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夫君竟然会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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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时间已经不早,陈诩直接让大家把剩余的几百个竹编全部装上了车。

不过在回村之前,他们也没忘记在城镇采购一番。

这次陈诩依然给大家每人发放了10文钱,也算他们跟自己出来的辛苦费。

至于他们想买什么东西,那就与自己无关了。

陈诩再次来到那家铁匠铺,这次他购买了10把匕首当飞刀,另外又采购了300个铁质箭头。

现在自己手下那帮弓手全都有铁弓,他打算回去之后,给大家补充一批羽箭。

离开了铁匠铺,他又去采购了大量的猪油、五花肉和白菜。

这个年代大家吃得都不好,他想用这些简单的东西,去改善一下那帮弓手的体制。

毕竟只有身体素质提高了,大家才会有战斗力。

等陈诩等人驾着牛车回到村里时,太阳已经落山了。

“娘子,看看今天的收获!”

说着陈诩将一个钱袋递给了叶灵雪。

等叶灵雪欣喜的接过钱袋,看到里面一堆铜钱的上面,还摆放着六七枚十两重的银锭时,当场就懵了。

“夫君,怎会这么多?这得有七八十两了吧?”小丫头震惊之后,很快又露出惊喜,然后问道。

“嗯,大概70多两吧,具体是多少,我也没有细数。”陈诩大咧咧地说道。

当听到这个数字的时候,叶灵雪再次被震惊了。

现在她是家中的大管家,不但掌管着家里的财政大权,而且每日还负责给那帮女工发放工钱。

每次见到大家,她们都是称呼自己为东家的时候,叶灵雪心里就美滋滋的。

现在她感觉日子越来越有盼头了,特别是夫君现在还当上了河曲镇的副巡检,手底下还掌管着20名官兵。

要是舅舅一家知道自己不但成了河谷村的财神爷,还成了副巡检夫人,不知道他们会作何感想?

“娘子,明天咱们村会来几个客人,到时候你跟我一起带着大家参观一下。”

陈诩忽然想起那三位老者,于是便主动提醒了一句。

叶灵雪并没有细问,反正夫君让自己陪同,定然有他的道理。

吃过晚饭,陈诩直接来到了隔壁的院子,现在这里已经被他买了下来,而且还让人专门翻新了一下。

看着院落摆放着的几个稻草人,陈诩决定在这里试验一下自己的飞刀绝技。

他用一条黑布蒙住双眼,然后开启自己的神识,随意地一把把飞刀甩出,那些稻草人的脖子、胸口顿时插满了飞刀。

陈诩摘下眼罩,也是不由的惊叹。

有这技能防身,就是同时对付十个敌人,也不在话下。

关键这飞刀都是安装了定位导航的,一般人根本就防不住。

这就是主角光环加身的好处,别人根本羡慕不来。

自从他灭了黑风寨那些山匪,他神念可覆盖的距离就已经超过了80米。

只要自己愿意,方圆80米内的一切,他都可以尽数掌握。

得意之下,陈诩又尝试着开发新的技能,毕竟自己有神念操控的技能,说道不准还真能被他修炼出某种更厉害的绝技。

他先是尝试着用神念收回飞刀,奈何那些飞刀只是在稻草人身上不停地摆动,根本就收不回来。

不过能做到这样,说明这条路是可行的,或许是因为目前的精神力,还不足以支撑自己隔空取物吧!

在隔壁院子修炼了一个多时辰,陈诩便返回了自家院子。

此时,娘子正坐在油灯下练字。

她本是大家闺秀,曾经学习过认字,见夫君昨日从造纸工坊拿来几张白纸,便兴趣使然,练习了起来。

只是叶灵雪的字,写得并不怎么好,歪七扭八的,只是勉强能认出来。

陈诩看了忍不住哈哈大笑。

“夫君你笑什么?怎么也比你不识字要强吧,要不我教你识字如何?”

小丫头见夫君笑话自己,于是赶紧转移话题道。

“我不识字?你就这么确信?”

