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暗的天空下,气压都让人觉得格外低沉,浓厚的乌云遮盖下,时空仿若傍晚又似黎明将至。
长安之外一片阡陌交错的稻田最高处,矗立着一座雕梁画栋的木质楼阁,楼阁之上的天空上有着上百只的乌鸦,一直在阁楼之上盘旋着,不愿离开,就连着下方葱郁茂盛齐腰的秧苗,也仿佛染上了些发暗的颜色。
这般景象,秧苗的生机盎然,头顶的乌鸦,说不出的矛盾,气氛极度诡异。
一支七八个青壮男性组成的队伍,突兀的出现在稻田中间的大路上,领头的人一身黑色劲装,左侧腰间挂着一把形似唐刀的兵器,可是脸上却像是蒙上了一层薄雾,让人看不真切,想来是个武者。
只见这名黑衣男子对身后几名兵士嘱咐了几句,独自走进了阁楼,路过昏暗的一楼未做任何停留,径直来到了二楼,二楼的墙壁和柱子上,分别挂着些不知名野兽的皮毛,有些像是狼皮,又或是其他一些牛头骨之类的东西,极具少数民族的风格。
房间里的光线依旧和一楼一样昏暗,可能是因为阴暗的天空,又像是房间的主人故意将窗户遮挡了起来,给身处其中的人一种阴冷的感觉。
黑衣男子在房间里见到了一个身穿厚重朱砂色暗红长袍,头上戴着不知名羽毛装饰的帽子,面容像老树皮般枯槁的老头,老头一手拿着根不知名木材做的手杖,一手拿着面造型古怪的小鼓,腰间挂着些铜镜兽爪之类的饰品,看样子像是个大祭司之类的人物。
不知道黑衣男子与老头说了什么就离开了。
画面一晃来到了一片广袤无垠的草原之上,在如镜面一样的湖泊边上,一座座灰白色的行军帐篷,一大群身穿铁甲的士兵在生火造饭,还有一大群穿着窄袖袍,皮靴尖顶帽,手持弯刀的少数民族士兵。
一大群牛羊来到湖边饮水,正在这时湖面毫无征兆的刮起了一阵疾风,吹的湖面泛起阵阵波浪,湖心翻起巨大的泉涌,水面瞬间上升淹没了岸边的火堆和一些矮小些的羊羔。
场面开始混乱,一个看不清面貌的银甲将军和之前的祭司老头从军帐中走出,快速稳定了局面,银甲将军拿起长枪,身骑白马,迎着慌乱的牛羊奔到湖边,湖水中突然冒出一颗硕大的怪首,似蛇又似龙,正在疯狂吞食着牛羊。
将军脚下的湖水已经被染的血红,他望着眼前不远处的巨大头颅,长枪高高一举,身后小儿手臂般粗细的弩箭,如漫天的飞蝗侵泻而下,这些箭矢竞都是威力惊人,不少都钉在了怪物的头颅之上。
受伤的怪物也在此时被激怒,随着剧烈的水花声,其身形迅速拔高起来,那是一头差不多两层楼高,脖颈修长,身体和水牛差不多,却长着两只老虎一样前爪的奇怪生物。
怪物疯狂冲向银甲将军,将军握紧手中长枪,调转马头向后方冲出一段距离,等到距离足够冲刺,他猛的一手拔出腰间的唐刀,长枪换到右手,将枪尖向前,枪尾紧紧夹在腋下,掉头向怪物冲去,为了让战马更快,他甚至不惜一刀斩断了战马的尾巴。
随着距离的接近,他奋尽全身力气将长枪掷向怪物满是利齿的巨口,他的力量也不似常人,长枪带着呼啸的风声,噗的一声贯穿怪物的头颅,从怪物的脑后冲出枪头后的一尺有余,只是儿臂粗的枪杆对于比卡车还巨大不少的怪物头颅,就像是小汽车后面的一根天线,根本不能杀死它。
将军快速调整身体,在怪物咬来的瞬间一脚踏在马背上,接力一跃而起,翻身落在怪物头顶,之前钉在怪物光滑头颅上的弩箭很好的为他提供了落脚点,他双手提起长刀,狠狠的插在怪物的后劲处,知道没至刀镡处。
当他拔出刀准备插下第二刀的时刻,怪物已经将战马一口咬成两段,拼命摇摆着头颅,想将头上的小虫子甩下去,将军一手抓住身边的箭杆上,一手又连刺几刀。
可惜弩箭威力虽然足够,但钉的并没有那么牢固,随着身边不少箭矢被将军拔出来,将军的力气似乎也消耗殆尽,被怪兽甩到了水里,身上的铁甲此刻就是累赘,随着越沉越深光线开始变的模糊,这时一张满是刀片般利齿的巨口,不断在眼前放大,完了···
“啊···”一声惊呼,李轩猛的坐起,顺手打开床头灯,看着熟悉的卧室,床铺上熟悉的气味,心跳缓缓恢复平静,看看时间2026年4月24日星期五凌晨3:13,。
咔···打火机的声音,烟头火光在房间里忽明忽暗的开始闪烁:“又是这个梦啊,那种窒息和濒临死亡的感觉太真实了,呼·····”他呼出一口淡蓝色的烟雾,擦了擦额头的冷汗,将烟头压灭。
起床熟练的找出一颗止痛药,用桌上剩下的半瓶矿泉水服下,回到卧室倒头继续睡觉,只是那个梦境一直萦绕在脑海里,翻来覆去睡不着,这个梦已经困扰他快一年多了,虽然不是每晚都会出现,但基本每个月都会出现一两次。
每次惊醒头都会炸裂一样的疼痛,所以止痛药也成了家里的常备药,为此他专门看过心理医生,医生的解释是,精神紧张,焦虑或者焦虑症,最扯的是什么童年重大创伤,他的童年很美好,好吗?
