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她喜欢我的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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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徒儿,尝尝为师的手艺。”

抬手一挥,三菜一汤便出现在桌子上,阮春灯眼底带着期待。

前世她的厨艺一直都是挺不错的,每一次下厨,萧徵都吃得干干净净。

同样准备开始培养自己下厨习惯的阮春灯,想到前世萧徵所说,一家人就是在一起吃很多的饭。

起初阮春灯不理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直到萧徵离开以后,她才幡然醒悟。

原来,是为了不孤单,也是为了有依靠。

“好的,仙女师尊。”

即便是心中已经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可看到眼前黑漆漆的菜,萧徵还是释怀地笑了。

谁说清炒白菜简单的?在阮春灯手里面,这压根看不出是白菜的样。

要不是这棵白菜是吸收灵源长大的,估计连黑炭的形状都难以维持。

而且那个猪蹄,他是和阮春灯说过吃什么补什么,这个没毛病。

可做猪蹄,需要用那么多醉仙酿来去腥吗?都还没有靠近,萧徵就闻到了那股浓稠而不散的酒味,这是吃猪蹄还是喝酒呢?

唯一看上去好看一点的,是一盘蘑菇炒肉,这蘑菇也不是一般的蘑菇,叫作冥魂菇。

会叫这个名字也是顾名思义,处理不好就马上去冥界报道,主打一个好吃但有毒,这是阮春灯这个新手能做得菜吗?

“不方便吗?为师来喂你。”

见到萧徵用左手拿筷子很是生疏,这才反应过来的阮春灯,立马上手给萧徵夹了一根黑焦白菜。

此时此刻,萧徵真切体会到了什么叫,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如今的他还要为前世的萧徵还债!每次阮春灯只要有下厨的想法,萧徵都很大力支持,不管好不好吃都往嘴里面塞然后悄无声息送到储物戒中。

阮春灯之所以会如此自信自己的厨艺,十有八九就是他惯出来的!

痛恨着自己的萧徵,微微一笑将白菜吃下。

这可是阮春灯喂到自己嘴边,吃死了也要吃!

“徒儿,好吃吗?”

见到萧徵不说话,阮春灯眼中带着小小得意,明知故问了一句。

肯定非常好吃,好吃得都说不出话了吧?

哼哼,虽然这肯定会颠覆徒儿对自己的一些看法,可阮春灯记得,这样好像叫作……反差?对,反差,萧徵之前和她提过,他最喜欢反差了。

“仙女师尊,我好像有点死了。”

歪着头的萧徵,整个人已经是出气多,进气少了。

他不理解,为什么白菜能炒得全部都是盐啊?这还能叫白菜吗?这丫是不是盐菜冒充的啊!

会做菜的人,永远不知道不会做菜的人眼中,那调味料究竟是怎么放的。

“怎么会?”

看到萧徵的模样不似作假,阮春灯小脸一冷,自己选择夹了一筷子吃。

当入口是爆炸式的盐味,完全尝不出白菜的任何味道,阮春灯也傻眼了。

为什么?这和萧徵做得完全不是一个味道啊?明明做法都是一样,也都是黑球球的啊。

萧徵:有没有可能,那只是老抽上色,而不是纯盐焗。

“尝尝其他的。”

为了能够在萧徵面前挽尊,觉得这道菜只是失误的阮春灯,又给萧徵夹了一块猪蹄。

而那已经被醉仙酿给腌透的猪蹄肉,萧徵知道,今天吃下去,他必定会人仰马翻。

醉仙酿,即便只是一口都能让凝丹境的灵者醉仙欲死。

仅仅只是小小注灵的萧徵,一口下去估计要晚上才能醒了。

无所谓了,真男人就是敢于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含着泪将这块猪蹄吃下。

晕过去也好,不然还要经历一下冥魂菇历险记。

“怎么……”

没等阮春灯询问,萧徵一头就朝着桌面砸了下去。

阮春灯眼疾手快便伸手将萧徵拥入怀中,不等她检测,一股酒气便从萧徵身上蔓延开来。

这熟悉的醉仙酿气味,阮春灯愣神了片刻,神识摊入了她做的猪蹄。

里面的液体几乎全被醉仙酿所替代,与其说是一道菜,更不如说是一盘伪装成菜的醉仙酿。

神情有些复杂的阮春灯,不信邪用神识探向了其他两盘菜,结果无一例外,都不是菜。

“你啊。”

抬手抚摸着萧徵的脸庞,阮春灯眼神复杂,她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

她能够肯定,她的厨艺和前世没有什么两样,甚至今天的厨艺,阮春灯感觉都有些登峰造极之意在里面。

可结果却还是如此,足以证明前世都是萧徵迁就着她。

不管在哪一方面,萧徵都将她保护得很好。

“你怎么那么好啊,萧徵。”

紧紧将萧徵抱在怀里面的阮春灯,语气中带着一丝哽咽。

越是和萧徵重新相处,这些不断重现的细节,越是告诉阮春灯,萧徵是有多么爱她。

而这样细致入微的爱恋,直到千年,她才愿意鼓起勇气去直视。

还好,还好一切都有机会。

默默将萧徵送回他的房间里面,深深看了他一眼,阮春灯离开了盛林峰。

今天的事情,远远没有结束。

她可以先不对太玄仙宗进行变革,以防发生太多变故,可那个叶云,绝对不可能重创萧徵,这件事情,她必须讨个说法。

……

“统子,什么时间了?”

【叮!九点钟!】

感觉到体内被提纯的灵气,萧徵吐出一口酒气。

醉仙酿被誉为凝丹前的顶级仙酒,不是没有原因的。

只要感受到它的提纯功效者,无一例外都会被其给折服。

这就像是,喝一口酒,醒来后身体没有任何不适,身体机能还年轻了十岁,是你,你吹不吹这种酒?

那必然是吹爆好吧,无人能敌!

“我醉了以后,阮春灯有说什么吗?”

将体内残留的酒气给化解,萧徵顺便问了一句。

听到系统的画面重述,萧徵抿嘴沉默了许久,最终喟叹了一声。

阮春灯不傻,相反她很聪明,不然也绝不可能成为霓凰大陆最年轻的天尊。

只是在他的面前,阮春灯似乎格外愚笨且迟钝。

不知道这究竟是为什么的萧徵,只能归结于阮春灯对他早就动心却不自知。

“啪。”

抬手给自己来了一巴掌,萧徵从她喜欢我的错觉中回过神来。

“喜欢个鸡毛,只是习惯成自然了而已,没错,绝对不会是喜欢的。”

要是喜欢会千年的时间才醒悟过来?原本道心不稳的萧徵,又快速冷静了下来。

别忘了,他可是要狠狠折腾阮春灯的,可不能因为一言两语就轻易心疼。

他,萧徵,已经脱胎换骨,荣登成为西格玛男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