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时光可以倒流,你会选择哪一段时光呢?我想我也许会选择初中的时候吧,那个时候,虽然身体和生活都很贫穷,但是心灵却是富裕的,愉快的,没有压力的,而且那个时候,有太多的自由时光的记忆,还有就是集聚了太多老师的关爱,而这种关爱,在后来的岁月里,再也没有遇见这么多。
刘晓带着我逛校园。我还记得我曾经呆过的教室。
虽然离开了许多年,但这里的一草一木似乎还是那么的熟悉。就像阔别多年,我依旧认出了刘晓。
刘晓说道:“这里和当年读书的时候相比,应该基本上没什么太大的变化。”然后指着梧桐树说道,“你看,我们当年喜欢攀爬的梧桐树还在,这五棵梧桐树的年纪应该比我们都大了。”
看着熟悉梧桐树,又长高长壮了不少,树叶郁郁葱葱,随风摇曳,像是在和我挥手打招呼,欢迎我的到来。
我回答道:“好像是的,记得当年读书的时候,就听老师说,这些梧桐就已经二十多年了,它们可比我们来得早,算是看着我们长大的。”
如果梧桐有记忆,它们里面应该存储了许多的故事。
刘晓见我看着梧桐发呆,八卦的笑道:“你还记不记得当年你还爬到树上刻了一个女生的名字?”
我笑着说:“是我吗?好像是你吧。”
刘晓笑道:“你看你还不承认,这有什么不好承认的,我刚回来时,就看了,名字还在。”
还记得那是一个初一快入夏的傍晚。
晚上放学之后,我和刘晓值日,等我们值日完,初一初二学生们都早已经回去了,初三的学生开始了晚自习。
那天值日完,或许累了,又或者不想回去太早,我俩就坐在教室门口的台阶上,闲聊,蝉鸣虫叫为我们伴奏,晚霞映满半边天,不知怎么就聊到了一个女生。也许女生常常是男生们聊天的对象。那个女生,她是我们小学时候的同学,也许用漂亮和美丽来形容太过低俗了,但是那时的我们也想不到什么好词,也许借用金庸老先生的话说“她仿佛是从画中走出的小仙女”,小小年纪,超级甜美可爱,还有呆萌的小酒窝,她说话的声音清脆悦耳,那时的她应该是人见人爱吧,至少班上大部分的男生对她都有好感。可惜后来,小升初的时候,她转学了,要不是转学,也许我们还能是同班。
聊着聊着,刘晓噌的一下,突然站起来说道:“我们把她的名字刻到梧桐树枝上吧,你瘦一点,你来吧。”
我竟然鬼使神差般的同意了。我双手抱树,像猴子一样,灵活的攀爬上去了。现在看来,真不敢想,那时候的自己竟然这样的灵活。当我爬上树,拿着铅笔刀,把姓刻完了,名字刚刻到一半的时候,就听见语文老师从远处喊道:“余向、刘晓,都放学了,你们怎么还不回去,在干什么呢?”
刘晓嗖的一下就跑了,等我发应过来时,他已经消失在了校门口,而我也不敢耽搁,快速的从树上滑了下来,拎起书包,头也不回的说道:“何老师,没什么事,我们先回去了。”等我跑到校门口的时候,刘晓已经看不见他的影子了。
只听见何老师在后面笑着说:“这俩小子,跑的倒挺快,不会干什么坏事了吧。”
少年时代的我,见到老师,就像是老鼠见到猫,更别谈还是做了坏事的时候。
我假装很生气的说道:“你还好意思说,老师一来,你小子拔腿就跑了,根本就不顾树上的我。”
刘晓笑道:“有么?即便这样,这种事情你就忘记好了,记住它干什么。你要不要再上树看看?”
看着粗壮的树,我笑着说:“都多大的人了,还上树。不看了,都爬不动了。”说完之后,我望着那棵被曾经写字的树,仿佛看见了树上认真刻字的少年。仿佛刻的不是字,刻的是心事,刻的是喜欢,刻的是想念。
“没关系,如果想看,我可以给你架个梯子。”
“算了,都是少年时候的蠢事。你和她还有联系吗?她还好么?”
刘晓笑道:“怎么,还有念想?要不要安排见上一面?我有她的微信。”说完之后,他叹了一口气,继续说道,“不过我劝你还是不要再想了,见面不如不见。少年时代的美好,就让她留在少年的记忆中好了。”
我愣神的看着他,说道:“怎么听着这么忧伤呢。”
刘晓笑道:“当然忧伤了,少年美好的梦碎了,白菜被猪拱了,白菜也不是白菜了,能够不忧伤么。所以,你没见,就劝你也不要见了,保存一份美好,就挺好的。”
我笑着点头,“你这是有很深的感慨呐。”他重重的点头。
人生也许就是这样,心心念的东西,给予了很高的预期,总是希望她越来越好,而当发现结果不符合预期之后,那种失落感和打击是极大的。
我问道:“现在学校还是九个班吗?”
