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闹出的动静,林逸心里跟明镜似的,肯定是露了财。他一个杂役兵,短短几天里频频买肉,换谁都会起疑。
细想下来,就算他还从赵无义那儿买肉,那家伙也绝不会放过这几天的机会,准会找个理由敲他一笔。原因很简单,杂役兵的训练快结束了,马上就要被发配到北疆。
现在不捞一笔,往后可就没机会了。
幸好,祭天石碑藏着须弥芥子的妙用,不然今天要是被人抓个现形,哪怕他嘴硬说是用银子买的,也没人会信。
一个无根无底的杂役兵,谁会替他说话?
毕竟,杂役兵的命,贱得很……耳边鼾声渐浓,确定营帐里的同伴都睡死了,林逸掀开褥子,轻手轻脚下了床,溜出了帐外。
他得找个僻静的地儿,把献祭的事办了。
不说几天后就要奔赴北疆,就这几天,他得罪了赵无义和张大刀那帮人,要是没点实力护身,随时都可能栽跟头。
至于指望李副统领罩他?那不是林逸的性子。
再说了,他跟李副统领非亲非故,八竿子打不着,人家凭什么次次给他撑腰?
马厩。
林逸左右扫了几眼,见四下无人,翻身跃过栏杆。腥臭味扑鼻而来,他皱着眉扇了扇手,盘膝坐下,闭上了眼。
脑海中,一座丈许高、刻满血色纹路的神秘石碑从灰雾里浮现。石碑下堆着牛肉和牛血,碑面上几行小字缓缓浮现:
献祭目标:增强体魄。
献祭代价:血三斤,骨十五斤,肉食三十斤。是否献祭?
献祭!
林逸没半点犹豫,心念一动。
刹那间,祭天石碑上的血色纹路像是活了,闪烁着诡异的光芒。一道灰光从碑中射出,罩住牛肉祭品,转眼间,那些东西就消失得干干净净。
石碑的光芒还在跳动,透着一股邪气。片刻后,一抹红光又从碑中窜出,像条灵蛇似的,直钻进他胸口。
紧接着,一股温热的力量从胸膛涌起,慢慢流向四肢百骸。
不知过了多久,林逸睁开眼,瞳孔猛地一缩——一颗棕黄色的马头凑得极近,喷出的鼻息臭得熏人。
马儿见他醒来,吓了一跳,双蹄本能地踢了过来。
林逸眼疾手快,两手如铁钳般扣住马腿,生生摁了下去。
他心里一震!
马的力量有多大,他清楚得很。换作以前,这一脚踹实了,少说也得躺几天。可现在,他竟然能徒手制住。
这就是献祭带来的力量?虽说马儿只是轻微受惊,但以前他哪有这能耐?
这力量……
安抚好马匹,林逸悄然离开马厩,回了营帐。
这一夜,他睡得格外踏实。
第二天,校场。
一群杂役兵面无表情地操练着。他们不光是干搬运杂活的苦力,更是北疆军队的后备兵源。
正因如此,伤亡率才高得吓人。
林逸混在人群里,低调得像个影子。即便气力大增,他也没得意忘形,依旧小心谨慎,不想惹人注意。因为,他打算在去北疆的路上当逃兵。
北疆那地方,九死一生,风险太大。可他有祭天石碑,只要弄到足够的祭品,实力就能无限增长。
何必去送死?就算当了土匪,被通缉,也比白白丧命强。
也正因如此,他才冒着风险从赵无义手里买肉。
半个时辰后,晨练结束,杂役兵们叫苦不迭地排队领饭。按照往常,接下来该是干杂活的时候。
可今天,似乎不一样。
可能是快要出发的缘故,也可能是历来的规矩,总之,吃完饭后,李副统领一声令下,又把所有人召回了校场。
校场另一头,一群穿纸甲的老卒懒散地站着,眼神却像饿狼盯着猎物,死死锁住他们。
“你们过几天就去北疆,按惯例,走之前得来一场兵卒对练。谁能放倒一个老卒,午饭加块肉,还有机会编进正营拿饷。”
李副统领站在队伍前,指着那群老卒高声喊道。
照理说,有赏就该高兴,可大部分杂役兵脸上却满是惊恐。
这不奇怪。
杂役兵一天两顿,一顿稀粥一顿干粮,能填饱肚子就不错了。正营的老卒却一天三顿,精锐还能偶尔吃肉。
更别提那些老卒都见过血,哪是他们这些新丁能比的。
这分明就是一场挨揍的戏码。
林逸甚至怀疑,这是军营的套路,出发前故意拿杂役兵撒气,磨掉他们的棱角,让他们怕了,不敢闹腾,老实去北疆送死。
“行了,第一列,上吧。”
李副统领随便说了几句,便退到一边,站在杂役营统领身旁待命。
第一列的十几个杂役兵你看我我看你,谁也不敢先动手,有的甚至低下了头。可对面的老卒没打算耗着。
他们慢悠悠地往前走,第二列后的杂役兵很有默契地退开十几米,留出交手的空地。
果不其然,第一列的人被揍得毫无还手之力,三两下就被老卒撂倒,按在地上锤了一顿。
第二列,第三列,接连几十个杂役兵倒下,轻重不一,多是皮外伤,但周围的恐惧气氛已经浓得化不开。
怕也没用。
终于轮到林逸,十几人慢吞吞地走到校场中央。
对面,老卒们正摩拳擦掌,其中一个突然拉住旁边准备上前的士卒,咧嘴一笑:“老李,咱俩换换。”
“成。”
张大刀点了下头,目光阴冷地锁定前方一人,嘴角扯出一抹冷笑。他迎着林逸的眼神,拧了拧手腕,拳头捏得咔咔作响。
显然是打算好好收拾他一顿。
(本章完)
读书三件事:阅读,收藏,加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