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

换源:

  和林暮告别之后,几人乘坐飞机离开。林照和他们不是同一趟航班,他要赶暑期最后一场比赛。紧接着的就是林然归队训练,林照回国后和季眠几人准备开学。

几人一入学就引起了小范围的轰动,不过这也并不奇怪,虽然几家把他们保护得很好,从不过多地暴露在聚光灯下,但他们相貌出众,而且性格都很好相处。

刚升入初三时,有一回几人吃完饭一起回教室,他们初中依然还是一个班,林照和喻霄程坐在最后一排,季眠和任怀吟就坐他俩前面。

季眠和任怀吟讨论着英语杂志,林照和喻霄程慢慢悠悠地跟在后面。

季眠突然被一道身影挡住,一个陌生的男生挠挠头,表情有些局促:“那个,能打扰你一下吗?”

林照和喻霄程同时停住脚步。

任怀吟一见这架势立马凑到季眠耳边低声说:“我突然想起来我有道题还没问。”

说罢,不等季眠反应,转过身扯着喻霄程,喻霄程又拉过林照,三人拔腿就跑。

季眠看着不远处角落里几个窃窃私语的男生,心下了然,默默叹了口气,挂上职业假笑:“什么事?”

男生又挠挠头,整张脸直接涨得通红,犹豫半天最后猛地拿出来一瓶牛奶递给她:“我叫郑珂,十一班的。”

说完,又像是害怕季眠拒绝,郑珂飞快地说了句:“很高兴认识你,再见。”说完扭头就跑。

眼见离上课只有三分钟,季眠想着干脆等下节课下课再还回去。

季眠拿着瓶牛奶走回教室,任怀吟立马凑过来,眼神暧昧,明知故问:“牛奶哪儿来的啊?”

喻霄程和林照伪装成认真做手里的事的样子,实际上耳朵已经竖起来了。

季眠平静地说:“刚刚那个男生给的。”

任怀吟叹口气,故意逗她:“我也好想喝牛奶噢。”

季眠一把推开她的脸:“你晚上过来,我给你搬一箱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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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十一班。

郑珂被一群男生围着,坐在教室后面聊天。

郑珂满脸兴奋地回答那群男生的问题,其中一个男生疑惑地问:“可是不是说季眠已经谈了吗,两人还从小一起长大。”

有人毫不犹豫地接话:“假的吧。你看整个学校跟季眠来往比较多的也就他们班的喻霄程和林照,放哪个都不像是谈了的样子。”

郑珂赞同地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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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课铃响,等任课老师一说“下课”,季眠立即抓起牛奶走了出去。

她走到十一班窗外看了一圈,最终看到坐在最后一排的郑珂。她朝郑珂挥挥手。

郑珂一脸欣喜地走出来,后排男生见这阵仗纷纷起哄,季眠表情依然没什么波动,还是一副八风不动的样子。

郑珂:“怎么了?”

季眠把牛奶递给他:“刚刚忘了说了,我牛奶过敏,不好意思。”

“那你送别人吧。”

季眠:“我全家都牛奶过敏,任怀吟、林照、喻霄程也是,所以你还是留着自己喝好了。”

突然开始牛奶过敏的任怀吟、林照、喻霄程和季家众人:“?”

郑珂的表情有一瞬间石化。

季眠趁机把牛奶还给他,说了句“谢谢”之后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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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那天精彩的三分钟对话之后,任怀吟转头看着抱着大盒鲜牛奶哐哐炫的喻霄程:“你牛奶过敏还喝牛奶?”

喻霄程喝完最后一口,扭头看向一边的林照:“你牛奶过敏,你那智能农场里那么多奶你喝得了一滴吗?”

林照笑着说:“都给你俩喝。”

喻霄程:“那你喝不了牛奶,阿暮可以啊,对吧眠眠。”

任怀吟点点头迅速接话:“对啊对啊,阿暮喜欢。”

林照笑笑。

季眠拍了她一下,转过头不说话了,但一抹绯红爬上了耳朵。

林家和季家认识得更早一些,早在祖父辈就已经结识,在林暮和季眠还未出生时就说过要定娃娃亲,后来林家三胞胎和季眠同一天出生,几家都很惊奇,又因为林暮和季眠从小一起演奏,默契度极高,所以当年那个还不算正式的娃娃亲就被确定为林暮和季眠。

窗外突然开始下雨,雨点噼里啪啦地砸向窗户,教学楼外的梧桐木被吹得不停摇摆枝干,靠窗的同学纷纷站起来关窗,季眠扭头看向窗外,没来由地想起伦敦好像也是经常下雨。

其实这近三年,他们都变了很多。

喻霄程从初一就开始参加各类作文比赛,好几篇文章都被刊登在各大杂志上。

任怀吟在一次电脑课被信息技术老师叫走,问她是否愿意尝试信息学竞赛,她从小就对计算机、机器人之类的知识感兴趣,自学过一段时间,当时也没怎么多想,只是觉得平时在学校闲着也是闲着,就同意了。然后第一次比赛就一路闯进决赛,斩获冠军。寒暑假还经常飞国外参加竞赛,奖牌和奖杯都抱回来不少。

林照还是比赛、论坛和夏令营不断,满世界到处飞。

初中课程几人在小学毕业的暑假就已经学完,从初一到现在初三,高中课程也学习完成。

林然在队里训练任务越来越重,教练组都对他寄予厚望,他也从一开始的一个月休一次假回一趟家,到现在经常休假期间也留在队里训练,最多也就是训练结束了跟他们打个视频通话。

他已经取得了全国少年乒乓球锦标赛U18组男子单打冠军,并和队友取得男子团体组冠军。目前正在全力备战亚洲青少年乒乓球锦标赛。

林暮这两年多的时间一直在英国学习,除了林然的其他几人每年暑假有空就都会飞去英国找他玩,他年年学习都很忙,一年也就只有寒假会回国。

他们联系从来没有停止过。

但和他联系最多的,还是季眠。

林暮到英国近三年,他和季眠一直保持联系,最忙的时候也会发消息打电话聊天,极少数闲着的时候还会写越洋信件。

十四岁那年暑假,林然看见他桌上的信封和信纸,打趣说你哥我都没这待遇呢,那一瞬间季眠眼里一闪而过的不自然,他没有错过。

其实他也有点不自在。

他和季眠之间的感情跟他和他的其他几个发小都不太一样,小的时候他俩因为要经常一起演奏的原因接触就更多,后来他到国外上学,风俗人情和国内都不太一样,他中英混血的表哥没比他大多少,已经谈了两年恋爱了。

林暮也并不觉得自己是一时冲动,他做事想问题一向冷静自持,任何时候都站在客观理性的角度看待,权衡利弊之后才会做出最优解。

那天晚上他在床上翻来覆去,始终想不明白他对季眠的感情是什么时候开始改变的。

十二岁时她在机场跟他挥手告别,听到她说出“再见”的那一刻,他并不觉得那是离别前的告别,而是坚定地认为他们不久肯定会再见。

林暮一直不觉得他对季眠的感情特殊是因为娃娃亲,感情并不是所谓的定亲就能改变的。

他和季眠经常打视频电话,但每年暑假见面都觉得她比起去年变了很多。

她长高了,头发剪短了,堪堪扎起一个高马尾束在脑后,几缕碎发自然垂下,脸上的婴儿肥又褪去了一点。

结束了乐队排练的林暮回到家里,跟姑姑和姑父打了声招呼后就走回琴房又练了会儿琴,他坐在琴凳上扭过头看着窗外,伦敦又飘起了毛毛细雨,他在英国,已经待了快三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