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我把石头还给石头

换源:

  “姐姐,今夜我在德令哈,夜色笼罩。”

余景的声音在舞台上幽幽响起,第一句话,就让艾雨文心头一颤。

德令哈,多么熟悉的一个地名。

她在年轻的时候,曾经独自一人坐火车,去往藏地,其中途经了青省的德令哈市。

那是一座偏僻的城市,位于盆地边缘,高原大陆性气候,常年高寒缺氧,空气干燥。

常住人口只有不到9万人,不及天京市天通苑的四分之一。

要知道天通苑只是天京市的一个大型社区啊!

可想而知德令哈有多么地荒凉。

每每忆起这个名字,在艾雨文的心中,就只有风沙、飘雪、一望无垠的戈壁以及满眼碧色的大草原。

余景也去过德令哈?

多么让人怀念又熟悉的名字啊!

艾雨文单手撑在书桌上,陷入到沉思。

“姐姐,我今夜只有戈壁,

草原尽头我两手空空,

悲痛时握不住一滴眼泪。”

当余景诵读到这里的时候,微微一顿,语调下压,透出一股莫名的悲怆之色。

戈壁、草原,眼泪。

至此哪怕是从未听过德令哈的听众,也能在心中想象出来那是一片怎么样的辽阔之地了。

是在旅行的途中,因为目睹了天地的辽阔,因此涌起了思乡之情吗?

怀念家中的姐姐?

不少人都下意识地握住了十指,略微拘束。

阳城是个大都市,汇聚了天南地北的打工者、学生、经商之人。

当一个阳城的年轻人,去到陌生的戈壁草原上,看到迥异于家乡的风景,从而思念起远方的亲姐姐时。

和他们在灯红酒绿的都市夜景里,怀念家乡的大院鸡鸣,其实也是一样的心境吧?

余景的诗歌几乎瞬间就引起了许多人的内心共鸣。

但俞东孙则是冷漠地抿了抿嘴。

他找到了第一个漏洞。

好你个余景,思乡之时,首先想起的是姐姐,而非父母。

为何?

难不成是因为“姐姐”用在诗歌里面,更顺口,也更新鲜,所以才被如此引用?

据他所知,余景可是双亲健在的。

等会抛出这个问题,注定能让余景有理说不清。

俞东孙在俯首在案上写了笔记,这些都是他等会发起进攻的有力武器!

“姐姐,今夜我在德令哈,

这是雨水中一座荒凉的城。

除了那些路过和居住的,

德令哈……今夜,

这是唯一的,最后的,抒情。

这是唯一的,最后的,草原。”

余景朗诵第二段时的声音,更加低沉压抑。

明明是在灯光通明的舞台上,却仿佛有种漆黑的感觉。

犹如在雨水飘零的冰冷雨夜,一个年轻人站在孤独的城市里,

发出孤独而悲伤的吟唱。

让人不由得揪心,沉甸甸的,莫名有股想哭的冲动。

俞东孙则是记笔记更加勤奋。

他找到了更多的漏洞。

无病呻吟!

一座城市除了路过的和居住的,还能有其他人?

完全是一句废话!

第二段里出现的草原和第一段里的草原重复了,属于诗歌中的忌讳。

至于抒情,一个诗人可以用各种风景和隐喻,表达出抒情的效果。

哪里有直接写出“抒情”二字的?

漏洞!

漏洞!

都是漏洞!

俞东孙脸上因为兴奋而变得微微通红,眼睛里也冒出了血丝,如同一头狰狞的野兽。

但下一刻,俞东孙脸上的通红变成煞白,手中的笔杆子也停下了移动。

他猛地抬起头,不可思议地看向舞台上的余景。

眼中是控制不住的震惊。

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不敢相信自己刚才听见的,是一个年轻作家的文笔——

“我把石头还给石头,

让胜利的胜利……”

现场、直播间,国内外的每一个观看直播的角落里。

所有第一次听见这句话的人,都感到仿佛一股颤栗感,从脚底心升腾而起,直冲天灵盖。

这是什么样的文字?

有些句子就是这样,明明看着很简单,很直白。

可当它们连接起来的时候,却有一股震撼人心的力量,会带给人发自心底的震撼。

一般而言,

当你第一次听到某些句子,就涌起头皮发麻,鸡皮疙瘩直竖的感觉时,

恭喜你,

你应该是遇到了,

传说之中独一无二的,可能会青史流芳的,

经典金句!

我把石头还给石头,让胜利的胜利!

洛宁、艾雨文、楚雨嫣,都不自觉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抬头仰望着舞台上的年轻诗人。

她们此刻很难形容自己的心情,

复杂难言。

但有一点是可以百分百肯定的,

那就是台上的余景,

在此时此刻,

光彩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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