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奇怪的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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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似市侩的小老板,年轻的时候确是个道上的小头头,妻子怀孕后盘下了这间铺子,改了个名字叫好友记,他说希望走进这家店的都可以是很好的朋友,他很精明,人很勤快,也很热情,一点也不像道上大哥该有的样子。

发婶是个中等个头,稍微有点发胖,脸上永远挂着笑容的中年阿姨,一看就能感觉到她的幸福,因为她总能把快乐传递给所有人。

上完所有的菜,发叔一边擦手,一边坐到了李轩对面的位置,笑嘻嘻满脸老不正经的开口:“阿轩啊,今天点这么多菜,我以为是带小姑娘一起来的呢,怎么一个人吃起来了?”。

李轩将嘴里的饭咽下,这才开口,这是基本的教养,口中有饭说话很不礼貌,也不雅观,“大叔,你是不是没啥话题了?要不我挑个头儿?”李轩说着伸手挑了点儿菜。

发叔是个健谈的人,他赶紧道“好啊,那你说聊点啥?”

“我准备离开这里了,今天来你这儿吃最后一次饭,也许后面不会再见面了,我也没什么朋友,借着你的饭菜你再拿点儿酒来,我们爷俩喝一口?”李轩向发叔投去询问的目光,虽然接触了两年多,有过一些交流,他没指望发叔接受邀请,毕竟除了每晚吃饭,不那么太熟。

“好啊,好啊,刚好最近馋酒了,后生仔等着啊,我再给你加两个菜,今天叔请你喝我藏了八年的好酒。”发叔爽朗的笑着,超后厨走去。

酒过三巡,他们也只是在闲扯,李轩很明白自己的事没必要跟什么人都讲,他们除了听个乐子,并不会有任何意义。

到最后,发叔用带着很重口音的普通话说:“轩仔啊,你信命吗?”

李轩被问的有些懵了:“为什么要信命?不应该是我足够努力,就能有好的回报吗?”。

发叔一口喝干杯底的酒,又打开一瓶新的,一边说:“我以前也是不信的,自从有了孩子,我就信了,你知道我以前混社团的嘛,有天晚上啊,睡到半夜看见房间里面跟白天一样的啊,两米多高的关二爷就站在我面前啊,我们混江湖的都是拜关公的嘛,我赶紧就跪下了,二爷跟我说,看我虔诚,告诉我件事情,我马上要有儿子了,明天不能去参加活动,不然要出事情的啊”。

发叔停下,喝了口酒,李轩知道他想卖关子,配合的问:“然后呢?”

“然后,然后第二天,我那个老大打架被抓进去了嘛,说是砍死好多人哦,还好我没去啦,我下午就带老婆去医院检查了,真的哦,宝宝两个星期大了,关二爷真的显灵了。”发叔感慨的回答。

李轩有些不信,毕竟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说不定发叔早就有退出的想法呢,但也不好点破,就又问:“然后你们就自己开了这家店?”

发叔指了指李轩的酒杯“你养海鲜的嘛,先喝酒”,见李轩干了剩下的酒这才说话,

原来发叔不想后面留下不好的影响,主动去自首,被关了两年才出来,而发婶生下了孩子,一直在等他,出来后,两人举办了婚礼,这才一起开了这家店。

李轩起身去付账,被发叔拦了下来,他说:“年轻人嘛,眼前的困难都是你人生该走的过程,总会好起来的,这把牌出错了,大不了重新洗牌再来咯,你看我,虽然年轻的时候做错了事,现在不一样过的很开心?开心最重要啦,今天和你喝酒很开心,这顿算我的,记得以后有机会了来这边,你老叔我还请你喝酒啊。”

李轩也不是矫情的人,顺手抄还剩一半的酒瓶“既然您老都请我了,这酒不错,剩下半瓶也请我了,哈哈哈”,笑着转身出门而去。

发叔送到门口,看着身边挽着自己手臂的老伴,笑着摇头:“这小子,还不错,可惜了有些人啊,越不想认命,路就越难走啊,打烊了”,说完转身关了门。

李轩拿着酒,慢慢往回走着,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南方普遍天黑的要早一些,看着熟悉的街道,熟悉的路灯,繁华落尽,喧嚣过后的一个人,格外的感觉冷清,他并不属于这里。

看着眼前的老旧小区,虽然条件差了点儿,但住了近三年时光,多少也有了些许感情,他的身上几乎沾染了所有失败者的个性,多愁善感、念旧、重情义、所谓的文人傲骨、善良、可笑的深情,站在车边点燃一支十多块一包的廉价香烟。

