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市井寻瓜遇“碰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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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正道盟总舵“听风小筑”里享受了三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瓜来张嘴”的顶级废人生活后,我们的沈闲公子,光荣地,且不出意外地……腻了。

这种感觉,很奇妙。

就像一个沉迷于刷短视频的网瘾少年,突然被关进了一间只有一台电视机、且只循环播放一部经典老电影的豪华套房。

虽然电影很经典,服务很周到,但……没有新的瓜,就等于没有了灵魂!

快嘴刘提供的那些“陈年老瓜”,虽然香甜,但毕竟是二手信息,缺乏了第一现场的冲击感和沉浸式体验。对于一个专业的、有追求的顶级瓜农来说,这远远不够。

更何况,自从器灵揭露了快嘴刘可能是“内奸”这个惊天大瓜之后,沈闲现在听他讲故事,总感觉像是在看一场心照不C宣的“谍战剧”。

快嘴刘唾沫横飞地讲:“想当年,华山派的岳先生和魔教圣女那段风花雪月……”

沈闲内心弹幕:“哦,这是在暗示我正邪不两立,还是在给我灌输‘魔教妖女不可信’的观念?”

快嘴刘声泪俱下地讲:“丐帮乔帮主的身世,那叫一个惨啊!契丹人!他竟然是契丹人!”

沈闲内心弹幕:“这是在转移视线,还是在暗示我‘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让我对幽冥教的塞外异族身份产生憎恶?”

三天下来,瓜没吃尽兴,脑细胞倒是死了一大片。

沈闲觉得,不能再这么下去了。

再这么被“圈养”下去,他那敏锐的“吃瓜嗅觉”,就要退化了!

他必须出去!走向那广阔的、充满了新鲜瓜果的……人民群众当中去!

于是,第四天一早,当萧正风前来“嘘寒问暖”,顺便观察“前辈”今天又有什么高深莫测的举动时,沈闲一脸严肃地,提出了一个让萧正风无法拒绝的请求。

“萧大哥,”沈闲背着手,站在院子里,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脸上,带着一种“高手寂寞、心怀天下”的深沉,“我辈修行之人,讲究‘入世’与‘出世’。闭门造车,终究是小道。我欲……下山,体察一番这金陵城的民情,观一观这人间百态,以此,印证我道。”

这番话说得,高深莫测,充满了哲理。

萧正风听得一愣一愣的,心中对沈闲的敬佩,又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看看!看看人家这境界!

寻常武者,哪个不是拼命闭关,苦练神功?

这位沈公子,竟然已经到了需要通过“观察凡人”来提升心境的至高层次了!

这……这就是传说中的“天人之道”啊!

“前辈……哦不,沈公子高见!”萧正风肃然起敬,立刻躬身道,“是晚辈疏忽了!整日将公子困于这小小院落,实乃我辈之过!我这就安排,陪同公子,好好在这金陵城中,游览一番!”

“不必兴师动众。”沈闲摆了摆手,尽显高人风范,“我只是随便走走,看看而已。你若是不放心,便派一个机灵点的弟子跟着我,也好为我介绍一下风土人情,免得我这‘山里人’,闹出什么笑话。”

“是!是!晚辈明白!”