好不容易天亮了,打着哈欠,洗漱然后上班去,不过只到中午一点多他就回来了,嘴里还嘟囔着什么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老天爷饿不死瞎家雀儿之类的话。
他叫李轩,一个三流大学毕业的普通牛马,三十多岁了,除了一张还不算太难看的脸,几乎没剩下什么,三年前买了辆车还是二手的,住的是八百多一个月租来的老破小,做过不少的工作,往往三两年就得改行,就在半天前他又又又失业了。
原因很简单,他是要脸的,不愿意跪舔公司新来的领导,不知道讨好巴结,他的岗位成功被个关系户接管了,本来干了两三年也算是老员工了,想想也是没什么意思。
可能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有的人生而平凡,有的人生来便是人上人,你再怎么努力,再怎么会工作,遇不到个提携你的贵人也是白搭,李轩想着忍不住摇头苦笑,“我这算什么?没通过自己的努力等来个贵人相助,等来个二世祖,果然啊!这年头有个好爹就是可以比别人少奋斗几十年的”。
在出租屋楼下停好车,将后座带回来的办公用品一股脑的丢进垃圾桶,反正不打算回去了,留着也没多少意义,就留了两个空白的笔记本,几支崭新的签字笔。
又上上下下跑了几趟,把房间里多余的东西收拾下来放进了后备箱里,某些不值钱的一并扔进垃圾堆里,明天直接到公司办理离职就可以走了。
五六月的南方沿海已经很热了,满头大汗的李轩回到房间,简单洗了个澡,换上一套某宝七十多块钱买来的白色短袖,黑色长裤,踩着拖鞋就出了门。
这座城市他已经生活了几年,每天忙忙碌碌,为了碎银几两,还从来没有真正的好好看看这繁华的都市。
街边李轩漫无目的的走着,他也不知道自己此时要去什么地方,在这里也没有他特别想见的人,或许这座城市从始至终都与他无关,他不过是这茫茫人海里微不足道的一员。
身边不断有男男女女的行人擦肩而过,他无心去在意,其实失业对他来说并不算什么打击,作为一个大龄未婚男性,平时也会和同事蹲在路边看路过的美女,偶尔也侃上几句。
但不知道为什么,此时的他心里无比的宁静,无欲无求,就像个贤者,仿佛对身边经过的好几个美女都视而不见。
李轩就这么漫无目的的转到了经常吃饭的小餐馆,餐馆老板是个五十多岁快六十的大叔,他这个人很迷信,总怕别人说不好的话,还总是把发财、发财,挂在嘴边,食客们习惯后都叫他发叔,他也乐得别人这么叫他。
发叔的小馆子生意一直不错,他见人就说生意好是因为手艺好,人实在菜量大,关键他们好友记是老字号了,李轩却很清楚,生意好的原因是,菜量足够多,价格比较实惠,至于口味,打工人只要能在下班后二三十块钱吃顿饱饭,要啥自行车啊?
对门进店,这会儿生意不算太好,李轩兜兜转转走到这里,已经过了下班的高峰期了,李轩今天点了三个炒菜、一个凉菜、一个白菜豆腐汤,就来到一边的空桌坐下拿出手机刷着短视屏等上菜了。
不多时,剩下的几对男男女女也都吃完饭离开了,发叔也开始端上他的饭菜“阿轩仔,今天怎么来的这么晚啊?你那个经理又为难你了?”,发叔边上菜边随意的问着,像极了多年的老朋友,不过发叔也确实是个很好的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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