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克萨斯最野的女人,铿锵玫瑰莎弥拉,我叫莎弥拉别拖我后腿就行,实际上莎弥拉一开始并不是诺克萨斯人,她最初是生活在恕瑞玛阿马克拉这个城镇,自从恕瑞玛的皇帝阿兹尔死亡,整个恕瑞玛群龙无首,然后又是暗裔肆虐,数千年来恕瑞玛这个地方是民不聊生。
集市的街头总是充满了欢声笑语,刀尖清脆的感觉总能让年幼的莎弥拉莫名的热血沸腾,恕瑞玛的阳光似乎会一直这样散发着温暖。
在这种环境下沙弥拉和她的父母也只能是卖艺苟活,她们的表演让观众羡慕,着迷,惊叹,虽然生活比较艰苦,但莎弥拉都乐在其中。
她可是在英雄联盟当中为数不多父母双全的一位,另一方面就是莎弥拉天生就喜欢新奇刺激的生活,但是莎弥拉父母可不这么想。
她们更希望能给孩子带来安稳的生活,然而在如今残酷的恕瑞玛,这种愿望就是沙漠的雨一般飘渺。
但是在莎弥拉14岁生日的前一天,这些陌生的武装人员围住了整个阿玛克拉省城镇。莎弥拉和她的父母只能躲在家中,他们看到这群陌生人高呼着一个古代魔法师的名字。
当得知希维尔曾来到过这个镇子的消息,泽拉斯不遗余力的想要除掉这个仅存的帝王血脉,于是生活在这个镇子的莎弥拉一家和她的城邦迎来了灾难。
莎弥拉藏在家中,躲在房梁之上,看着那群陌生人抓住了许许多多无辜的村民,许多人在她眼前被当场杀害,她怒火中烧不是因为这些杀人凶手,而是面对凶徒自己只能躲藏。莎弥拉恨自己被恐惧束缚住了手脚,他发誓再也不要像这般怯懦无助。
她就此立誓再也不会这样软弱无力。虽然受了伤,但莎弥拉和父母还是一起逃到另一个城市卑尔居恩。
这是一座诺克萨斯统治的港口城市,对于恕瑞玛逃难的人来说,诺克萨斯在这里提供了一座安全的避难所,然而对于莎弥拉来说,诺克萨斯给她打开了一扇展现自我的大门。
此时莎弥拉父母有伤在身,她只能独自上街卖艺,街头表演已经不再是她糊口的活计,而是她抛下恐惧的舞台。在舞台上她不断超越自我,即便如此收入还是不足以支撑她的家庭。
而就在这个时候洛克萨斯战团开始征兵,军队提供的刺激生活和收入对她来说非常有吸引力,于是她应招入伍了,她的身体素质令同届的士兵惊叹,常年的杂技生活让她很快适应了军队的各种武器,但在纪律上,呃!只能说是打零分。
她的鲁莽让许多指挥官头痛不已,但有一个叫因达莉的长官对她很感兴趣,她非常看重萨弥拉的勇者无畏,于是就将她纳入自己的麾下,组成了一支十分特别的战团,专门来负责执行一些非常危险的任务。
普通士兵有去无回的任务,莎弥拉毫不犹豫答应了,莎弥拉在因达莉的带领下,莎弥拉接受了诺克萨斯的文化,自此她每时每刻都在以生死角逐。
每完成一个重要的任务,她都会在身上刻下一个纹身,这才够刺激。这也是她两手大花臂的由来。
呃,其他方面肯定也有自己脑补,在闲暇时刻还会给家人讲述她纹身后的故事,对她来说铤而走险就是一大乐事,在这种状态下她才感觉自己是真正活着,确实命悬一线,觉得自己活着,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很快战团就迎来了新命令,莎弥拉奉命跟着因达莉去捣毁一场分裂帝国的起义,他们一路上出奇的顺利,直接抵达了敌军据点,在这里即将找到叛军的首领。
而就在此时,砰的一声,据点发生了大爆炸,莎弥拉立马反应了过来,右眼还是受到了永久损伤,但这次她没有像小时候那样懦弱害怕,而是争分夺秒的救出了她的团长因达莉,此时的因达莉受了重伤,双腿已经彻底报废,在此之后身为领袖的失职让因达莉十分羞愧,很快她就解散了战团。