突然他想起车上还有之前喂流浪猫的大半袋猫粮,于是从车上的一堆破烂里翻了出来,向一边流浪猫经常出现的花坛走去,这样的老旧小区流浪猫尤其多,狗反而很少。

打开猫粮放在地上很快就引来了十几只野猫,李轩借着路灯不那么明亮的灯光,看着抢食的野猫,自己也直接坐在了花坛边的台阶上,就这么,一把一把的撒这猫粮,一口一口的喝着瓶里的酒。

“也许你们都过的比我强吧?”李轩摸了摸身前的一只大橘猫,要说这猫确实过的比李轩强,长的那叫一个膘肥体壮,像极了一个橘黄色的小煤气罐罐。

“嘻嘻,小哥哥,你该不会是在抢这些猫猫的猫粮下酒吧?”清脆悦耳的声音在身后突然响起,不过李轩并没有被吓到。

当有人走到他身后大概三米远他就察觉到了,一是他天生感官很敏锐,再者就是当下环境真的比较安静,除了猫吃东西不自觉发出的呜呜声,抢食的叫声,几乎没有太多其他声音,最主要是他虽然有点儿喝醉了,但那么大的脚步声只要不耳背也会听到的吧。

李轩不是社恐,也不会见了女孩子就不好意思,他大大方方道:“小姐姐也想吃点儿?猫粮比奶茶可健康多了”,说着也不回头,再次给野猫撒了一把猫粮出去。

身后的女生似乎有点自来熟,胆子也颇大,她来到李轩一旁的台阶坐下,丝毫不介意会不会把身上的白色长裙弄脏,她好奇的歪过脑袋看了看李轩:“你为什么不给它们准备个小碗呢,或者一次性的盘子也可以啊?”

这时李轩才知道了女孩的样子,她皮肤很好,看起来大概才二十岁左右,长长的头发没有一丝凌乱还隐隐泛着些许光泽,长长的眉毛几乎看不出有化妆的痕迹,鹅蛋脸,五官搭配的十分精致,那是一张艺术品瓷娃娃一样的脸庞。

形容很多,但李轩也不过是匆匆撇了一眼,(他倒是很有绅士风度),其实他已经喝醉了,眼睛前面都是模糊的,他知道啥啊。

“我明天就要离开这里,离开这座城市了,最后就将就一下吧,谁知道以后还会不会有人和我一样来请它们吃饭”李轩将袋子里剩下的猫粮一并倒在了地上,起身拍拍手,随手将空了的酒瓶塞进垃圾桶。

“你这么一个漂亮的小丫头,这么晚了到处跑,就不怕遇到坏人吗?”李轩说的很随意。

女孩捡起地上的猫粮,放在手心里让眼前的夜猫吃,感受这猫舌头略有些粗糙的触感,笑问到:“那,你是坏人吗?”

“我?我不知道,姑且算是个不好不坏的吧”李轩回答的很认真。

“就算是遇到坏人我也不怕,我打人很厉害的”女孩说着还扬了扬拳头。

“随你吧,跟我也没什么关系,天不早了,你该回去了”李轩在左边的衣服口袋掏了掏,发现烟不见了,可能是忘在发叔的餐馆了,也没在意。

女孩似乎并不是很想现在回去,她拍拍一旁的台阶:“可以聊聊天吗?好心的陌生人?”

“这就发好人卡了?可是我并是很擅长跟人沟通,尤其是女性”李轩摊手,他说的是实话,不然也不会单身这么多年。

“我在等家里人来接我,你真的放心我一个弱女子一个人在这儿吗?”女孩带着些请求的语气说到。

“也罢,反正我明天也不用再上班了”李轩在离女孩两米远的花坛边,背靠花坛坐在地上,就那么坐着,也不说话,看样子似乎已经陷入了什么问题的思考。

“喂,你在想什么?”女孩好奇的声音传来。

李轩被拉回到现实,就那么靠在哪里,仰头看着天空,“我在想我这半生啊,人间哪得千般好,半生钻营总是空,我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走了”。

女孩想了想说到:“我有个亲戚是开公司的,要不要我帮你介绍一份工作?”

李轩坐直身子郑重的说到:“谢谢你啊,不过在下还是有些自知之明的,稍大一点的公司我都是不够资格的,我啊,就适合做个小富即安的小人物,只要生活过的去,知足了”

“你就没什么理想吗?还有还有,你觉得什么是知足?”女孩再次发问。

“我的理想啊,仗剑天涯,醉眼赏花,不忘来处,不问归期,或有一日呼童烹鸡酌白酒,儿女嬉笑牵人衣。

知足就比较难定义了,看别人吃馒头,而我在吃烧鸡,我很知足,再看别人龙虾鲍鱼,这要看和谁比,但我觉得龙虾鲍鱼吃过了,依然还是会饿,馒头吃完同样能饱腹,对于饿了的人馒头就能知足,知足在心,不在外物上”李轩说这些话的时候,像极了一个看破红尘的出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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