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夫所指,无病而死,连心腹忠臣都在诅咒,崇祯没道理不去死。他是个要脸的人,没有辜负忠臣们的期望,确实是死透了——只是死的地方偏了点,给大家添了不少麻烦,有些对不住大家。
崇祯死后第三天,清理花园的后勤工作者无意发现了崇祯的尸体和遗嘱,并将此事第一时间报告给了李自成。
李自成很高兴,心里一块大石头落了地。英明神武的崇祯不是好崇祯,抵抗到底的崇祯也不是好崇祯,投降的、逃跑的都不好,只有死了的崇祯才是好崇祯。
李自成亲自去验看崇祯的尸体,笑眯眯盯着崇祯浓眉大眼长舌头萌萌哒的尸体好久,眼神黏黏的,含情默默,如饮醇酒,如品新茶,如看着初恋的情人,感觉有点变态,怪吓人的。
忽然觉得崇祯有些可爱——死了的崇祯才是真正的可爱独乐不如众乐,李自成将此好消息告诉了下属,将这份快乐与大家分享,给部下吃了颗定心丸,也是为了让负隅顽抗者丢掉幻想、让骑墙者尽快安心,他命大将刘宗敏把崇祯夫妇的尸体一起陈放在东华门外晾晒,也方便京师百姓观瞻。
崇祯夫妇与京师百姓是邻居,但平时深居简出,即使出门也前呼后拥生人勿近,与大家保持距离感、层级感、和神秘感,因此认识的人不是很多。现在一代帝王两口子忽然现身大街、而且还是死的,任人观瞻评说,大家都来看新鲜,吃瓜围观满足强烈的好奇心和八卦心。
公历五月的北京已经众芳摇落,桃李春风结子完,天气很暖和了,这对没有采取防腐措施的尸体们很不友好。
很快,崇祯两口子的尸体开始腐烂,严重影响了首都空气质量和城市形象。
狗死一长条,人死恩怨消,便是有什么深仇大恨也该随着死亡而放下。李自成与崇祯只是工作上的竞争关系,同行冤家,个人没什么深仇大恨,实在不应该如此侮辱竞争对手的尸体。
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这事做的这确实太缺德、太邪恶、太重口味了。历史上逼死上一任皇帝的很多,但大家都悄悄地进村打枪地不要,笑眯眯下黑手,鱼和熊掌兼得,里子面子全要,既当且立。
关于如何安排前任,史上最常见的做法是给前任一个有职无权的异姓王,也可以发放没本钱的死金牌、丹书铁券,或者给一份相当可观的财富,或给一块不远不近不大不小的封地,等榨取完了剩余价值时,总会人为制造一些如坠湖、大病之类合情合理、让人容易接受的意外事故,悄悄又干净地弄死,接着选一块地脉断绝、祸及子孙的风水宝地风光大葬,心情好了还会办个小型追悼会,若能亲自主持追悼会、撰写祭文甚至哭丧守灵就更完美了。
总之新任帝王无论内心是否猥琐残忍,一定会给前任以体面、人道、文明、宽容,得了便宜再卖乖。这是胜利者的权力,也是基本素质;既是给对手的尊重,也在愚弄国人——国人喜欢和享受愚弄,因为愚弄意味着重视,给了大家面子,大家自然也会给新皇帝面子,花花轿子众人抬。像那些懒得愚弄国人、我行我素直接对着国民贴脸开大的朝廷绝对是目无国民的昏君暴政。
李自成跟一个死人计较、利用崇祯尸体发挥余热的做法固然痛快、且能达到一定政治目的,遗憾的是想痛快、想达目的方法很多,他大权在握左右逢源,有资格做多选题,而他却成功避开了所有的正确选项,选择了简单粗暴蛮横血腥。
李自成的目的一定程度上达到了。无论官方还是民间,无论大明还是大顺,无论是嘲笑和痛恨,无论同情还是怀念,都高压政策下、在明晃晃的刀枪前,大明的遗民、大顺的顺民都三缄其口,保持平静,将一切悲伤和不满隐藏在心里,温良恭谦,百依百顺,你高兴就好。
李自成表面上赢了,实际上输了,他的选择弊大于利,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其中最大的损失是严重破坏了李岩等人多少年来为他精心打造的正义人设。
在李岩的设计中,李自成是贪官污吏横征暴敛的受害者,是倒解民悬救民水火的英雄,是忠君爱国清君之侧的忠臣,是亲民王朝的建立者和幸福生活的缔造者,来自人民,代表正义,是为人间盗取火种的普罗米修斯。
而今看看,这哪是个正派人物做的事?哪是个正经人做事?哪是个成年人做的事?分明就是个残暴嗜杀的暴徒,是个不成熟且恶趣味的顽童。
从这个角度讲,李自成表面暴露的是崇祯的尸体,实际是暴露的是他没文化、没素质、没格局、没教养,不懂历史、不懂政治、不懂迂回、不懂变通,妥妥的一只政治菜鸟,一个军事暴发户,一个**。
但是,没有人站出来给李自成指正错误,大家都懂看破不说破的道理,都知道提出皇帝没穿新装的孩子让人讨厌,谁也瞎了就你能瞅见?谁也愚蠢就你聪明?
