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一顿饭两斤猪肉,聋老太太上门要肉占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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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天亮走到房间,看着系统空间里的十九斤五两的野猪肉块,思考着。

“今天吃个红烧野猪肉加上煎猪排吧,也没别的东西了,在60年代对付一口得了。”

说着李天亮就具现出了一整条红白肥瘦相间的野猪肉到靠近窗户墙边的案板上。

拿起刀大概剁了两块肉。

总共两斤。

一块他准备做红烧肉,一块做成煎猪排。

这样两斤肉,他不用吃饭就能吃饱了。

剩下的十几斤野猪肉消失在了桌板上。

“先起锅烧油。”

李天亮提起脚底下的一桶油倒进了铁锅里,足足倒了大半锅,然后打算把红烧肉炸一下。

等了一会儿。

他先是把一块一斤重的野猪肉放入烧开的油锅里。

“刺啦”一声猪肉下入油锅的响声,紧接着滚烫的一锅油开始冒泡。

李天亮拿着铲子翻动野猪肉。

李天亮前世吃过一次野猪肉。

因为那个时候就连野猪,也成了保护动物。

不像现在这个时期,现在野猪是祸害庄稼的,属于是有害动物一类的。

甚至有的靠近大山脚的村民,他们定期还会组织村民在几个有经验的猎户的带领下进山去清理二十公里内的野猪。

把野猪群打死或者打跑。

当然尽量是打死,这样也算是有肉吃了,而且还可以卖了分钱。

当然野猪是极其危险的动物。

平常猎户或者寥寥几个人进山打猎,看见一两头野猪,倒也敢拿着枪拼一拼,要是一群野猪。

野猪一般都是一群出没,一公一母,带着一群野猪崽,这样冲撞起来,完全不亚于一队陆地骑兵。

就算是再勇敢拿着枪的猎人,也不敢正面交手。

所以才会组织很多人清理防止祸害庄家还能增加油水卖掉猪肉增加收入。

李天亮吃过一次野猪肉,那味道,简直是美极了。

又香又耐嚼,还有猪肉的风味,简直比养殖的养猪味道要美味好吃两三倍。

所以李天亮逛黑市有看见卖野猪肉的才会一下买二十斤。

因为他实在是嘴馋了,三只野猪崽是留着长大后下崽的,李天亮不舍得立马杀掉吃肉。

这样趁野猪还有发掘潜力宰掉,无疑是杀鸡取卵,得不偿失的做法。

李天亮看着油炸的野猪肉,香喷喷的。

接着他又把肉炸到八成熟,捞出来后放在案板上,泡入趁着炸肉间隙接好的一盆冷水。

泡入水中降温。

接着李天亮趁此时间还够,就弄一下把脚桂皮花椒泡成水,用来去腥增鲜。

然后把锅里的热油倒出来绝大部分,倒到旁边铁盆里面,他把抹好盐的猪排下锅到留了一层底油的铁锅里,开始煎猪排。

“滋啦!”从锅里冒出阵阵丝丝袅袅的热气升腾而起。

李天亮留猪肉在锅里。

又把泡好的花椒水淋在炸好准备做红烧肉的猪肉上面。

又抹上一层酱油,让猪肉更入味。

李天亮开始认真的煎牛排。

这个时候,从院外能够闻到李天亮的房间里已经冒出来了猪肉的香味了!!!

“这小兔崽子,在家里开始做肉了。”隔壁的聋老太太,坐在床上等着一大爷给她每天管三顿饭送晚饭,突然闻到隔壁房间传来炸猪肉煎猪排的香味。

她忍不住了,起身说道:“不行,我得让这畜生把肉端给我吃,凭什么老祖宗晚上吃馒头咸菜,这小畜生居然再吃肉,什么肉都得先让老祖宗尝尝!”

这边房间里李天亮正在煎牛排,顺便切割炸过又腌制好的野猪肉剁成红烧肉大小的四四方方的肉块。

这是李天亮专门从自己接近二十斤的猪肉里面选得肥瘦相间的五花肉。

而且野猪肉经常跑动,比家猪肉的五花肉更好吃更适合用来做红烧肉。

他切好后,就放在一旁准备等会做成一盘红烧肉吃。

这边牛排刚刚煎好,两面撒上盐,李天亮切成小块块的肉块。

如果是西餐,会切成长条。

但李天亮吃不惯西餐,觉得老祖宗留下来的筷子更好使,什么西餐刀叉的,吃的也就是个仪式感和泡妹子的氛围凸显逼格好增加晚上和妹子开房的成功率。

实际上真要国人吃饭,还得是用筷子夹肉!

“李天亮,你在做什么好吃的啊?给老祖宗来上一碗尝尝!”李天亮房门口出现了一个老太太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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