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治三年二月初四,我梦中隐隐约约看见了大姐,她嫁人的那天,全家都祝福她,但她落泪了,不知为何落泪。我想,她是喜极而泣,或是后悔。
祁府宾者来纳币请期,礼品用杠箱抬到府里,彩礼众多,他们都说我嫁的风光,比大姐那时好很多。若我遇见的人不是祁二郎,没这好运气,那我会和大姐一样和那良人相伴,离开富贵的日子,还是怀着怨气嫁过去?
院里的婢女按着规矩将我这几月绣的绣品回礼过去,府里也另外置备金团一并回。红绿书纸也送过来,大寮拿过我月事期日和尺寸,这门亲事就正式定下来了。
月底三十是个吉日,就定为“好日”了。迎娶日子既定,我就只能在房里备嫁,绣好嫁衣。
闺中密友詹事大学士秦大人三女秦明淑特意来辞岁院看我。我两谈起以前玩莲的日子,不由扬起了笑。我总是最先被猜出,家中不像一般仕宦人家女子七岁起开始裹脚,我天生脚小,所以九岁时才裹,不过还是比一般女子的脚大些。
“没想到你这么快就要嫁人了,诗社里的娘子都还在期待你拟诗题呢。”明淑轻轻拉着我的手,眼里藏不住的遗憾。我也握过她的手,“以后嫁了人我们一样能宴会作诗,我们这年纪的姑娘早的都有孩子了,还不嫁?熬成黄脸婆咯!”
她被我的话逗乐,“呵,姐妹几个就数你嘴最甜!好啦,我也不当黄脸婆子,家父为我挑选一门婚事,男方是户部郎中家的公子,和家父是同僚。昨日才提的亲。”
我欢喜的说道“当真?那真是缘分哩,我俩竟一起嫁人!”
明淑点点头,我俩一个下午说了许多乐事,吃茶聊天。时间就慢慢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