历史上曾经有好事者提醒新任皇帝注意格局尽快成熟,不能像只猴子一样只顾显摆任性而为忘了自己是什么变的,结果给扔进锅里煮了——物理意义上的成熟了。
不是李自成身边没有敢说真话的人,只是因为此时的李自成处于一种特殊的思想状态——无法分辨、也听不进去任何好赖话,一切不同的意见均会被认为挑战他的权威。
也不是李自成不懂从善如流,因为他这时生病了,生了帝王和名人们常生的两种病:精神分裂症和被害妄想症。
一是跟梵高、贝多芬、林肯等一样,精神分裂了。战争太过顺利,形势变化太快,李自成短短几年便从奴隶到帝王,美梦成真,但他的思想、素质、格局和觉悟始终跟不上身份的改变,导致他一会儿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一会儿又以土匪的心态和方式做人做事;一会儿想着为人师表万民敬仰,一会儿又想着流氓到底破罐子破摔;一会儿极度自大,一会儿极度多疑;一会儿极度膨胀,一会儿极度自卑;一会儿谦逊,一会儿骄傲,分裂成了完全不同的两个人。病情在他攻占北京后达到了极致:越来越偏激极端,越来越不容怀疑,越来越脱离正常人的思维和性格。
二是跟写日记的狂人一样总认为有人要黑他,总觉得有人在觊觎帝位、看着冕旒流口水、想抽冷子给他一下子,总觉得群众中间有坏人,总有刁民想害朕,觉得后颈处冷嗖嗖的,感觉刀锋在悄悄接近。若说现在李自成最在乎的是什么,当然是帝位,不听人扯什么爱情、自由、艺术、健康更重要,也不喝什么“富贵于我如浮云”“平淡从容才是真”的鸡汤,认为大家是在忽悠他,是在馋他的帝位,是在吃不着狐狸说葡萄是酸的!
因为太过珍惜,所以害怕失去,帝位刚刚到手还没捂热,李自成绝不允许失去,!疑心生暗鬼,李自成越来越患得患失,心态崩溃了,心理扭曲了,看谁者是贼、都在阴奉阴违,任何反对意见均视为挑衅和背叛,哪怕是有人发笑时嘴裂得不够大、嘴角不不够上翘也会被怀疑是在嘲笑、是在冷笑、是在皮笑肉不笑。疑罪从有,小罪从重,想也不可以,想也有罪,便是看见谁眼神不对也要扣上危害帝国安全的大帽子。
两个病以一词蔽之:疯了。真的疯了。
一个疯子能当皇帝吗?当然能,甚至一定程度上讲,发疯是称帝的必要条件,想做出如此大一番事业必然不能走寻常路,走寻常路的结果必然是泯然众人矣。只有你的思维与做法与众不同、至少与绝大多数人不在一个频道时,你才能脱颖而出鹤立鸡群,这便是便是人生必有痴然后有成,这便是不疯魔不成活。
李自成创业时期只是有些疯,入京后被现实完全逼疯的。打天下和治天下不同,前者烂命一条,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后者身份金贵,贪生怕死,想法太多。特别是治天下需要庞大的知识储备和极强的管理能力,而这些东西恶补不来,李自成自认为不是当帝王的材料,玩不了高智商的东西,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招不慎全盘皆输,抄家灭族尸骨无存。
每每想到这些,李自成总灰心丧气,心下惴惴,曾多次想到自暴自弃,想过退位让贤,想着退一步海阔天空。不过很快又自我否定了,老子拼命抢来的天下,凭什么便宜了别人!
既然不擅长管理,又不想大权旁落,那就做擅长的事吧:杀人!暴力一样可以解决问题,甚至解决的更彻底!
至此,李自成彻底疯了。
普通人疯了无非是免冠徒跣以头抢地,李自成疯了则了伏尸百万流血千里。他急需杀人立威,证明自己,威吓天下,吓阻敌人,震慑霄小。
李自成气势汹汹,虎视耽耽,憋着大招,?眼睛瞪得像铜铃,射出闪电般的精明,耳朵竖得像天线听着一切可疑的声音?,谁敢动手动脚、哪怕是眼神乱瞟他的江山,也会招致雷霆一击。
杀尽大明百万兵,腰间宝剑血犹腥!
这些年来李自成出身军营,死人堆里长大,几次大难不死,终于百炼成钢,杀人不眨眼,管杀不管埋。此时的他不忘初心,更加相信暴力,相信高压,相信杀伐,相信手中的刀才能解决一切难题。
面对处在狂暴边缘、随时准备兽化开大招的李自成,没人敢站出来为崇祯收尸,甚至提也没人提。因为崇祯是旧王朝的代表,为崇祯收尸向征着与旧王朝藕断丝连、跟新政权过不去。
从这个角度来讲,李自成暴尸的做法是对的,他在钓鱼执法,看看谁头铁、谁敢跳出来。
忽有狂徒夜磨刀,帝星飘摇荧惑高。
翻天覆地从今始,杀人何须措手劳。
不论敌方还是已方,无论文臣还是武将,无论明臣还是顺臣,一个字:杀,心情好了一刀两断或三刀六洞给个痛快,心情不好了或乱刀分尸或抄家灭门,借以彰显李自成对有异心者零容忍的决心。
谁敢撄我之锋!试试吾剑利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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