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换源:

  要不是楼下在起哄,超级多的人围成一个圈,还在不停的大喊徐忆之,徐忆之,这下好了,让自己躲都没有办法躲。

不得不面对现实!

徐忆之,不情不愿的走下楼,现在自己是学生会的会长,又开了一家娱乐公司,刚刚接洽了猕猴桃TV的大制作【创造营202】,现在真真是恨不得一天当五天用。

实在是忙都忙不过来,但是看到同学们起哄,却又不得不走到楼下。

只见伍诗诗长发及腰,不愧是舞蹈系的,十几年的芭蕾功底让她亭亭玉立,站在人群中也是闪耀般的存在,还把头发做了个卷发,穿着白色的公主裙!

还把蜡烛摆成一个爱心站在里面,抱着一束热烈的玫瑰花,深情款款的向自己走来!

徐忆之真想把自己的眼睛使劲揉揉,怕不是自己看错了,虽然每天忙得不得了,但这种经典的偶像剧桥段,一般都是男主角对女主角做的,第一次见女生这样!

徐忆之直接傻眼了……

“徐忆之,从我开学第一天看见你,就对你一见钟情,被你彻底迷倒了,这是我第一次送你玫瑰花,也算是我对爱情的见证!送给你了。”

伍诗诗大大方方的走过来,就像是天生的主角一般,那种从容自信那种淡定,木呆呆的徐忆之,好像是被告白的女主角一样。

同学们在疯狂的起哄,不停的大声的说道:“在一起!在一起!”

伍诗诗从容淡定的示意大家安静,并像天生的主角一般说道:“徐忆之,今天才知道了我的告白,总有一天他会喜欢我的,我也会为了那一天去努力!”

说完,直接对着徐忆之抛了一个媚眼,然后从容不迫的走了。

徐忆之才看到,其实伍诗诗全身穿的全是名牌,不管是圣罗兰的凉鞋也好,还是华伦天奴的套装,背的也是lv的邮差包!

不过也是!能在清北大学读书的人,都是非富即贵,或者有超凡出众的才华,不然怎么可能在顶级名校读书呢?

她甚至没有纠结过,别人喜欢或者不喜欢她,只是勇敢自信的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就非常潇洒的离开!

徐忆之对眼前的女生越来越欣赏,她天生就适合舞台,如果能把她签到自己公司【香蕉娱乐】,伍诗诗一定会大红大紫,甚至能接替当今娱乐圈的神仙姐姐伍亦菲。

商人灵敏的嗅觉,让徐忆之对伍诗诗,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高考完才成立的公司,当时爷爷给了1,000万,说作为公司的投资基金,原本是让自己玩票一下。

自己在高中读书之余也看了一些娱乐新闻,感觉包装爱豆,做一个制作型的公司还挺容易火的。

这是一条比较好的赛道。

不过伍诗诗并不缺钱,随手一穿就是10万块钱,看来只能用光芒万丈的舞台去吸引她,或者让她有一种驰骋疆场的感觉,这种潇洒自信。

也不是谁随随便便就能拥有的,甚至说10万个女生,也很难看到一个比她自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