煜煦率先出手,飞霜剑在蟒皮上划出一道冰痕,只眨眼间,又劈砍出十数道,蟒皮上一大片皆被剑气覆盖,凝出霜华来。但那棺材像个活物一样,抖了抖身上的鳞片,刚刚留下的那道冰痕瞬间消失了。“情况不对,让它试试这个!”孟仁和此时也恢复了冷静,手中火折子一擦将怀中暗藏的黑火药点燃了,就势将其塞到了棺材底下。
“孟大哥你从哪里弄得火药?”煜煦往后错了两步和孟仁和站在了一起,孟仁和转头看向他道:“之前听说大鲜卑山里有巨熊,刀枪不入,所以带了黑火。”
轰的一声,火药带着铁蒺藜炸开,那棺材像个笨重的乌龟一般,竟然被掀起小半,露出皲裂的腹部来,“看来有点用,还有没有了?”
可是蟒棺之下的裂痕却像岩浆一样亮起,在四下皆暗的地宫里释放着危险的信号,“这到底是什么?”不等他继续发问,地上的鲜血像是被召唤一样,蜿蜒着向蟒棺流去,棺材里发出野兽一样的喘息声,被包裹在其中的怪物似乎马上要脱困而出了。
孟仁和又扔出几枚雷珠子,包裹着火药的铁珠在磕到棺材的一瞬间爆炸开来,奈何此物外皮坚不可摧,除了迸发出更多的火星外没有别的作用了。
缓过一口气来的七可拉了煜煦一把:“这玩意是个鬼仙尸茧。”人族武修为了成仙误入歧途,和妖物一同作茧,待其羽化就能聚出妖丹,进入修士的第三阶,人族谓之天涯境,但因为其有违天道,也称为鬼仙。
“七可兄弟,我还以为你死了呢。”正常人在这么大的出血量下一定活不下来。七可有气无力的道:“快死了,这东西在茧里的时候刀枪不入的,但是它想羽化成仙就必须从茧里出来。”它吸收了七可的同源妖血,力量大增,必须趁现在破茧否则功亏一篑。
“也就是说我们可以趁着它破茧的那一刻给它致命一击。”
“凡俗的刀剑没用的,鬼仙结茧就已经是乘地境的修为了。一会儿这样……”七可因为失血过多声音压的很低,但是两人还是听得真切。他们在江湖上也算高手,但都未入超凡境,也就是连修仙的边都没摸过。所以眼下要做是逃出这地宫,回到地面上去,只要能阻挡这鬼仙数个时辰,让他们跑出大鲜卑山就行。之后无论是寻仙门还是寻妖山让那些大能修士解决便是。
所以孟仁和马上往墙边退去,靠他手里剩余的火药把断龙石炸开是不可能的,但这地宫建在山谷之中,必有一面靠近谷底碎石层,现在只能拼运气看看能不能在那鬼仙破茧之前找到了。煜煦负责用飞霜剑剑气将附近的地面稳定下来,那棺材虽然刀枪不入,但是却也十分笨重,行动不便,所以它这一会儿只是利用妖力引发地动想要把他们吞入地下。而七可要在那鬼仙破茧那一瞬给它以重击。
“大不了拼的这皮囊不要了,”七可匆匆把手中命灵符塞给煜煦,对他嘱咐道;“等会出去了就马上把命灵符点燃,要不就真……”话还没说完,那蟒棺炸裂开来,浓稠的黑血从棺材中流出,逐渐融合成一个半人半蟒的怪物。“就现在!”
随着轰隆一声,山壁被炸开了一个洞,终于能看到洞口透出的点点微光,那蟒人见到他们要跑,手中鲜血化作漆黑的触手,向他们三人激射而来:“既然来了,就别想走!”
