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怒骑士克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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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德尔人是一个神奇的种族,别看它们体型小,但是一个比一个能活,随便拎出来一个都是祖宗级别的,但是就在这帮祖宗里克烈就是一个极为特殊的存在。

克烈行走江湖一直都秉持着这么一句话,把脏话说出口,嘴巴才会变得干净,但如果把脏话咽下去,那心可就脏了,我要杀你全家。作为联盟嘴巴最“干净”的一位英雄,克烈一直都在用行动来证明这句话。

克烈从小就是个异类,和人均爱好和平的约德尔人完全不一样,不仅好战,而且嘴还尤其的碎,所以我要把你们打出汁来。

于是就在几百年前克烈来到了一个刚建立的帝国诺克萨斯。这个时候诺克萨斯说是国家其实也就是个部落,连旁边几个村都还没打下来,来到这里克烈就一个要求,那就是有仗打就行,当然不为别的就是这么朴素而又低调的需求,在诺克萨斯那可真是正对路子,诺克萨斯不是在打仗,就是在打仗的路上。那克烈的核心思想也就四个字儿干就完了,那也就是在这个时期克烈收获了他的坐骑龙蜥斯嘎尔。

虽然说诺克萨斯地区是盛产龙蜥,但是克烈的这只是非常的特殊,它的体型比正常龙蜥小了不只是一圈儿啊,那简直就是龙蜥中的约德尔蜥蜴,正适合克烈,不仅如此,这只龙蜥属性是变态的狠呐,正常就是刀枪不入,一把钢刀照着它那小细腿儿猛砍,腿没咋地刀折了。克烈自从加入诺克萨斯之后,从开国到现在几乎所有战役都参加过,对帝国绝对可以称得上是立下了汗马功劳。虽然战功赫赫,但克烈并不喜欢住在城里。

这龙蜥这么厉害,为啥它还总是逃跑呢?原因是非常的狗血,因为它是只母龙蜥,小姑娘啊,非常的羞涩,一看苗头不对,扔下克烈就跑,看局势打回来点了,它再回来。

就是因为这事儿,克烈他俩也是没少干仗,你要是敢再这么干,我就扒了你的皮,抽了你的筋,总之有了斯嘎尔的帮助,对克烈的战力是猛涨啊,在诺克萨斯建国初期打下了无数城池,可以说是立下了汗马功劳啊,名号越来越响,这装备也是越来越好,双管手枪,飞索捕熊器五花八门。

克烈身在诺克萨斯却基本不去城里,他活动的区域是离弗里尔卓德更近的这个德鲁涅地区,而这个地区也正是他自己给诺克萨斯打下来的领土,也是他的第一场成名之战,德鲁涅之战。

在克烈到达战场之前,诺克萨斯的局势处于完全的劣势,因为只会打仗的将军是个贵族,他根本就不会打仗,让对面的另一个野蛮人部落打的是头皮发麻呀,眼看着就要团灭了。无能的将军竟然祭出了的史上最强阵法菊花阵,将军让所有士兵给他围起来,他好想办法怎么撤退,也就在这军心涣散,生死存亡之秋,在旁边的山头上克烈骑着龙蜥磕着嗓子的就冲了过来,一个人就是跑出了一整只大部队的气质直冲敌军阵地,人狠话还多,上去就是干。自己的部下在前面送死,而这个贵族想的则是回去后怎样推卸责任,保全自己的颜面,甚至最后还让士兵们组成一个圆圈,把自己的司令部套在里面,保护自己的安全,剩下的士兵虽还有战斗力,但军令如山只能一圈儿一圈儿没有任何战斗力的抵挡着野蛮人的进犯,就在士兵们面如死灰,准备毫无尊严的被屠杀时,遥远山峰上一个神秘的身影正在骑着什么东西往这边狂奔来,人正是骑着斯卡尔克烈扯着嗓子骂骂咧咧的朝着这边冲来。

我要把你们打成汁儿来。这里的整块地盘都是我的,滚出我的地方,那气势不知道的还以为一支军队朝着这边进军,克烈边跑边朝着敌军大喊,让他们滚出自己的地界,不然就是自取灭亡,然而还没等对方回答克烈就已经冲进了敌军的阵地,看见人就开干。

人狠就算了,嘴还特别臭,敌军不光要承受克烈的物理攻击,还要忍受他从嘴里不断而出的魔法攻击,可谓是人狠话还多,懦弱可传染勇猛易然传染。

原本那些丢盔弃甲的诺克萨斯士兵此时看着沐浴在战场上的克烈瞬间被他的气势所感染,一个个的就跟打了鸡血一样,战意爆发纷纷到了克烈身后,将他的后背交给了自己,没有了后顾之忧的克烈彻底化身死亡骑士,带着大家冲上了敌军高地,野蛮人部落此时开始溃败逃亡,在克烈的率领之下,诺克萨斯取得了这场几乎全军覆没的惨胜,就是这种近乎不要命的打法打的这群野蛮人是被迫加入了诺克萨斯,自此德鲁尼也成为了诺克萨斯的地盘之一,最后那个来镀金的贵族也是被克烈一刀给弄死了,而他身上亮闪闪的上等铠甲直接让克利给扒了下来。

