿了,不如就专门用来给你包扎伤口呗。”
方桀看着她也不说话,不知道在想什么。
一天中午,可能是云芍日夜悉心照顾方桀的原因,她实在是太累了,一不小心就睡着了。等她醒来的时候,却不见了方桀的身影。正当她四处寻找时,撞上了从外面回来的方桀,云芍一整个撞进了方桀的怀里,她的心脏扑通扑通地狂跳,顷刻间脸上布满绯红。
方桀看在眼里,却不知道她为何这样紧张,便问:“明离兄弟,你怎么了?”
云芍赶紧从他怀里退出来,“刚刚睡醒,天气有点热……”自觉尴尬的她赶紧从其他地方找补,指着方桀手上的东西说:“这是什么?”
“这是我给你买的衣裳。这几天承蒙你的照顾,你还把新衣服都撕了给我包扎伤口,我内心里实在过意不去。所以,小小心意,不成敬意,希望你喜欢。”
“喜欢喜欢,喜欢得紧。”
云芍乐得像个小孩,抱着衣服就拿去屋里换上,等她走出来,方桀仔细打量着她:“不错,明离兄弟长得眉清目秀,穿上这身白色的衣裳,便更加好看了。还有领口处那一抹红色的点缀,简直就像是为你量身打造的一般。”
“我怎么感觉你不是在夸我好看,而是在夸你的眼光好呢。”
“没有没有,真心话,我真这么觉得。”
“不管真的假的,我都很喜欢。”
“喜欢就好。对了明离,我看我的伤也好了,要不我们明天一早就出发吧。”
“我也正有此意,一直待在这里,我都快闷坏了。”
翌日,方桀和云芍各自骑了一匹快马,就往太岳方向疾驰而去。
行了一段,由于天气比较热,二人骑到一处河边时,便停下来歇息。
“方公子,你可知道这太岳是谁的封地吗?”
“当然知道。这太岳是定北侯将军——四皇子的封地。”
“听说这四皇子骁勇善战,战无不胜,十分厉害。”
“也并非如此,眼下正有让他头疼的事。”
“此话怎讲?”
“当初为平定太岳,军队元气大伤,如今阪泉又在边境发动侵略,意图将太岳占为己有。”
“阪泉的兵力雄厚,听说其将领公仪殇作战经验丰富,的确不容易对付。”
方桀听完后,眉头紧锁,陷入了沉思。
云芍见状,追问道:“你怎么那么清楚四皇子的事?而且你似乎还会为他的事而烦忧。”
“实不相瞒,我乃定北侯军营中的校尉。”
“原来是方校尉,失敬失敬。”
“请原谅我对你的隐瞒,我怕告诉你我的真实身份,你会感到拘束。”
“我才不会感到拘束呢,我是个豪爽的人,也不兴那些烦人的礼数。”
“如此甚好,我也喜欢爽快些的人。”
两人相视一笑。
方桀提议:“天气这么热,不如我们在河中洗个澡再走。”
云芍连忙摆手,“不了不了,我怕水。”
“堂堂男子汉还怕水,瞧我游给你看。”
云芍暗自窃喜:那敢情好啊,你那身腹肌腱子肉,我可是爱得很。
只见方桀脱了一身衣裳,只穿了里面的一条薄薄的裤子,就往水里钻。那板正的背影啊,对,就是古人说的玉树临风。云芍在岸边撑着下巴看得开心死了,自言自语道:“在梦里就是好,什么福利都有。得亏我女扮男装,可千万别穿帮了。”
等方桀洗完澡从水里上来的时候,云芍赶紧帮忙把他的衣服拿过来,就想亲手给他更个衣,可惜方桀一手拿过衣服,三下两下就给穿好了。
之后二人再次出发。方桀在前,云芍在后。云芍看着这心尖尖上的人啊,魂都丢了。
就这样走了两三天,终于到了定北侯府。云芍立在门口,抬头看着那暗红色的牌匾上,刻着几个金色的大字——定北侯府。她在心里暗自说道:“原来这就是姐夫的家,姐姐将来就是要嫁到这里来,做这里的女主人。可惜我没有手机,不然我就要拍个照带回去给她看看。嗯,要不还是先去看一下未来姐夫长什么样吧,看看配不配得上姐姐。”
“方校尉,我想问问四皇子可在府中?”
“不在。”
“那他去哪里了呢?”
“我也不知道。”
云芍在心里暗想:“这个四皇子行踪这么诡秘的吗?”
方桀带云芍径直进入府中,这时管家前来迎接,方桀对管家使了个脸色,管家便一言不发地立在一旁等候吩咐。
“这是我的好兄弟明离,府中上上下下的人全都要好生伺候着。”
“是,是,老奴一定安排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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