七可手中掐诀,浑身散发着相似的黑色气息,身上符文流动,而后从脸部皮肤开始寸寸裂开,裂口处涌出金色光芒,他将百年所修灵气尽数用在自毁本体之上,本体崩毁的瞬间释放出巨大妖力,金土两种灵气狂暴冲刷着整个地宫,那鬼仙刚刚破茧还未来得及施展就与这强大力量冲撞在一起,遭受重创,琼楼玉宇也随之崩塌。
孟仁和和煜煦刚爬出地宫便听到地底下震耳欲聋的爆炸声,谷中半面山崖已经塌陷下去,显然这座不知道到底是何人修筑的血墓已然毁去。煜煦闻声马上点起命灵符,一道黑金两色灵光在符上萦绕,不消一刻钟竟然凝成一道虚影正是死里逃生的佘七可。
“赶紧跑,跑出大鲜卑山就安全了。”煜煦此时从怀里又掏出张奇怪的绢帕,上面绣着一条黑色大蟒,蟒身有星芒花纹,此帕刚触碰到七可的虚影便将他卷入其中。“这帕子是七可的本命灵器,这样方便些。”两人一边逃命,煜煦向孟仁和一边解释道,“七可本是山中修行的蛇妖,刚化为人形,碍于人妖殊途,才瞒着孟兄的。”
孟仁和打量了煜煦一下:“那你……也是妖?”
“自然不是,只是祖上有过修仙者,才略知皮毛的。”煜煦这样说道。
逃了三个时辰,三人终于进了离大鲜卑山最近的宁州城,想起此间遭遇只觉得劫后余生,松了一口气:“这里好歹是人族城市了,按界盟规矩,修仙者是不能侵扰人世的。”
七可如今本体被毁,只剩妖魂,还需要回到安全的地界闭关修炼,他本来有筑基后期的修为,如今经过两次大劫修为已然跌落至炼气五层,与他而言几乎与凡人无异了。所以至大鲜卑山归来便拜别两位义兄,回到妖山去了。
人间与魔界曾经在一个世界之中,虽后魔皇以无上功法将两族分离,但是还是有犬牙交错之地未能顾及,而且妖族与人族混居了上万年,其中关系实在难以直接切断,便设下七十二个妖山结界,允许妖族依旧住在人间。此回妖山,不仅可以寻到同族亲友,恢复本体,还要把剑影山庄与血墓之事上报妖山都统,妖山都统有奉行妖族不得侵染人间的职责,那半人半蟒的家伙无论生死都已经不属于人族了,在那山中盘踞不知害过多少姓名。
而孟、安两人两人在宁州城外分别,孟仁和经过此事对求仙之事有了些别的想法,而煜煦却依旧是那游戏人间的态度:“仁兄不必为小弟担忧,如今山河已定,朝廷初开科举,正是我辈扬名立万之时。待我考个进士回来,再与孟兄喝酒!”
“愿安贤弟走马长安,文章锦绣,不负韶华。”孟仁和稽首与他拜别。
第四节人间悠悠
煜煦一身麻衣白袍,腰间挂着个雕了一条白蛇的墨玉葫芦,背上背着一杆长枪,见了孟仁和先是给他耍了一段新学的枪法。此时阳光正好,少年人身姿挺拔,一杆长枪舞得虎虎生威,枪尖在空中划出耀目的轨道,看得人眼花缭乱。耍完了才与他一同在街边坐下,喝杯清茶。
孟仁和拱手笑道:“安老弟这不像是高中了啊。”
“唉,我到了才知道参加考试的有数千人,而最终中了进士的只有寥寥二十几人。我虽也算经纶满腹啊,可是比起人家来差的多了。”
孟仁和指了指他的长枪:“那你这是……弃文从武了?”
煜煦对自己这杆锐银长枪十分满意,又转了个枪花:“毕竟有志报国嘛,我托了一位酒友的关系入了秦王府幕,如今还随一位将军习枪。”
两人同游长安,喝酒听曲,还如当年在江南时一般亲切。
又三年,孟仁和进京赶考。
初试考完天已经黑了,按照几日前煜煦的传书穿过长安的大街小巷,在一座豪华的宅院前停了下来。孟仁和惊讶的把名帖递给一旁穿金戴银的主管后,被一伙奴婢拥进了大宅。这楼阁中雕栏玉砌,罗帐重叠,万千灯火将内部空间照的如明昼一般,每一眼都透着富贵风流。楼正中是一个偌大的舞台,穿着华丽的西域舞娘正翩翩起舞,金银饰品抖动起来发出刷拉刷拉的声音。
煜煦正坐在舞台之下,万千灯火簇拥中,一身绯红锦衣,已经喝的半醉,身边围了七八个衣着单薄的男女侍奴。孟仁和惊得只能说道:“你老兄这是……发大财了?!”
