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
审判长马卫国和身边两个审判员交换了一下眼神,
然后商量起来。
很快,
他们之间就有了一个结果。
“被告律师呈交的新证据,确实能证明郑强没有强奸原告牛女士的行为。”
“这个无须再辩。”
“法院现在将原告的诉讼驳回。”
“原告律师,你有什么要说的吗?如果再拿不出证据,我们就要进行下一个单元的审理了。
也就是被告郑强当庭的反诉,下一个单元,你们可就变成被告了。”
马卫国的目光落在了原告席上。
“我有话说。”
顾灿灿现在还想在郑强强奸一案上争取点什么,站起来道:
“审判长,刚才的视频显示内容,我认为和警方录制的口供基本上百分百吻合,因此,郑强的强奸罪依然成立。”
顾灿灿拿起备份口供记录,
当场念了出来。
“审讯民警沈强:郑强,你是否跟牛女士进行过男女行为?”
“嫌疑人郑强:进行过。”
“审讯民警沈强:牛芬当时的反应是什么?”
“嫌疑人郑强:她挺痛苦的。”
……
念到这里,
顾灿灿停了下来。
“审判长,我的当事人当时已经很痛苦了,他还要继续发泄兽性,猪狗不如,这不是强奸是什么?”
“这就是在违背我方原告的妇女意愿。”
“而根据强奸罪的定义。”
“实施男女行为的过程中,不论是开始,还是中途,只要女方表现出了痛苦。”
“则男方必须停止接下来的行为。”
“否则就是违背女性意愿,判定为强暴行为!”
“因此。”
“我认为郑强的强奸罪名依然成立!”
原告律师顾灿灿找到了口供中关键点,
她知道,
只要围绕口供中“痛苦”两字来进行辩驳,
她的胜率就会大大提高。
审判长马卫国听完了顾灿灿的陈述,又看了看手中的材料,也绝得当时审讯的时候,郑强用痛苦两字形容他们发生的关系,有些意外。
强奸罪的判定很简单,法律条纹里面明确指出,只要违背女方意愿,发生了关系,就构成了犯罪。
即使是情侣,
甚至是夫妻,
只要情况属实,女方都可以报警。
视频中看似牛芬主动,但是,口供中却出现了“痛苦”两字,很显然,在进行的过程中,牛芬觉得不舒服,所以“痛苦”,请求他停下来的时候,郑强不管不顾,这也属于违背妇女意愿。
【情况不太妙啊,我是常昆的粉丝,但是怎么觉得这个口供不对劲呢?】
【不是不对劲,是强奸罪名的判定与女方主观感觉大大相关。】
【再加上“痛苦”二字,不管谁先开的头,这个就不好说了。】
【刚才视频里,好像没看到牛芬痛苦,也没拒绝。】
【所以,兄弟,那个“痛苦”是真的痛苦吗?】
【会不会是“享受”的表情,你们仔细回想一下,在男女这件事上,女人“痛苦”的表情,代表的究竟是真的痛苦,还是享受的痛苦呢?】
【我滴妈呀,楼上的,还得是你啊,八成是郑强这个没什么生活经验的人才认为那是“痛苦”呢。】
【哈哈哈……真有意思,在法庭上,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把享受描绘成痛苦的呢。】
【说实话,我青春期第一次看小日子的那种片子,真就以为她很痛苦呢,嘻嘻嘻……直到后来成了老司机,才明白是咋回事。】
【……】
……
直播间里的网友们已经破案了。
他们都快急死了,就担心常昆也是个不懂的。
但是。
有网友表示他们多虑了,看他的名字组成,就不是一般人——常曰比。
经验还不必网友们丰富?
果然。
常昆站起来直接输出:
“审判长,我对原告律师陈述的理由不认同。”
“视频后半段,女方的脸部表情确实表现出了痛苦状。”
“但是,但凡有点生活的人都知道,那并不代表痛苦。”
“如果审判长在看完整个过程之后,依然觉得那是女方痛苦的话,那我没话说,但是,我保留将后半段视频放到网上请求广大网友评判的权利。”
这话一出。
全场又发出了哄笑。
审判长马卫国的脸也阴沉了起来。
他刚才确实也看了视频,同时,作为一个过来人,自然知道那个表情代表的是什么。
所以。
直接说道:“原告所阐述的事实理由不充分,警方在审讯的过程中也存在不了解被告郑强没有生活的疏忽。”
“原告,还有什么要提交的没有了?”
顾灿灿和牛芬两眼相对,虽然此时两人恨不得将对掐死,但是,现在她们站在一条战线上。
要一致对外。
只要逃过今天的厄运,出了法庭,她们在算账。
“审判长,这个就有点武断了,痛苦的表情就是痛苦的表情,不能认定为是享受,这是悖论,我们并不是当事人,并不能体会当时的感受。”
“如果我的当事人当时真的是“痛苦”呢?”
“在这种情况下,你们觉的,郑强没有停下他的行为,不属于强奸吗?”
审判长:“可是,我看完了视频,原告牛芬并没有阻止被告郑强停止正在进行的行为,反而还有些鼓励,这你又怎么解释呢?”
“额……”
顾灿灿没有看过后半段,全凭狡辩。
这时候。
还真没什么话要说了。
但是。
这时候。
牛芬却哭哭啼啼了起来。
“审判长,那时候因为他比较粗鲁,我虽然很痛苦,但是,并不敢喝止他,我担心他正在兴头上,贸然叫停,担心他打我,呜呜呜……”
哇!
真不要脸啊,
连这种话都说的出来。
直播间里作为女性的网友都看不下去了。
他么的……在那种情况下,谁享受谁知道啊!
这就属实有些不要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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