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兔子和蟋蟀

换源:

  村落生活给人们带来了无尽喜悦。

两个没有名字的男女族人获准一起生活。

“真是太意外了!”

“是啊,没想到这辈子会遇到这等美事!”

“从今往后我们就可以天天在一起了!”

“我要让你给我生一大堆儿女!”

这样的事情,就在昨天之前都是不可想象的。

今日马齿到蓬莱城见后羿邦主,恳请赏给几个让他心仪已久的蓬莱城的美女,邦主居然答应了他。

他高兴,也想让部落成员们都高兴。

“城主啊,我们被安排在那么远的村落种地和养鱼,要是不在一起住的话,会很耽误事的!”

“啊,你们俩。我知道,你们去年种的小麦产量最高!你们养的鱼又大又肥!好样的!”

“那么你同意我们可以生活在一起了?”

“生活在一起?你们呢以前住在一起过么?”

“城主啊,以前我们在一起,都是因为抽签抽中的啊。”

“这么说,你们已经在一起好多回了,对吧?”

“对对对,我们在一起好多回了。”

“这说明你们真的是有缘呢!好,我跟你们村主说说,你们干脆就住在一起好了!”

“谢谢城主啊,谢谢城主!”

“不要谢我,我们部落的孩子日,都是邦主和通灵夫人给的,要谢就谢谢邦主,谢谢通灵夫人!”

在部落里,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名字。

村落建立起之后,每个村落只有村主有名字,村里其他成员是不配有名字的。

但这并不妨碍村民们彼此之间有一个固定的称呼。

“石头,你好神气啊。”

“柿子,谁惹你生气了?”

“歪嘴,你没吃饱怎的?”

这对获准在一起生活的男女,彼此也有个固定称呼:

“兔子,以后你可要对我好一点。”

“蟋蟀,我对你还不够好么?”

兔子因为跑得快,称呼男人比较合适。

蟋蟀虽然憨憨的,但急起来也是有脾气的,而且看上去肉多,所以称呼女人比较合适。

兔子和蟋蟀生活在一起之后,恩爱有加。

他们虽然跟其他村民一样也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但他们的效率高。

其他人一天做得完的事情,他们两个说说笑笑半天就做完了。

做完了也是不能歇着的,就去帮邻近的村民做。

到了晚上收工后,才回到自己居住的小屋。

在村落生活之前,部落成员们一起吃东西。

有肉一起吃肉,有果一起吃果。

村落促成了分散居住,集中吃东西的画风也随之改变。

不管是不是像兔子和蟋蟀这样的男女搭配,所有住在一个小茅屋里的村民,都是各自吃。

当然,这时的食物,除了数量很小的东西,还是统一分配的。

也就是城主统一分配给村主,再由村主统一分配给村民。

男人该分多少,女人该分多少,都是一个标准。

剩下来的,就是按照小茅屋为单位处理所分得的肉或者果实。

村落里任何地方的东西,都属于村落集体财产,哪怕是池塘里的一条泥鳅,小麦地里的一株野菜,都不得随便取走。

否则一旦被发现,被举报,后果相当严重。

如果有的东西,尤其是那些无人肯要的东西,是可以自己说了算的。

比如,当时刺猬这东西就没人要,如果那个人说自己要吃掉一只刺猬,没人拦着。

也不会违反族规。

和刺猬的待遇差不多的,还有声名狼藉的老鼠。

老鼠是可以吃,但在蓬莱邦,当时并不这么认为。

比如,吠犬如果拉了一泡屎,如果有人愿意吃,是没人干涉的。

兔子和蟋蟀偏偏喜欢上了吃刺猬和老鼠。

这并非因为他们两个生得贱,而是因为吃不饱。

那时每天就吃一顿饭,还要干那么多的活儿,大部分人都是在干活的过程中逮到什么就吃点什么,凡是可以进口的,就只管往嘴巴里送,只要你动作足够快。

否则一旦被发现,对谁都不好。

因为如故发现了不举报,也是要受惩罚的。

所以最好的办法无非有二:

一是吃得足够快。

二是装作看不见。

兔子和蟋蟀也有这样的机会,比如一条小虾米从池塘里蹦出来,抓起来飞快填进嘴里,虽然有点泥巴,带点腥味,但如果多了也是管用的。

兔子和喜欢都不敢这么做。

倒不是他们两个曾经为此受到过惩罚,而是他们身边的人已经做出过痛苦的榜样。

所以即使饥肠辘辘,也只能强忍着。

到了晚上把别人不屑一顾的刺猬或老鼠简单一收拾(剥皮和去掉下水),放在柴火上就烤起来。

然后两个人吃得津津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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