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王安石变法2(求鲜花,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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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宋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王安石提出当务之急在于改变风俗、确立法度,提议变法,神宗赞同。

为指导变法的实施,便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统筹财政。同年四月,遣人察诸路农田、水利、赋役;

七月,立淮浙江湖六路均输法;设立发运使,掌握东南六路生产情况和政府与宫廷的需要情况,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统一收购和运输。

九月,立青苗法,在每年二月、五月青黄不接时,由官府给农民贷款、贷粮,每半年取利息二分或三分,分别随夏秋两税归还。

十一月,颁农田水利条约。鼓励垦荒,兴修水利,费用由当地住户按贫富等级高下出资兴修水利,也可向州县政府贷款。

熙宁三年(1070年),颁布募役法、将原来按户轮流服差役,改为由官府雇人承担,不愿服差役的民户,则按贫富等级交纳一定数量的钱,称为免役钱。官僚地主也不例外。

熙宁四年(1071年),颁布方田均税法,下令全国清丈土地,核实土地所有者,并将土地按土质的好坏分为五等,作为征收田赋的依据,并改革科举制度。

熙宁五年(1072年)三月,颁行市易法,在东京设置市易务,出钱收购滞销货物,市场短缺时再卖出。

熙宁六年(1073年)七月,颁行免行法。

北宋政府奉行养兵政策,士兵多但良莠不齐;集中军权、更戍法,直接削弱了军队战斗力。

将不识兵、将无常兵、将帅指挥受制太多,其积极性得不到充分发挥。

士兵经常换防,缺乏训练,素质低下。

所以王安石将乡村民户加以编制,十家为一保,民户家有两丁以上抽一丁为保丁,农闲时集中,接受军事训练,这就是保甲法。

此外他还实行了,裁兵法,将兵法,保马法,军器监法等,来加强军事力量。

北宋,

赵匡胤:“这变法没什么问题啊?为何会失败呢?”

其实,新法刚开始的时候还是改善了北宋的状况,“富国强兵”的效果是十分显著的。

变法使政府的财政收入大幅增长。

通过一系列理财新法的实行,国家增加了“青苗钱”、“免役宽剩钱”、“市易息钱”等新的财政收入项目,在发展生产、均平赋税的基础上,财政收入有了明显的增加,国库充裕,宋神宗年间,国库积蓄可供朝廷二十年财政支出。

财政收入的迅速增加,彻底改变了北宋“积贫”的局面。

新法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地主的兼并势力,如:青苗法取代了上等户的高利贷,限制了高利贷对农民的盘剥;方田均税法,限制了官僚和豪绅大地主的隐田漏税行为;市易法使大商人独占的商业利润中的一部分收归国家,打击了大商人对市场的操纵和垄断;

免役法的推行,使农户所受的赋税剥削有所减轻。

大力兴建农田水利工程,对农业生产的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

社会经济发展,人民负担减轻,呈现了百年来不曾有过的繁荣景象。

积弱局面的改善

改变“积贫积弱”的现象是王安石变法的总方针,富国强兵是变法的总目的。

通过“强兵之法”的推行,积弱局面得以缓解,北宋国力有所增强。

如:保甲法的推行,加强了农村的封建统治秩序,维护了农村的社会治安,建立了全国性的军事储备,并节省了大量训练费用;裁兵法提高了军队士兵素质;将兵法改变了兵将分离的局面,加强了军队战斗力;保马法使马匹的质量和数量大大提高,同时政府节省了大量养马费用;军器监法增加了武器的生产量,质量也有所改善。

变法的强兵措施,扭转了西北边防长期以来屡战屡败的被动局面。

北宋熙宁六年(1073年),在王安石指挥下,宋熙河路经略安抚使王韶率军进攻吐蕃,收复河、洮、岷等五州,拓地两千余里,受抚羌族三十万帐,这是北宋军事上一次空前的大捷,也建立起进攻西夏地区的有利战线。