最终野蛮人还是被克烈给打服了,自愿加入了诺克萨斯,至于战功赫赫的克烈在诺克萨斯到底是什么职务呢?那特别老长了,我是克烈第一军团的高阶上校准将,两军司令,统领第三支援部队和炮兵先遣连,你应该叫我骠骑大将,我是上将少校克烈爵士,大概率是因为他懒得整那些没有用的,毕竟今天这个皇帝给我封个官儿,等我下次再回来,这皇帝可能都换了四个了。所以呀无论是妖姬掌控诺克萨斯还是斯维因当上了大统领。克烈谁都不屌,在所有诺克萨斯英雄中,克烈也是唯一一个故事里完全没有提到乐芙兰和斯维因的英雄。

但是通过克烈的故事不难看出诺克萨斯帝国严格意义上就是一个多种族联合的帝国,通过战争征服其他种族,加入诺克萨斯,在以同样的方式不断扩张,所以说领土才会越来越大,但是也并不是所有被吞并的种族都有好的下场,被谎言欺骗到帝国的一个牛头人种族,整个氏族就只剩下了一个幸存者,牛头酋长。

那场战斗之后,克烈再也没穿过破旧不堪的衣服,约德尔人的出场寿命克烈的故事也在诺克萨斯也续了千百年,据说都会随机性的跟随不同的军团为自己抢夺战利品,而目前的克烈也不属于任何编制,他好像只是为了打架而打架,并顺便在打架中捞一些他喜欢的东西。

也有说法上克烈曾在诺克萨斯军队服役数百年,得到了每任皇帝的重用,后来是受够了军队的纪律,而独自流浪天当被地当床,只有蜥蜴在身旁。但不管怎样,凭借着彪悍勇猛是死不退克烈成为了无数诺克萨斯战士的偶像,犹如战神一般的存在,这就是魅力四射的地方。

我发现勇气根本靠不住,只有完全的疯狂才有意义。我喜欢的东西不多,只有这片蓝天,还有这条蠢蜥蜴。提高警惕,总有人想害我,我的脑子很多话。大家说我秉性暴力。我不用帮手,我们上吧,你可别怪我身为恶魔的无耻,我这一手弄死你,你在挑战我的耐心。你意识到自己在我的地盘上呢,黄泉路上别崴了脚。我尊重疯子。但是为什么要在打仗到一半的时候装子弹呢?该有多蠢啊,他们往我们头上淋的是沸腾的火油,但是勇气经得起油炸火烤,那些都是不怀好意的传闻而已,就算我被打败了,我也是赢的,只不过意味着我得晚点儿再回来收拾你,你再说一遍。有种的话让那条蜥蜴去死吧,有意思的是他正好死在了我的地盘儿的边界上,我的地盘又变大了,是吧?我为你准备了一份见面礼。我喜欢有本事的女孩儿,打打杀杀有益身心的。你好啊,我要杀他几次才行啊,你敢笑我,见你的鬼,我杀光他们。我可能看起来是个神经兮兮的骑着蜥蜴的强盗,但我揍人可厉害了。这里真的漂亮的要死,幸好都是我的,肚子上来一斧子滋味如何呀?我的脚很想问候一下你的屁股,然后再让他们后悔自己被生出来,我知道我不会说话,闭嘴,闭嘴,这就是我们说的早就能想到的结果,我讨厌给暴力和神经病代言,问题是他们跟我很合得来,滚回诺克萨斯的城里去,克烈大王不会逃跑,从来不会。世界很残酷的,你要么坚强,要么去死,抓住他们。我知道那些瞎闯的家伙就在附近,赶紧闭嘴,你这蠢蜥蜴,抓住他们这块地方是我的地方,很高兴你能来,你知道在很久以前,疯子还有别的意思。这里就是洛克萨斯。要整我们门都没有,我就知道你是个胆小鬼,他们来找人打架的。好啊,我们去实现他们的愿望吧,她的打扮真够疯的,我懂我懂,你哪儿也去不了,你以为我已经完了,克烈根本不知道完字怎么写,只有我还没去到的地方,没有不属于我的地方,诺克萨斯从来不说不可能这三个字。但我们怎样才能同时推掉两边的基地呢?我要杀光他们,别担心。你居然觉得我说的是废话,我觉得杀掉你并不开心,好家伙,快过来,谢天谢地,很高兴见到你。我不会撤退,我从来不撤的。见你的鬼,要命啊,你差点搞死我们呀,我觉得他活着的时候更讨人喜欢。混蛋,胆小鬼,能学乖了吧。

就此暴怒骑士克烈就此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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