陈诩嘴角微微上挑。

小丫头这么认为也不奇怪,毕竟自己上次写招工通告的时候,是在村长家里,就连自己画工坊设计图的时候,也没有标注文字。

而且自己之前就是一个傻子,根本就没有学习认字的可能,至于自己雕刻的那些笔筒,叶灵雪估计也没有注意到上面的诗词。

“怎么?难道夫君也识字?”

听夫君这么问,小丫头直接反问了一句。

在她眼里,夫君哪里都好,就是嘴犟,这学习认字的机会,可不是一般家庭能够负担得起的。

不过有自己这个识字的娘子在,一切还不算太晚。

想到自己可以给夫君当老师,小丫头心里竟然还有一丝兴奋。

陈诩看着小丫头笃定的模样,顿时起了捉弄她的心思,于是说道:“如果我也会写字,而且写得比你还好,今晚上床的时候,你一切听我的如何?”

小丫头听夫君这么说,脸色顿时就红了起来。

最近夫君老是让她做一些羞人的动作,搞得她不要不要的。

不过想到夫君认识她之前的生活状态,小丫头的自信心瞬间又提了上来。

“好,如果夫君会写字,一切都依你!”小丫头崛起小嘴,一副不认输的模样。

“好,就这么说定了,拿笔来!”

陈诩接过娘子已经手中的笔,一副装模作样地沉思了一会,然后就刷刷刷,在纸上写了起来。

十里平湖霜满天,寸寸青丝愁华年,

对月形单望相互,只羡鸳鸯不羡仙。

一首前世黄霑大师写的歌词,便跃然纸上。

陈诩所写的书法,乃是前世比较流行的行楷,这种书法与这个世界的隶书有着明显的区别。

行楷是介于楷书和行书之间的汉字书体,兼具结构严谨性与书写流畅性。

其核心特点表现为连笔技法广泛应用、笔画形态简省自然、章法结构灵动多变三大维度。

既满足实用书写需求,又具备艺术表现力。

如果放在这个时代,绝对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至于陈诩为何会写行书和行楷,这主要与前世自己的家庭有关,毕竟当时家里就是做竹雕生意的,上面所刻的文字,大多都是行书和楷书。

他从小就在书法上下过功夫,能写一手漂亮的行书和行楷,根本就不是什么难事。

这次叶灵雪也被震惊了,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夫君竟然还会写字,这让她太意外了。

“不是说夫君以前是傻子吗?这怎么可能?”

叶灵雪这一刻,心中已经震撼到了极点,甚至现在她还有一种做梦般的恍惚感。

然而,夫君所写的字,却是真真切切地留在纸上,这一点让她根本无法忽视。

“夫君,你,你真的会写字,而且还是手十分漂亮的字。”

叶灵雪立刻激动了起来,甚至还主动抱着陈诩亲了一口。

“那当然了,不就是写几个字吗?就好像说得多难似的。”

陈诩得意地说道。

怎么说自己前世也是研究生学历,如果连写字都不会,岂不成废物了?

激动过后,叶灵雪这才读了一下夫君所写的内容。

不读不知道,一读她竟然被文字的内容给震撼到了。

这首诗意境凄美、哀怨。

前两句通过描绘广阔而冷清的湖面、年轻女子的哀愁以及对美好爱情的向往,营造出一种淡淡的忧伤和无奈的情感。

第三句勾勒出诗人独望明月的孤影,

“望相互”则流露对彼此陪伴的渴望。

最后的“只羡鸳鸯不羡仙”则强调了诗人更愿意拥有像鸳鸯那样的爱情生活,即使它短暂而平凡,也比成为神仙更有吸引力。

以“羡”与“不羡”的取舍,强调对人间真情的珍视,使全诗情感升华至高潮。

整首诗通过生动的语言和形象的比喻,表达了对逝去青春的怀念和对美好爱情的渴望,充满了诗意和美感,同时也透露出一种淡淡的忧伤与无奈。

整首诗的艺术价值之高,实在难以想象。

“夫君,这首诗写得太好了!这是你作的吗?”

小丫头抬着脑袋一脸崇拜地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