很快,一个名叫林平的、看起来只有十六七岁、脸上还带着点雀斑的年轻弟子,就被派到了沈闲的身边。

这小伙子,显然是听说了沈闲在绝龙崖的“光辉事迹”,看他的眼神,简直像是在看一尊会走路的神像,充满了崇拜和紧张,走路都同手同脚。

沈闲对此,非常满意。

这种自带“粉丝滤镜”的小跟班,最好忽悠,也最不会打扰他吃瓜的雅兴。

于是,我们的沈闲公子,就在这位“迷弟”小跟班的陪同下,如同挣脱了缰绳的野马,兴高采烈地,一头扎进了金陵城那繁华喧嚣的市集之中。

【市井的烟火与专业的“碰瓷”】

金陵城,不愧是六朝古都。

街道两旁,商铺林立,酒旗招展。青石板铺就的道路上,车水马龙,人声鼎沸。

卖糖葫芦的吆喝声,捏糖人的巧手翻飞,街头杂耍的惊险刺激,茶楼里评书先生那抑扬顿挫的“上回书说道”,还有那路边小摊上,飘来的、混杂着炸臭豆腐和桂花糕的奇妙香气……

这一切,都让沈闲这个来自未来世界的“乡下人”,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新奇和……兴奋!

他就像一只被放进了米缸里的老鼠,两眼放光,看什么都觉得有趣。

“林平啊,那个是什么?红彤彤的,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

“回……回沈公子,那是冰糖葫芦。”

“买!给我来十串!”

“……公子,您一个人,吃得下吗?”

“吃不完可以看着嘛!看着也喜庆!快去!”

“是!”

……

“林平!那个说书的在讲什么?什么‘盗帅夜留香,帅到没朋友’?这……这不是侵犯人家楚留香的肖像权和名誉权吗?”

“……公子,小的……听不懂。”

“不懂就对了!这叫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走,赏他二两银子,让他多讲点别人家的八卦!”

“是……”

……

“林平!快看!胸口碎大石!哇!好残忍!好刺激!赏!必须重赏!”

沈闲就像一个脱缰的哈士奇,在市集里横冲直撞,所到之处,留下一串串的“赏银”和林平那越来越呆滞的表情。

林平感觉自己的世界观,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

在他心中,这位沈公子,本该是那种仙风道骨、不食人间烟火的绝世高人。

可现在……这位高人,正左手一串糖葫芦,右手一块桂花糕,嘴里还叼着个糖人,蹲在街边,看得一个耍猴戏的艺人,乐得前仰后合,毫无形象可言。

“高人……都这么接地气的吗?”林平喃喃自语,感觉自己的信仰,正在崩塌和重塑的边缘,疯狂试探。

就在沈闲玩得不亦乐乎,感觉自己快要乐不思蜀的时候,一场经典的、几乎是所有市井故事里都必不可少的“大戏”,终于,找上了他。

他正看得一个杂耍艺人表演“口中喷火”,看得津津有味,冷不防,旁边一个端着托盘、脚步踉跄的汉子,像是没长眼睛一样,直挺挺地,就朝他这边撞了过来。

沈闲如今的身体反应,何等敏锐?

他几乎是下意识地,就想侧身让开。

但就在这时,脑海里,器灵突然幸灾乐祸地提醒了一句:“别动!有好戏看了!正宗的、原汁原味的、教科书级别的……碰瓷!”

“嗯?”沈闲一愣。

就这愣神的功夫,那个汉子,已经“哎哟”一声,以一个极其夸张的姿势,撞在了沈闲的身上。

其实,根本没怎么撞上,那汉子更像是自己主动摔倒的。

“哗啦——”

汉子手中的托盘,应声落地。托盘上,一只看起来“古朴盎然”的青色玉镯,摔了个四分五裂。

好戏,正式开场!

那汉子一屁股坐在地上,看着地上那碎成几瓣的“玉镯”,先是愣了三秒,随即,像是死了亲爹一样,猛地一拍大腿,发出了撕心裂肺的哀嚎!

“我的镯子啊!我王家的传家宝啊!这可是我爷爷的爷爷,从前朝一个大官手里传下来的宝贝啊!现在……现在就这么碎了啊!我不活了啊!”

他一边哭嚎,一边在地上打滚,那演技,浮夸中带着一丝真情,真情中又透着一股子熟练,显然是经过千锤百炼的。

瞬间,周围的吃瓜群众,“呼啦”一下,就围了上来。

紧接着,人群里,立刻就有几个像是“热心市民”的托儿,开始带节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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