窖底,一名满脸疤痕的年轻女子穿着单薄衣衫横躺在一张行军床上,她当然就是施真真,还有一名面容姣好的年轻女子正坐在床脚翻看着一本公关书籍,她当然就是秋明月。
她们听见声响,抬眼就看到了花梦妮,又看到了她身后的警察,心里瞬时就像给人击打一棍,一时没有回过神来。
花梦妮眼睛发光,心跳加快,定定地望着秋明月、施真真,泪水沿腮滑落,此刻她心里是什么滋味?
她快步向前,各自给了秋明月、施真真一个大大的拥抱,三人目光瞬间强力胶般的胶着在一起,泪花儿打湿了脸面。
秋明月的声音如弹簧般颤抖:“花妹,你是带了警察来解救我们吗?”
汪梭走上前来,点头道:“我是安平市公安局副局长汪梭,你们被警方解救了,快出去吧。”
秋明月、施真真长期遭受软禁,精神恍惚,在警察们的搀扶下,行尸走肉般随汪梭走出,又在警察的帮扶下,艰难地爬梯出了酒窖,蹒跚着到了农家院里。
她们一时不敢睁开眼睛,只觉得浑身暖洋洋的跟酒窖里的阴冷潮湿不可同日而语,就在汪梭指点下坐在地上。好一会才缓缓睁眼,缓缓站起来,看着明晃晃的阳光,她们不由自主的向天空伸出了双臂,瞧着坚实可靠的地面,她们不由自主的咚咚踹了几脚,感觉是那么的亲切。
多么漫长的一个月,多么煎熬的一个月。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明亮而温暖的阳光洒在她们身上,她们终于又可以无拘无束的徜徉在阳光下。
阳光若能了解她们的心情,肯定也会为她们而高兴的。
就在这时间,秋明月忽然看见了连睦尸体,心中一荡,脸上忽然露出种说不出的悲伤,猛然扑过去嚎叫大哭。
她被他软禁一个月,今日获救理应欢愉,怎么会悲伤?
她抬头,目光注视着警察:“我并不恨连睦,一开始是遭她软禁,可后来无论他要我做什么,我都是言听计从,你们不该让他死。”
花梦妮吃惊地看着她,警察也都在吃惊地看着她,就像是忽然发现了红太狼已不再欺侮灰太狼一样。
花梦妮扶起她,不解道:“秋姐,你没事吧,你怎么能为这恶贯满盈的人流泪。”
秋明月看着花梦妮,道:“花妹,你不能这样说他,你理解不了,经过跟连睦一个来月的相处,我心里有多爱恋他。人没有十全十美,就像是谁的生活没有薄凉,谁的人生没有苦楚,他虽然做下了一些错事,但我还是愿意原谅他,愿意和他在一起。”
无论谁都看得出,她说得绝对是实话。
虽然说的是实话,可是她说出这实话的理由是什么?
身在现场的人几乎都听傻了,每个人都实在弄不懂这是怎么回事。
这种荒谬话,在这种时候说出来,若没有人听傻,那才是怪事。
只有汪梭心里懂得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他从警二十多年,了解秋明月在长期遭受连睦软禁的过程中,会很容易产生强烈的不安全感和生存危机,在此种情况下,就有可能屈服于连睦,随着时日增多,感情加深,最终演变成爱恋上连睦。
爱恋,多么神奇的爱恋,一个人永远也不知道会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爱恋上另一个人。
这世上的每个男女都有爱恋上任何一个人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谁也剥夺不走的。
权利!这两个字多么神圣。
爱恋的权利,岂非更神圣?
神圣的权利,岂非是美丽的!
一个被人爱或爱上人的女人,岂非也是美丽的?
权利永存世间!
爱恋永存世间!
美丽永存世间!
秋明月爱恋上连睦,也不能说是她懦弱无主见,换作你身处那种环境,也许还没有她来的坚强。在寂寞无比的酒窖里,只要能存活下来就是坚强的,就是有毅力的,就是值得感佩的。
那对于秋明月爱恋上连睦,你是不是已能理解?你是不是已不能怪罪?
***
有人怪罪。
这人正立在萧柔病榻前,一身草绿色军装,配挂中尉军衔,使他显得那么威武豪壮。
他看着熟睡中的萧柔,佯装生气道:“哥哥,不是我怪罪你,你实在不应前天才把嫂子车祸受伤的事情告诉我,都是自家人,太拿我当外人了。”
我笑了,柔声道:“你是我郭寒的嫡亲弟弟,我岂能拿你当外人?你在外地当兵,保家卫国责任重大,我不想因为家庭的变故让你分心担忧。”
这个刚从部队回家探亲的军人,正是我弟弟郭霜,一个有着六年军龄的现役军人。
军人,多么神圣的称呼。
军人,多么光荣的责任。
我也曾是一个有着三年军龄的军人,我骄傲我当兵的历史,那青春的年少,那嘹亮的军歌,那流过的汗水,我亲身经历,那亲密的战友,那训练的艰辛,那永恒的记忆,我永远记得。
六年前,带着对军营的向往和对军人的崇拜,我和郭霜同时应征入伍,却分到了不同部队。仍记得新兵训练的日子里,我笑过、哭过,也被感动过,最难忘的却是夜晚的“紧急集合”,当时我最害怕的是不知道什么时候“紧急集合”,寻思今晚可能“紧急集合”吧,却偏偏相安无事,认为最安全的夜晚吧,却偏偏“紧急集合”起来,简直是一种痛苦的折磨,还因为“紧急集合”往往要在五分钟以内必须集合完结,又不许开灯,只能摸黑穿衣服,战友间闹出了不少笑话,简直是妙到毫巅,有的穿倒了裤子,有的穿拧了鞋子,有的背包一提就散成了烂豆腐。
这真是一段令人铭心刻骨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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