“初到长安时买了许多荒地,后来地价涨了,除了盖起我这安宅还建了几十家铺子租给别人,现在我啊每日什么都不做就花不完的白银进账。”
“愿醉长安满城花,不赴长生不做仙。”
煜煦这般说着,手指轻佻的划过舞姬胸前的碎金流苏,笑盈盈的指挥道:“仙儿,给孟大哥上酒。”旁边一个穿着西域舞服,浓妆艳抹的几乎看不出是个男子的奴婢忙把孟仁和请到煜煦旁边,给他斟上一大觥美酒。“楚仪馆最漂亮的清倌人——明仙,别看是个男子,可这身段儿软着呢。”煜煦躺过来还不忘摸一摸这小倌的腰,向孟仁和说道。
孟仁和好歹也是清贵人家的子弟,哪里见过这样的场面,甚至都可以称之为荒淫了。见煜煦还是一杯一杯的喝酒,还是存了劝诫之心:“你还是保重身体。”
“我明日还有策论要考,就不继续喝了。”酒过三巡,孟仁和告辞,安宅里的乐声也停了,一时间煜煦觉着天地皆静,只剩这一院琳琅盛景。
“都退下吧。”
他摸了摸墨玉葫芦上那细小的一道银痕,喃喃道:“七可,我要走了。”
小蛇现出原型,张口竟是人声:“什么?你要死了?”
“你耳朵没用可以切了下酒,我说我要离开人界了。”煜煦气急败坏的道,七可虽然从周武帝那诡异的血棺里捡了条命,但是身上的灵力已经不足以维持人形,此时正用蛇身爬来爬去。小蛇从酒杯里直起上半身:“那不就……你要回灵界?”
“我娘说我在人界待的太久了,要我回去修炼。”煜煦叹口气,“我已经把这边的房子铺子抵了出去,一半换成黄金,另外的换成灵石,还剩下些留给孟大哥。之后给你在附近妖山租个洞府,够你修到筑基了,之后你便自己回魔界吧。”
七可心想这小子真仗义:“你怎么还不情不愿的啊,我要是像你有一个北极天柜宫长老的师叔祖,早就一心闭关修炼了,凭借天柜宫在十界的势力,别说入炼仙境、飞仙境,就是成为神尊,得悟大道也大有可能啊。”
“此间乐,不思蜀啊。”煜煦懒懒散散的站起身来,望着这锦绣繁华说道,“你我筑基尚且无望呢,何必想那么远的事。”
“那是你,我佘七可好歹是好歹是——”
“墨星妖蟒后裔,灵根纯粹,资质极佳,若不是被时空风暴卷到人间。”听他念叨许多次,煜煦都会背了。不过也提醒他道:“你别小看人间的修炼者,魔界九位宗魔中三位都出自人间魔修,魔祖刑阖也曾便游人间。”自己反正是要离开了,但是七可还要在人间待一段时间,他如今尚未筑基,就是有回魔界的传送大阵也坐不得,会被界面之力撕碎的。
“我知道,人界是十大界中最广阔的一界,拥有四境巅峰的修士不比魔界少。而且那传说中的古神遗留也在人间,这么多年过去了,说不定连诸天封神也会出在人界。”
据说修仙者从练气开始,历十二阶四境,修成无上大道,可随意操控纯粹元气,视天地法则如无物,诸天封神榜上便会出现他的名字,成为某种不朽不灭的“神”。不过从万年前不周大天崩后,那屹立于不周残界的封神榜上就再也没出现过任何一个名字了,十大界和七十二小界的修者都止步于神尊境。
诸天封神,说不定只是古神留下的玩笑。
飞卢小说,飞要你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