刘晓叹了口气,说道:“现在没有九个班了,只有七个了,初一三个班,初二初三各两个班。因为老师少了,学生也少了,于是我就把班级给合并了。不过基本还是和原来一样,一楼是初一,二楼是初二,三楼是初三。”
透过玻璃窗户,我能够看见里面稚嫩的面庞,还有几个走神的学生,看向我们,见我们看向他们,他们立刻扭回了头。我愣愣的出神,仿佛,看见了曾经坐在窗边的自己,那个上课偶尔走神的自己,那个想变成鸟儿飞向远方的自己,那个对未来充满希望的自己。那个时候,并不知道未来会怎样,唯一希望的就是自己快快长大。
就在我们在校园走着的时候,朗朗的读书声从教室中传来。听着读书声,仿佛我还是那个少年,不曾长大,哪知道自己已经恍惚之中,年过三十。
“第一个还是一班,当年我们读过的班级。”说完之后,他兴奋的说道,“话说你们村的余金金现在怎么样了?我还记得当时他写血情书来着。”
“这事你还记得呢?好久没见了,后来他们家搬走了。”
人的记忆点有点奇怪,对于八卦的事情,总是能够记忆很久。
初一班上的同学已经不太能够记得清楚几个了,余金金算是一个,因为他干了血情书这样一件事情,足以写进历史。还记得几个学习成绩比较好的,有余亚琴,有魏丽慧,时间太过久远,其他的同学已经想不起来了。刘晓在这里就待了初一,初二的时候,也转学去了县里。
人生就是聚还散,来了又走了。
我还记得那时候的我们刚刚开始学习英语,英语一直是我头疼的学科,以至于第一次被叫上台默写一到九都不会,多年后,终究意识到英语没学好,和单词有极大的关系。
刘晓突然说道,“一直没问,回来后,你是打算住在家里,还是住在学校呢?”
我没有回答,而是反问道:“你现在住在哪里?”
刘晓笑道:“我,早已经把学校当成家了,自然是住学校了。”
我回答道:“那我也住在学校好了。”
刘晓高兴的鼓掌道:“就知道你会是这样,宿舍都给你安排好了,住在我隔壁,走,带你去宿舍看看去。”
我们步行穿过教学楼的过道时,我看到了去年的红榜。经过风吹日晒,色泽有些暗淡,看着录取率以及都有哪些同学录取市级中学,县级中学,刘晓又叹了一口气。当年我读书的时候,不曾感觉有什么,因为我在榜单的前五的位置,现在看着这个榜单,突然感觉它是那么的刺痛。如果有条件,大家都想去县里或者市里读书吧?当年初二的时候,刘晓的爸妈就把他送到县第三初级中学读书去了,虽然他极不愿意,离开的时候,还伤心的哭了,但是不管怎么样,人总是要往上走。每一棵小树苗都希望得到更好的阳光照耀,更好的雨水滋润,长成参天的大树。当年的我还想着中考之后,去市一中读书呢,这样就有机会考上清华,但是很多的事情,只是想想而已,并不遂人愿。最终,我也没能去市一中读书。
随后我们穿过体育场,所谓的体育场就一个比较大的广场,广场上有一排单杠、一个双杠以及一个篮球场。读书的时候这里很少涉足。似乎我从小对体育和音乐都缺乏兴趣。也许我一直认为穷人的孩子哪有那么多的精力花费在音乐和体育之上呢。当年我提出这个观点时,就被同班的一个女生赵书桂给嘲笑了。她说道:“余向,那你这日子过的就真没意思了。你看看你,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花费在了学习上,但是学习依旧学不过余芳,然后跑步还跑不过我,论身高和帅气嘛,又比不过赵辉,唉。”那时的我想想也是啊,竟然赞同的点点头。还好,我那时候,只知道傻呵呵的学习,其他的也没有太去关心,不然如果心灵太过脆弱,可能也就有所谓的“抑郁”了。现在很多小年轻一经小小的挫折就想不开,有可能和少年时代的经历有关系,缺少磨炼。小时候,被打击打击,也许并不是一件坏事。
后来初三时分了一次班,我就没有和他们同班了,不知道他们现在都怎么样了?听说赵书桂、赵辉中考的时候考的不太好,又听说余芳后来没有考上大学,早早的就嫁人了。人生多变,那想得到我这个平凡的人,成了那个在读书路上走的最远的人。
多年经历,现在我的观点也变了,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没有好的身体,其他的又能怎么样?记得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身体好的时候,有无数个愿望,生病的时候,愿望只有一个。对于音乐,我的态度也变了许多。
“老刘,赵书桂、赵辉、余芳这几个人,你还记得么?”
