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后,一道怪异的白色人影行走在官道上。
说他怪异,是因为那人影的行走方式实在古怪。
不是常人的正常前进,而是忽而斜行,忽而疾退,忽而又如同被风雨打弯了腰的禾苗,倒向地面,可每每又在最后关头弹起,似个不倒翁。
身形摇晃腾挪间,带起片片残影,令人捉摸不清。
可即便耍出这么多花样,那人影的赶路速度仍是极快。
经过路边行人时,往往一晃而过,几个闪烁就到了视野尽头,再一转眼就消失不见。
不懂武功之人见了,还以为是自己出现了幻觉。
而这人,正是在修炼凌波微步的李煜。
这一个月来,他一路北上,接连剿匪,吸取他们的内力,修为已然到了先天后期。
可惜,里面没什么像样的高手,更多的还是没有内力的普通人。
随着李煜修为精进,从那些小喽啰身上“薅羊毛”已是杯水车薪,付出和回报不成正比。
李煜这才不再专门去找匪寇的麻烦,转而精修凌波微步。
当然,李煜也知道,浅水里养不起蛟龙。
那些突破先天达到宗师的,已是江湖二流高手,很少有那么没品去当土匪的,他碰不到高手很正常。
别说宗师了,先天武者李煜也才碰到两个。
这也是他一个月来顺风顺水、横扫无敌的原因之一。
(注:本书一二三流非指修为境界,而是武者的综合实力在江湖上的总体水平层次)
在此期间,李煜还将匪寨里的财物搜刮一空。
因为非系统出品的东西不能收入系统空间,所以李煜只能留些银票和碎银在身上。
剩余带不走的,他都趁天黑悄悄送给了那些穷苦人家,略尽绵薄之力。
同时,李煜还去城里买了本《易经》。
许是武神之心让李煜悟性大涨的缘故,《易经》虽非武学,但摸清些浅显的道理还是不成问题。
李煜很快弄清“妇妹”、“无妄”等术语是代表什么方位,凌波微步的修炼自此提上日程。
他的悟性奇高,很快就修至大成,正向圆满努力着。
“近了,我能感觉到要见到小黄蓉了。”
李煜眼睛发亮,精神振奋,修炼大半天的疲惫瞬间消散,又期待又紧张。
又行一日,将夜之时,夏雷暴雨,骤至骤消,来得快去得也快。
李煜只得夜宿客栈。
翌日,吃饱喝足,地面也干了,他便继续上路。
天色渐白,清晨的林道只有一道白影翩若惊鸿。
雨后的路边花草托着滴滴水珠,空气清新,让人心情畅快。
李煜不喜欢喝酒,便拿出系统抽到的可乐喝了起来。
刺激性的气体在口鼻间弥漫开,滋味舒爽,不由打了个嗝。
忽然,李煜眉毛一耸,紧接着旁边有个声音传来:“好俊的轻身功夫!”
李煜循声望去,却见个中年乞丐从树上跃下。
打眼细瞧,这人一张长方脸,颏下微须,粗手大脚,身上衣服东一块西一块的打满了补钉,却洗得干干净净,手里拿着根绿竹竿,背上负着个朱红漆的大葫芦,脸上满是赞叹。
“嗯?乞丐?这个时间,这个地点……”
李煜若有所思,又瞥了眼他握着葫芦的右手,只有四根手指,一根食指齐掌而缺,心下了然。
“原来是北丐洪七公洪老前辈当面,晚辈有礼了。雕虫小技,当不得前辈如此夸赞。”李煜执晚辈礼。
对于洪七公这个人,李煜心里也有些敬佩。
此人虽然生性贪吃,但除此之外却具有一切正派人物所应具有的优点,为人和蔼,机智正义。
据原著所说,他手下杀过二百三十一人,人人其罪当诛,生平未曾错杀一个,这是何等难得?
因此,李煜并不吝啬表达自己的敬意。
“哦?娃娃你认得老叫化?”洪七公面露惊奇,没想到对方竟一眼就认出了他。
李煜笑道:“晚辈这一路见过不少叫化,又怎能不识叫化祖宗?九指神丐之名,宋金两国又谁人不知,哪个不晓?”
洪七公哈哈大笑,心里却有些尴尬。
平时他跟人开玩笑时,都是自称叫化祖宗,如今这话从别人嘴里说出来,他反而觉得不好意思。
他如果是叫化祖宗,那丐帮祖师爷算什么?已故的前任丐帮帮主汪剑通又算什么?
再近点说,如今大宋的丐帮帮主是乔峰,岂不是说他要骑在乔峰的头上当老子?
不过,洪七公听出李煜言语中虽带调侃,却并无恶意,故而不好发作,何况他确实这么自称过,李煜并没冤枉了他。
刚举起葫芦想喝口酒缓解一下尴尬,眼角余光突然瞥见李煜手里一瓶黑乎乎的东西,顿时大感惊奇。
“小娃娃,你那瓶子里的是什么东西?怎么黑黝黝,跟泡了毒似的?莫不是毒药么?”
李煜闻言一笑,刚要说话,突然察觉到什么,去瞧洪七公脸色。
洪七公显然也发现了,只是并不在意,一心盼着李煜回答。
李煜目光一闪,笑道:“我这不是毒药,却比毒药更厉害。”
“哦?那是什么,还能比毒药更厉害?”洪七公更惊奇了。
李煜拿着可乐晃了晃,道:“旁人的毒药顶多毒死人,或是让人生不如死。我这叫可乐饮料,保管叫人喝了一口还想喝,再喝几口,一辈子也离不开它啦!”