但是变法过程中也存在不少一些弊端和不足,从而出现了新法危害百姓的现象。

在变法的指导思想上,王安石偏重于谋求开辟财源,获取尽可能多的国家财政税收,如均输法利用国家行政权力强制进行收购、运销,以此手段来积累国家财富,违背了客观经济规律,变法导致国富民贫,而这于王安石变法的初衷“去重敛、宽农民、国用可足、民财不匮”是大相径庭的,而且新法实行也过于急进。

变法在当时,也引起了扰民、损民的后果。

史称,免役法出,百姓都叫苦不迭,连担水、理发、茶贩之类的小买卖,不交免役钱都不许经营,税务向商贩索要市利钱,税额比本钱还多,乃至有的商人以死相争。

保甲法推行时,为了逃避供养军队的高额赋税与被抽去当兵的双重威胁,民间发生了不止三、两起自残事件,严重者直至砍下了自己的手臂。

1072年,甚至发生了东明县农民一千多人集体**,在王安石住宅前闹事的事。

不过变法的阻力还是来自于保守派,法令颁行不足一年,围绕变法,拥护与反对两派就展开了激烈的论辩及斗争,史称“新旧党争”。

御史中丞吕诲控诉王安石变法十大过失,神宗贬为地方官,王安石举荐吕公著代替其职。

韩琦上疏规劝神宗停止青苗法,在反对派的巨大压力下,神宗打算同意,执政曾公亮、陈升之等乘机附和,王安石虽多方辩驳,神宗仍然认为应听取各方面的建议。

随后,王安石称病在家,继而请求辞官归隐。韩绛等规劝,神宗挽留王安石,王安石遂陈数朝廷内外诸官互相依附勾结的情况,进言神宗要不畏流俗,心怀天下。

熙宁四年(1071年),开封百姓为逃避保甲,出现自断手腕现象,知府韩维报告朝廷,王安石认为施行新政,士大夫尚且争议纷纷,百姓更容易受到蛊惑。神宗则认为应听取百姓之言。

熙宁七年(1074年)春,天大旱,久不雨,朝内外守旧势力以“天变”为借口,又一次掀起对变法的围攻;免役钱激起群情汹汹、民心不稳,神宗忧形于色,寝食不安。

监安上门郑侠绘《流民图》以告急文件特进。神宗反复观图,竟夕不眠,认为“天变”不是小事,是因人事不修所致。

司马光又上《应诏言朝廷阙失状》,随着改革深入,变法最大的支持者宋神宗发生动摇。

同年四月,神宗的祖母曹太后和母亲高太后亦向神宗哭诉“王安石乱天下”。宋神宗对变法产生怀疑,罢免了王安石的宰相职务,使变法遭受重挫。

熙宁八年(1075年),王安石再次拜相,但已经得不到更多支持,加上变法派内部分裂、宋神宗的动摇,变法很难继续推行下去。

熙宁九年(1076年),王安石长子王雱病故,王安石辞去宰相,从此隐居江宁,法令亦陆续被废止。

元丰八年(1085年),宋神宗去世。

宋哲宗即位初,高太后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为宰相,新法几乎全被废掉,史称“元祐更化”。

元祐元年(1086年),王安石病逝于钟山。

元祐八年(1093年),在宣仁太后主导下,致力于恢复祖宗旧制,前后历时九年,支持变法者被称之为“元丰党人”,反对变法者被称之为“元祐党人”。

宋哲宗亲政后,重新起用变法派,但统治集团内部的斗争更加激烈,新法已成为各派系倾轧的工具。

从此,宋朝进入了党争的泥沼,不可自拔。

(神宗怎么这么优柔寡断呢?,一点都不坚定,这变法还能成功吗?)

(唉,只能说两派都有问题了,前面还是为了国家而争,后面是为了争权而争!!!)

(变法太着急了,王安石可能没考虑到变法的人员可能都出了问题,地方官员可能借着变法谋私!)

(可怜我苏了,两边都不站,所以一直被贬!!!)

北宋。

王安石看着光幕:“看来变法还有很多问题啊,唉我要和君实好好聊聊了,还有子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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