被遣散的莎弥拉无所事事,她对其他职业都提不起兴趣,没过多久她就再次回到了洛克萨斯都城,找到了因达莉,她还是想继续刀口舔血的刺激生活。
她想动用因达莉在军中和贵族的关系组成一支新的战团,因达莉还是可以在幕后运筹帷幄,而莎弥拉则可以继续寻求她的刺激生活,虽然因达莉不太情愿,但最终还是同意了。
莎弥拉十分高兴,她迫不及待地迎接了一个又一个任务,独自扛起军团的作战计划,而且所向披靡,很快她的名声传遍四方,在祖安徒手击败炼金男爵,在比尔吉沃特的突袭节日中成为唯一的生还者,她完成了每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很快她就有了新的称号,沙漠玫瑰,大家老和我说生活安定最好,可那不是我的性子,活要痛快,死要趁早,你不喜欢我也很正常,不是人人都有好品味,生活很简单,拔枪就射。不然就等错过。一朵沙漠中怒放的玫瑰。
对此莎弥拉再高兴不过她独自指挥军队的作战计划,而且所向披靡完成任务。她会潇洒挥霍高额佣金。
然而莎弥拉可能不知道的是因达莉在这个事情后,已经成为了黑色玫瑰的一枚棋子。而对于莎弥拉来说无关紧要。
在她眼中在乎的高危任务带来的兴奋以及丰厚的报酬。为谁卖命?这不是一个合格的雇佣兵该知道的。逐渐莎弥拉悍不畏死名声远播四方,在这篇战争筑起了诺克萨斯大地上,最终孕育出了一朵浴血盛放的玫瑰,她一人一刀手持双枪在这片大陆上赢得了自己的声望,她永远出现在令人意想不到的地方,留下她危险又迷人的传说。
我叫莎弥拉,一朵沙漠中怒放的玫瑰,《美女与野兽》都是在说我,我生在舒瑞玛,长在诺克萨斯,这要是我最后死在了德玛西亚,岂不是很有意思?
先是难民,再到佣兵,将来就是一代人的传奇,女士们,先生们,还有其他人,小心了,莎弥拉回来了,我最在乎的就是我的战团和家人,排名不分先后,要看谁更让我心烦,难民这个身份让我汲取了无穷的力量。每个女孩儿都可能成为女王,总有人想打听我的武器,左手是白刺,右手是黑火,背上是零伐。有人用刀,有人用枪,为什么不能都用,枪配什么刀?就和藏红花配米饭一样完美。
有时我是英雄,有时我又是恶人,完全是角度问题,我不用谋生,杀生就够了,优点嘛,我是有的,你问缺点,那就更多了。我一点礼数都不在乎,能动手就少废话,我上一个团长觉得我太不乖巧了,这难道是缺点吗?要是能给我过去的经历当头一枪该有多好,大家老和我说生活安定最好,可那不是我的性子。
淑女在诺克萨斯是活不下去的,从小我妈就让我明白,最恐怖的事情不是死亡,而是她发火了。要说最害人的就是安逸,我想去喝一杯,兴许再给自己买点儿新玩具,我自己学会了杀人。乐芙兰不是头一次死在我手里,看来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德莱厄斯斯维因都是些人名罢了。追随飞升者的人把我的家园烧成了平地,所以别指望我会听人指使。泽拉斯,你们让我家破人亡,我就让你万劫不复。阿兹尔你别担心,人们会记得你的,记得你的暴行。活要痛快,死要趁早,打赢不是我的目的,征服才是。你不喜欢我也很正常,这又不是人人都有好品味。别来惹我喔!
就此沙漠玫瑰莎弥拉就此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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