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你们特么刚刚越狱,第一件事要去听沈飞演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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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夜。

某医院。

婴儿房内。

几名产科护士正在给几个刚出生的宝宝喂奶换尿片什么的。

一名护士打扮的人悄无声息的走了进来。

这名护士哪怕穿着护士服,

全身上下包裹的比其他护士要严实,

却也掩饰不了她的好身材。

她四下打量了一眼,

看到婴儿房一个豪华格间内有一名刚出生的婴儿,

随手抱着就离开了。

而婴儿房太大了,她的动作又太隐蔽,

没一个人发现。

此人正是化妆成护士的人贩子毕洁。

她待在魔都,

一边等沈飞的下一场演唱会,

一边又忍不住,

老毛病犯了,想偷拐一个孩子。

来之前,

她已经摸清了这地方所有的监控点,

她也轻巧的避开了所有监控点。

而婴儿房内的监控器,早被她偷偷给弄坏了。

她悄无声息的来,

偷到一个孩子后,

又悄无声息的离开,

居然没一个人发现。

......................

与此同时。

深夜。

魔都某第二监狱。

在离监狱大约一公里的树林里。

某一片地,

突然松动了起来。

出现了一个洞。

跟着,

一个人影钻出洞,

然后又一人钻出洞,

又一个......

一共十三个人钻出洞。

而这十三个人当中,

其中有三人是A级通辑犯,

大约半个月前由国外来到魔都的。

这三名A级通辑犯,

一个叫胡文,一个叫徐冬,一个叫汪海。

个个身手了得,且都是穷凶恶极之辈,

杀人如麻,

每个人身上都至少背负六七条人命!

他们早已经改头换面,

没人认出他们是A级通辑犯,

他们这次回国,

一来是国外不好混,

二来也是想回国干几票大的。

他们瞄准了东广几位大富豪,

想绑架他们拿得天价赎金。

不过,

想同时绑架多位富豪,

他们只有三个人,

人手不够。

因此,

他们想到第二监狱曾经的十个狱友。

这十个狱友,是重刑犯!

虽然没杀过人,

但犯下的事,也足够他们在监狱待大半辈子。

回国后,

三名通辑犯立马通过特殊方式,

和狱中的十人取得联系,

表示想帮他们越狱,然后让他们跟着自己三人去干几票大的。

狱中的十人也同意了。

本来他们这辈子也是把牢坐穿了。

现在有越狱的机会以后还能荣华富贵的生活,

有什么不同意的?

而这么多天来,

胡文他们仨和里面的十人,

确定好了路线,

胡文等人在监狱外凿地洞,

而狱中的十人在里面凿洞。

里应外合,

直到今天,

直到刚刚,

外面的三人和里面的十人,

才算凿通地道会了面。

而且神不知鬼不觉的逃了狱。

“文哥,感谢你们的相救,我们兄弟十个,终于是重见天日了!”

出了洞后,

十名逃狱犯中的为首的一个,紧紧抱住了胡文。

他叫马强,是这十名逃狱者中的老大,

身高足有一米九,看起来孔武有力,

胡文和他拥抱了一下。

然后从树丛后面拿出几个大旅行包,

说道:“你们赶紧换了衣服。”

“再戴上人皮面具和假发!”

“别让人给认出来了!”

十名逃狱者赶紧从包里拿出衣服换了,

再戴上假发和人皮面具。

顿时,

焕然一新,

十个人仿佛变了一个人,

没人会认出他们是逃狱犯!

这时胡文又掏出十张身份证,

分发了下去:“我已经给你们弄了新身份。”

“没人能认出你们是越狱犯!”

“我们今晚就走,去东广。”

“然后商量商量干几票大的!”

这时马强整理衣服的手一僵,

说道:“文哥,能不能缓一段时间再走?”

胡文一愣:“你们难道在魔都还有什么事?”

马强挠挠头:“我们哥几个,想看一场沈飞的演唱会再走!”

胡文:“.........”

都什么时候了,

你们还有心情看演唱会?

他目光朝其他九位越狱犯扫了一眼:“你们什么意思?”

那九个越狱犯看了马强一眼,

然后目光坚定,

语气坚定:“我们和强哥一个意思。”

“都想看一场沈飞的演唱会再离开。”

要知道,

最近一段时间,

沈飞的演唱会所唱的歌,

可不仅仅红遍国内所有自由的地方。

这第二监狱的监狱长,

就是沈飞的铁杆歌迷。

因为沈飞的歌不仅经典好听,

而且他的演唱会上还能抓A级通辑犯,

监狱长简直喜欢的不行!

于是,

在这第二监狱里。

囚犯们吃饭的时候,

监狱食堂里放沈飞的歌;

囚犯们拉粑粑的时候,

监狱卫生间里放沈飞的歌;

囚犯们干活的时候,

监狱工厂里还放沈飞的歌!

关键是沈飞那十四首歌太经典了,

太好听了!

百听不厌。

于是短短半个月时间,

监狱里有一个算一个,

全部成了音乐发烧友,

全部成了沈飞的铁杆粉丝和歌迷。

现在,

全监狱里的无论什么刑期的犯人,

都想着如果哪一天出狱了,

要做的第一件事,

就是去沈飞演唱会的现场听一场演唱会!

显然,

以马强为首的这十名越狱犯也不例外。

.....................

见这十名越狱犯态度如此坚决,

胡文顿时感觉一阵头疼。

刚刚越狱,

想做的第一件事居然就是去听演唱会,

就没见过这么离谱的要求好吗?

“你们想去看沈飞的演唱会?”

“你们难道不知道吗?他的演唱会很邪门的,罪犯一旦去了,就马上被抓了!”

“你们可不要忘了你们的身份啊。”

胡文尝试劝解道。

老实说,

这几天关于沈飞演唱会能抓A级通辑犯的消息满天而飞,

胡文都有些忌惮。

不过幸好他并不是沈飞的歌迷,

也没打算去他的演唱会。

马强笑着摇头:“文哥,没关系,你不是帮我们换了新身份了吗?”

“而且我们戴着假发,戴着人皮面具,谁能认出我们是越狱的?”

“我们只要演唱会上保持安静,装作普通的歌迷,就肯定能顺利出来。”

“再说了,文哥,你放心,万一我们真的被认出,被抓了。”

“我们也决不会把你们仨给供出来!”

“我们不指认,没人知道你们仨是A级通辑犯啊!”

胡文身子莫名的一颤,

就不能说点吉利点的话?

不过,

他也很无奈。

要绑架那几名富豪弄票大的,

非得这十个人帮忙不可。

因此,

得哄着这十个人啊。

他们的要求,

也得尽量满足啊。

再者说了,

已经给他们改头换面了,

演唱会上那么多人,

应该不会被人给认出来。

其实最重要的一点是,

就算被认出来也没关系,

胡文现在已经打算陪同他们一起去演唱会现场了,

为的是看住他们,

就算被认出来,

自己这一伙三个人,

再加上马强那一伙十人,

个个都是亡命之徒、能打之辈,

到时候,

在演唱会现场随便抓几个人质,

警察也拿他们没办法,

眼睁睁看着自己跑路。

想到这,

胡文点点头道:“马强,我答应你们。”

“我会让你们看一场沈飞的演唱会再走。”

“不过,看完演唱会后,你们得听从我的安排了。”

马强大喜:“放心吧文哥。”

“只要你让我们看了一场沈飞的演唱会,满足了心愿!”

“以后我们给文哥做牛做马,命都是你的!”

胡文挠挠头。

那歌手沈飞,真有这么大魔力?

把这些个重刑越狱犯一个个都迷得五迷三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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