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擒贼先擒王理论

换源:

  庭审现场,常昆取出一份文件。

“没错!正当防卫的条件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被害人有权利进行无限反击。

这起案件中,死者韩天放看上去他的不法侵害已经结束,但是……大家请注意。

屋子里边蔡坤正在对我方被告人的妻子进行不法侵害!众所周知!即便是一个路人,看到这种情况之后,法律都会鼓励他进行见义勇为!

更何况……正在遭受侵害的人是我方当事人的妻子,大家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当你们的妻子正在遭受他人非法凌辱。

这个时候,你会干什么呢?不会要站在旁边鼓掌吧?”

此话一出,

旁听席竟然有人笑了。

因为就在前几天,有一个叫王启铭的法学专家,竟然大言不惭的说王炳仁就应该打电话报警,缩在角落里等待警察的援助。

然后就被一个黑衣人潜进了家里当着他的面强奸了他的三婚妻子,他竟然一个屁都没敢放。

还就真的打电话报警了。

要不是黑衣人在“曝光台”的网站上公布了现场视频,他们两口子都要被警察以报假警拘留了。

现在。

那个强奸她的人还没有找到。

据说……因为这件事,王启铭的三婚老婆要跟他离婚了。

也难怪,一个男人在自己的女人遭受暴力侵害的时候,连个屁都不敢放,还算老爷们吗?

要是这个黑衣人一直找不到,他们受的伤害就只能自己默默承担了。

更好笑的是,那黑衣人强奸到一半要走的时候,他的三婚妻子,似乎还有点意犹未尽呢。

哈哈哈……就笑死我算了。

……

咚!

黄浩明严肃的对旁听席发生的骚乱进行了警告。

但是没有人可以回答常昆提出来的问题。

因为这是一个不需要回答就知道怎么干的问题。

是个人,都会拿起武器,阻止歹徒对自己妻子的不法侵害。

“既然你们没人能回答,那也就是说,在场的所有人,包括审判长在内,当你们的妻子在遭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你们一定会拿起武器,来阻止别人对你妻子进行的不法侵害!

那么!我方当事人王炳仁做了跟在座的所有人一样的事情,他何罪之有呢?”

彭!

杨昊一拍桌面,站起来怒吼道:“不对,你在偷换概念,虽然有制止不法侵害的权利,但是杀人是不是有点过分了?”

对于杨昊的反击,审判长黄浩明,并未对其发起警告,而是盯着常昆看!

意思是——杨昊说的没有毛病。

常昆笑道:“不知道各位注意到没有!蔡坤之所以敢对我方当事人的妻子进行不法侵害,就是死者韩天放授意之下形成的侵害行为。

所以……蔡坤和其他在场的人都是韩天放的武器,我方当事人在情急之下拿起剪刀,先是对韩天放的武器蔡坤进行反击。

打掉他的武器之后,韩天放还有很多武器可以使用,按照战场擒贼先擒王的规则。

我方当事人以免韩天放的其他武器继续对自己的妻子时时不法侵害,对韩天放继续反击没有错。

况且……你们一直在使用分割说来定义本起案件。

在我看来,我们要用一般人视角来看待这起案件!我们都是一般人,不用站在事后诸葛亮的角度来评判案件到底属不属于正当防卫!

事情正在发生的时候,虽然郭环已经停止了他本人的不法侵害!

但是他的武器依然对我方当事人的妻子进行侵害。

所以……这是一个连续性的事件!我方当事人对韩天放进行反击合情合理,所以请求法庭判处方当事人无罪,立即释放!”

霍……

常昆的话音落下。

全场震惊!

他的辩护角度很新颖,是所有法律学者没有考虑到的。

没错儿……不法侵害的结束!和死者韩天放有很大的关系。

如果在现场,韩天放没有下命令的话,其他人是断然不敢对王炳仁的妻子进行侵害的。

“错,错,错!”

杨昊一连说了三个错。

“关于不法侵害的连续性,以及分割说,我承认你说的对,但是……你如何证明蔡坤的行为,是我方当事人指使的呢?

也许……蔡坤的行为是他的个人行为呢?

要知道,法庭是讲证据的地方,如果没有证据,凭空捏造事实!我有权利起诉你诽谤!”

辩论进入了白热化。

原告律师说的这种情况也有可能会存在。

杨昊知道现场没有监控视频,常昆是拿不出来证据的。

蔡坤已经被被告刺死!死无对证!即便原告律师提出的问题是正确的,但是,他没有证据!对案件的走向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所以……他有恃无恐!

但是,接下来所发生的事情!让所有的办案人员都大吃一惊……

读书三件事:阅读,收藏,加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