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不好意思,我不卖(第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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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好意思,我不卖!”

李青忍痛拒绝道。

虽然眼前的500万巨款对他拥有致命诱惑,但李青看的很清。

他还指望着这首歌出道。

换言之,这首歌就是他的代表作。

如果为了500万把这首歌卖了,那他还怎么出道!

即便得了什么四强,冠亚军,但这首让观众们记住他的第一首歌曲的版权,却在节目组手里。

以后,李青想在公开场合演唱这首歌,都得找节目组申请授权。

这无疑是让他丢失了身上最重要的一个标签。

自己的出道曲,自己都没办法唱,可想而知这是多大的影响。

更重要的是,如果节目组把这首歌的版权,包装在其他艺人身上,让大众误以为对方才是这首歌的原创。

那李青就彻底被人狸猫换太子,替别人做嫁衣。

这种事在娱乐圈,发生的实在太多了。

很多艺人签了唱片公司之后,自己写的歌火了,但版权不在自己手里。

后来跟唱片公司闹翻之后,直接遭到禁言。

不让你在任何场合唱你自己的代表作,而且转头找个听话的艺人,把他包装成原创,翻唱你的歌曲。

直接替换你!

搞的观众都认为那个艺人才是原创!

而你失去代表作,直接被遗忘在角落。

李青虽然是学生,但不代表他不懂行。

所以,这500万巨款虽然很让人眼馋,但拿了就后患无穷。

李青还想着自己能成为大歌星,他怎么能让自己的星途,埋下这样的隐患。

为了以后,他直接忍痛拒绝。

“您不再考虑考虑?”

王一凯有些不死心道。

其实,被李青拒绝,王一凯也没有意外。

代表作这东西,很少有人会卖,尤其是对于一个指望代表作出道的歌手来说,那简直就是命根子。

所以,他在来之前,就只说自己会尽力促成。

而不是说直接保证完成。

可这既然是上面要求,他怎么也得表现的尽力一点。

“不用考虑了!”

“这是我出道的代表作!”

“我是不可能卖的!”

“多少钱都不会卖!”

李青道。

“呃,乐坛是很难混的!”

“很多歌手一辈子都不一定能赚到500万!”

“虽然您的这首歌非常好,但也不能保证您就一定能混出头!”

“这可是500万啊,不是一笔小数目!”

“有时候落袋为安,也是一个好的选择呢!”

王一凯继续劝说道。

“不卖!”

“即使我不参加这个节目,我也不卖!”

李青直接考都不考虑,态度很是坚定道。

“哈哈,李同学,您不要误会!”

“我们节目组,不是强买强卖!”

“我们非常尊重您的选择!”

“您卖我们很乐意接受,您不卖我们也很尊重您的选择!”

“下面我们来讨论一下,比赛的事吧!”

“您看,您这边什么时候有空?”

王一凯讪笑了笑,又将话题拉回了比赛上。

“呃,我这几天都有空吧!”

“正好学校放假了!”

李青思索片刻回复道。

“好,那就今天吧!”

“您跟我直接回Z市的赛区现场!”

“我这边提前通知场务给您安排酒店!”

“您住一晚,然后明天现场演奏,录制一下就可以了!”

王一凯笑道。

“啊,不需要比赛吗?”

李青问道。

“那也得分人啊!”

“对于您这样的大神,我们再让你参加这种海选比赛,那就无疑是对您的不尊重了!”

“明天就是主要拍几个海报镜头,作为以后节目介绍你的素材!”

“走个过程就行了!”

“接下来,等我们这边海选结束,节目筹备完,会专门邀请你过来参赛!”

王一凯道。

“行!”

李青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接着,王一凯便帮助李青,订了飞回Z市的机票,带着李青飞回了南市。

……。

夜晚,偌大的100多平商业酒店套房内,李青演奏着自己的出道神曲,《我的烤面筋,融化你的心》。

明天要现场演奏,他肯定要临阵磨枪,保持下最好的状态。

“我的烤面筋,融化你的心!”

“鼓动我,卷走我,烤面筋灌醉我!”

就在李青这边专注的演奏着。

那边的酒店内,王一凯正和节目组的总导演丰导通着电话。

“嗯,对,都安排好了!”

“明天录制!”

“什么身份?”

“就一个普通音乐学院的大三学生,对,天赋型音乐人!”

“签没签唱片公司啊?”

“懊,问了,他没签什么唱片公司!”

“我也问他,我说怎么不签唱片公司,他说不想签那限制颇多的新人条款!”

“对,很自信,他给我的感觉,就是他相信自己不借助任何外力,纯靠实力一定能火!”

“买版权啊?那事我真的尽力了!”

“500万,现场打款,就是不卖!”

“直接当场一口回绝,咬死不卖,给多少钱都不卖!”

“唉,那能怎么办呢?不卖啊!”

“让他签我们的唱片公司啊?我估计他应该不会签!”

“他很有野心!”

“后期炮制炮制,哈哈哈,那就得看丰导您的手段!”

“反正只要上了船,就要办法对付了,哈哈哈哈……”

在两人的嬉言笑语中,电话结束了。

王一凯不由摇了摇头,走到了阳台,点了根烟,吞云吐雾着。

“天才!”

“唉!”

他似乎是思绪想到了什么,叹了口气。

如果说选秀综艺的第一道黑幕,就是送钱才能海选晋级。

那么第二道黑幕,就来自于选秀综艺本身了。

选秀综艺节目,一般会专门成立音乐公司。

明面上是帮助一些优质的民间音乐人做好音乐职业规划吗,跟他们签约。

实际上,就是剥削这帮优质的民间音乐人,从他们身上捞钱。

毕竟,你在我们节目组上有知名度,你火了,那你商演就很赚钱对吧。

那我把你签了,我就可以分成啊,50万一次出场费,对半分就是25万。

我什么都不干,我都可以从你身上分25万走!

除了商演,完了,广告,发行歌曲,版权,还要一大笔分成,我只要跟你签约,我每样都能抽一笔。

换言之,只要从我节目上走出去的,你以后赚的钱,我都要分一笔。

那这些民间音乐人是傻子吗?

我为什么要跟你签这种剥削条款?

我为什么要以后每赚一笔钱,都要分一笔给你!

对吧,凭什么?

很简单,凭的就是,曝光,名次!

你想要名次是吧,你想要晋级是吧,你想要继续待在舞台上是吧!

那你得跟我们节目组的唱片公司签约,你得答应我们一些不合理的条款。

不签?

你以为我们节目组是开善堂的啊?

我能让你晋级,我就能让你淘汰!

慢慢威胁你,炮制你!

很多选秀综艺节目在录制之前,就开始提前名次划分。

愿意签的就能晋级,不愿意签的就直接淘汰。

这已经不是黑幕,这完全就是规则了。

王一凯虽然给李青许诺四强席位。

但那不过只是许诺罢了。

谁能证明?

关键时刻,你不答应,直接翻脸。

这也是作为资深人士的王一凯,为李青,叹息的原因。

天才少年?

妄想不签那些霸王条款,新人合约,就能爆火,爆红!

唉,太天真了。

乐坛的黑暗,岂是一个少年可以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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