“小娃娃,你莫不是在骗老叫化?照你这么说,那不是比皇帝的御酒还好喝?”洪七公被李煜几句话勾起了馋虫,口齿生津,垂涎欲滴。
李煜意味深长地笑道:“前辈在那御厨房里做了三个月的狐狸大仙,自然什么御菜御酒都吃过了,但晚辈既然敢这么说,也是有我的道理的。”
洪七公听得一惊,心里升起一股警惕。
偷入皇宫御厨房偷吃了三个月,这事做得极为隐蔽,连那些厨子都蒙在鼓里,只当是狐狸大仙干的,眼前这年轻人怎么知道得一清二楚?
难道……自己的所作所为,都被他瞧在眼里了不成?
洪七公突然一阵毛骨悚然,感觉后背阵阵发凉。
“小娃娃,你是来兴师问罪,要抓老叫化回去领赏的么?”
领赏?
李煜摇摇头:“前辈误会了,晚辈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江湖人,与朝廷并无半点牵扯。何况宋皇昏庸无能,废物一个,又岂能差遣我为他效力?”
洪七公原本半信半疑,但听到李煜如此讥讽宋皇,登时再无疑虑。
李煜若真是官府的人,前来拿他归案,便不可能说出这般辱及天威的话。
不过,作为一个深受理学熏陶的宋人,洪七公即便义薄云天,忠君爱国的思想依旧深深扎根在他的灵魂中,听到李煜这番话,顿感不喜。
一时间,连李煜是怎么知道他偷吃御厨的事都忘在脑后。
当然,洪七公也不觉得李煜会给出解释。
因为这很可能涉及李煜的秘密。
洪七公皱着眉头,不悦道:“小娃娃,你也是汉人。身为大宋子民,怎能不思精忠报国,反而在此编排皇帝的不是?”
“精忠报国?”李煜哑然失笑,讥诮道:“曾经的确有人是这么想的,然后呢?前辈难道忘了十二道金牌和‘莫须有’?”
洪七公脸色一变,继而变得铁青。
大宋名将岳飞,麾下岳家军横扫无敌,素有“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美誉。
他一生忠心耿耿,精忠报国,然而就在他即将收复失地、一雪国耻的时候,却惨遭背刺。
十二道金牌连发,让岳飞多年苦功毁于一旦!
“莫须有”罪名加身,一代千古名将含冤而死!
而本该作为胜利者的大宋,却腆着脸上去赔款求和!
这是何等的耻辱?
当初这件事震惊天下,“大宋”也从此被戏称为“大送”、“大怂”。
那绝不只是一个人两个人的耻辱,而是所有大宋子民、乃至所有汉人的耻辱。
当然,唯一不觉得羞耻的,恐怕就是那位高高在上的宋皇了。
洪七公再也保持不住潇洒随性的高人风范,板着面孔,两只手紧紧握起,心中怒火汹涌,杀意沸腾。
但最后,他还是无力地松开手掌。
弑君?
别说皇宫大内高手如云,他根本做不到,就算做得到,他也下不了手。
天地君亲师。
这个时代,君王的威仪和重要性深入人心。
李煜却不罢休,而是续道:“当今中原七大皇朝,七位君主。”
“秦皇弱冠未久,亲政不过两年,就掀翻了权势滔天的宰相吕不韦,独揽大权,虎视六国。”
“汉帝就不多说了,被汉贼董卓强扶上位的傀儡罢了,身不由己,朝不保夕,就是再有雄心壮志也没用。”
“隋帝荒淫无道,欺娘缢兄奸嫂,这并不冤枉他。但作为一个皇帝,最重要的不是他的品行,而是治国才能!”
“隋帝掘长堑,置关防,开凿大运河,样样皆是大手笔,可见并非无能之辈,只是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就是太急了!”
“把应该用几十年完成的事浓缩在几年时间里,急功近利,又大兴土木建造行宫,沿河遍植杨柳,劳民伤财。”
“最后三征高句丽失败,成为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隋朝由此烽烟四起,隋帝也气数将尽。”
“但你能说他是昏庸之君吗?不,隋朝不是毁于暴政,而是毁于急政。”
“明皇朱厚照,虽然没多大本事,但也无大过错,遵循大明祖训:不称臣,不纳贡,不割地,不和亲,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风骨之硬朗,为七大皇朝之最。”
“再说元、清两位异族君王,也是雄才伟略。”
“前者厉兵秣马,四处征战,打下了七大皇朝中最大的疆土。”
“后者年纪虽尚小,但在灭掉鳌拜后,重整朝纲,磨刀霍霍向三大藩王,也初见一代明君之气象,是鞑子之福。”
“而反观宋皇在做什么?”
“坐拥天下最富裕的皇朝,却不思进取,整日流连琴棋书画,纸醉金迷。”
“朝堂之上,群魔乱舞,忠臣无立锥之地,奸佞肆意逞凶顽;朝堂之下,官僚腐败,民不聊生。”
“多少人走投无路,被逼落草为寇?甚至你们丐帮能有这么多人,宋皇也是功不可没吧?”
“试问,除了生不逢时的年幼汉帝,这昏君比得上谁?”
李煜字字如刀,句句如剑,辞锋犀利,步步紧逼。
每点评一位君王,洪七公的脸色就白一分,嘴唇微微哆嗦,彻底哑口无言。
李煜语气稍缓,笑道:“我这里倒有首诗,还请前辈品鉴。”
“哦,是什么?”洪七公心一沉。
事实上,他并不是很想听李煜的诗,因为他能猜到那不会是什么好话。
但同时,他心里也非常好奇。
而且,作为一个前辈,若是拒绝,那岂不是说自己怕了李煜?他这张老脸还往哪儿搁?
因此,洪七公只能竖耳细听。
李煜声音轻缓,却吐字清晰:“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
啪!
洪七公的酒葫芦掉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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