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原来,她还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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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歌儿,似乎已经好久没有听见有人叫她这个名字了。

林歌扭过头去,就看到了身旁的男人,她愣了好几秒,才发现眼前的男人是谁。

许恙,林歌的前男友。

只见他一身黑色西装,白色立领衬衫,领口的扣子并没有系上,可以看出明显的锁骨,高挺的鼻梁,樱红的嘴唇,还有那双丹凤眼,林歌永远记得,当年她就是因为那灿若星河的眼睛着了迷,才抛弃了仰慕已久的男神,答应了许恙的表白,唯一不同的是,他现在没有了胡子,一张干净到极致的脸就这样显露出来。

想当年,林歌问过许恙,为什么要留胡子,他说自己太白了,如果不留胡子,会显得很女生,不像男生,当时林歌不太明白,但是看到现在的许恙,林歌明白了,的确,不留胡子的他长的很美,不过还是透露着英气,不娘。

见林歌没有反应,许恙又上前了一点,这时林歌才闻着男孩身上独有的淡淡的茶树气息,回过神来。

“什么时候回来的?”

林歌为了避免许恙继续靠近,退了一步,先开口说道。

“什么意思?”

许恙奇怪地看着面前的女孩,自从他正式露面在魔都,已经不是第一次听到朋友这样的问题了。

“你不是去Y国留学了吗?”

又是这个问题,许恙真的很想知道,到底是谁说他去Y国留学的。强忍住内心的躁动,许恙温柔地开口说道“没有,我放弃了”

“为什么,那么好的机会?”

这次换林歌奇怪了,她记得许恙的好哥们漠北说过,在大学里他一直都在为Y国留学而努力,怎么可能轻易放弃。

“因为她在这里,我能去哪?”

话落,许恙别开看向林歌的眼神,看向货架上的酸奶,假装在挑选着什么。

许恙不敢看林歌,他害怕从林歌那双想让他赌上一生的眼睛里,得到原来是他一厢情愿的答案。

在林歌面前的许恙,永远是自卑的,在他心里,林歌就像是盛开在阳光下的玫瑰,娇艳欲滴,而他却是像永远只能生活在黑暗里的毛毛虫,永远不会有般配的说法。

“熬,那你这几年都是在哪,干什么工作啊?”

林歌的追问,让许恙微微出了神,那双拿着酸奶假装看的手顿住了,他扭过头看着林歌。

明知林歌可能只是客套的寒暄,却还是让许恙激动不已,她心里还是有他的吧,那么他这次回来就是正确的,他要让她重新回到他的身边,不论付出什么代价,哪怕不择手段。

“我在她的城市里,做着她最想让我做的工作”

“啊?”

许恙的话以及他那双真诚的眼睛,让林歌失了神,下一瞬脑海里涌现出当年的记忆……

那是离高二下学期,还有两天就毕业,学生们都在把教室里的书搬回宿舍,林歌也叫来了许恙帮她搬书,她的东西实在太多了。

可是天公不作美,搬书那天夜里遇到了下雨,许恙搬着书,林歌给他打着伞,只有一把伞,林歌把伞大部分都打在了许恙身上,自己的左半身则淋了好多雨,但是她依旧在伞下笑的很开心,那时候他们才交往不久。

林歌:“喂,许恙,你以后想去哪啊”

许恙:“你想去哪”

林歌:“我们去鹏城吧,我最喜欢的那个偶像就是鹏城的,我们以后去那好不好”

许恙:“好,你去哪,我去哪”

林歌:“你想干什么啊?医生,还是商人或者…”

许恙:“你觉得呢?”

林歌:“嗯,这我待好好想想,嗯,那,我们一起从商吧,赚好多好多钱,我要给我家凯凯赞助”

许恙:“额……好”

林歌口中的凯凯,正是拥有粉丝3000多万的当红实力小生,云凯。

云凯早年在淘宝店里作平面模特,后来参加模特大赛一举夺冠,后来又签约了著名影视公司,改做演员,一年地摸爬滚打,让他凭借一个爆红宫廷剧的深情男二一夜成名,从此云凯这个名字,成了万千少女的梦,林歌也不例外。

可是高中毕业后,林歌和许恙他们就分手了,很久都不知道对方的消息,林歌只听说许恙去了鹏城上大学,后来又去英国留学了。

所以他是一直在留在鹏城吗?他还记得当年的他们说的话?

许恙转移了视线,没有看到林歌脸上复杂的表情,她在这里,许恙口中那个她会是自己吗?

这样想着,林歌的心脏砰砰的跳着,果然,9年过去了,只要遇见许恙,她平静的心底总能瞬间波涛汹涌。

“好吧”林歌收回往昔的记忆,淡淡的回应了一句,然后也看向了货架,她可是来买酸奶的,不能忘了正事。

眼神搜寻了一圈,终于找到她最爱的畅轻原味酸奶,拿起几盒,心满意足地准备离开。

“你买的什么味的?好喝吗?”

“啊,我买的是原味的,挺好喝的”晴歌微愣,没想到许恙会问她这个问题。

“原味啊,嗯,那我也要试试,原来的人,原来的味道,挺好,挺好”许恙也拿了一排畅轻原味酸奶放在手里,仔细的看着,若有所思,嘴角上扬。

原来她还是那个她。

林歌看着对一排酸奶都能笑的灿烂的许恙,满头黑线,这家伙9年不见到底经历了什么,怎么现在变成这样了,她的印象中,他可是很少笑的,可是现在说俩句话就笑,就脸红是什么鬼?

两人买完后,便一起去结账了,是许恙付的钱,林歌也没推脱。走出超市,外面的雨已经停了。

“那个,我先回家了啊”

毕竟是前男友,而且刚刚许恙也说了她在这里,应该是有女朋友了,林歌也不太方便与他共处太长时间,于是打了个招呼准备先走。

“一起吧”

“啊,你也住这个小区吗?”

“嗯,公司派的房子,我住3栋10层”

“熬”

也是,不住在这里,怎么会在这附近的超市买东西,林歌觉得自己有点蠢。可是为什么这么巧,偏偏跟她住同一个小区,她很奇怪又很期待。

看见林歌在思考着什么,许恙回答:“公司扩展规模,现在已经把总部从鹏城转移到了魔都,以后应该会一直待在魔都。”

“熬”

“你住哪栋啊?”

“熬,我住你对面的8栋,也是10楼,好巧啊”

“嗯,好巧”

可是有时,这世上的所有的巧合都来源于蓄谋已久,如果可以,他愿为她筹划一生的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