刘晓摇摇头,说道:“记得不太真切了,名字听着挺熟的,依稀好像是初中的同学还是校友来着。怎么了?想和他们见见么?”
“没,只是恰巧想到了他们。”
“虽然我没有联系方式,但是想见,还是很容易的,我可以去给你联络一下。”
“算了,只是路过操场,刚好想到了他们,想到了过去的一些事。既然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正如你所说,让它成为美好的记忆。”
说着我们来到了宿舍楼。宿舍楼依旧还是以前的那个宿舍楼,二层的小楼,不过以前的红砖已经被粉刷一新,以前破旧的窗户也都换成了新的窗户,大大的玻璃窗户。
从宿舍大门进去,路过左手边第一间宿舍的时候,我停顿了一下,刘晓问:“怎么了?”我说:“没什么。”便跟着他继续走了。
刘晓走到105的门前停下,掏出钥匙,打开了宿舍的门,然后说道:“你看看,可还行?就怕你从大城市回来住不习惯,我特地找人收拾了一下。”
我站在门口,阳光透过窗户照射进来,显得特别明亮,房间里面是放着一张木床,木床之上铺着崭新的床被,还放了一个红色的福字抱枕,一张书桌配了一把椅子,书桌被收拾的很干净,一个暖水瓶放在上面。墙上挂了一幅行书——桃李天下,还贴了一个红色的福字。整个小屋简单、温馨而喜庆,不知怎的竟被他的用心稍稍的感动。
刘晓说:“别感动了,你能回来,我就感谢天感谢地了,做这点事情算什么。别傻愣着站着了,这儿就是你的家,坐吧。”
我刚坐下,最后还是没忍住问道:“刚刚路过的第一间宿舍有人住吗?”
刘晓道:“现在没人的,是空的。怎么,想住那间?”
我说:“我想去看看,那间应该是何老师的宿舍吧。”
刘晓道:“何老师,你说的是哪个何老师?”
我说道:“何文升老师,初一的时候,教我们语文的那个老师。你还记得么?当时他还说你语文成绩比我好来着,我还特别不服气。”
刘晓笑道:“比你好那不是很正常的嘛,你得承认,虚心接受。不过那么久远的事情,我已经不太记得了。那间也许是何老师的宿舍,但是经历过这么多年了,都已经换过好多个主人了。既然你想去看看,那我们就去看看。”
刘晓找来钥匙,打开宿舍的门,看着屋内的摆设,已经不记得当年的布局了,只记得那束从窗外射过来的阳光。
还记得那是一个冬天风和日丽的周六的上午,我和村里的几个小伙伴,在学校操场上玩。玩的正欢的时候,被坐在宿舍楼里批改作业的何老师看到了,也许是我们的玩闹声,吵到了他,他朝我喊道,“余向,你过来一下。”其他小伙伴见我被老师叫住,觉得肯定没什么好事,笑的异常的开心,远比吃到好吃的要快乐,我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在小伙伴们的目送下,往宿舍楼小步跑去,心里暗想下次不能来学校里玩了。
我刚到门口,何老师就叫我过去,说道:“我正好在批改你的作文,有几点想法想和你说一下。你别站那么远,靠近一点吧。”
初中的时候,老师们对我都非常的好,这也是为什么我一直很喜欢初中的原因,但是那个时候我并不知道如何和老师相处,我还是本能的远离老师。在何老师叫我的时候,我极不情愿的挪了几步,挨了过去。
作文的内容,我已经记得不太清楚了,只记得阳光从窗户外照射进来,很温暖,何老师很耐心的给我讲解着我作文的不足,应该怎么修改比较好,在作文本上圈了很多,写了很多的批语,心房里面不知怎么似乎有暖暖的味道,不知道是不是被阳光照射的缘故。我想应该是阳光的温度吧。
刘晓道:“这间好久没人住了,所以没有收拾,如果你想住,我找人收拾一下。”
我说道:“不了,你安排的那间挺好的,很温馨,我很喜欢。”
刘晓嘿嘿一笑。
我就这样借宿到了学校,一个曾经借宿过的地方,生命中陌生又熟悉的地方。
还记得我第一次住校,就是在这里,那年我刚上初三。当时学校的床还不够,我将家里的竹床扛到了学校,和一群同学挤在一间大教室里。那是我第一次离家,在家外面睡,而且还是和这么许多人挤在一间房子里。
那时的我,既新奇又兴奋,当天晚上,虽然老师来喊了几次睡觉,但是一群同学还是兴奋的聊得很晚才昏昏睡去。第二天,我并没有睡到自然醒,而是在半夜的时候,被隔壁挨着的同学给踹醒了,疲累的我,本来想踹回去的,后来想想算了,但是醒了的我,突然感觉到了环境的陌生,怎么也进入不了睡眠的状态,索性躺着,听着同学的呼吸声,窗外的虫叫声,同时还有远处传来的寺庙的钟声,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再次睡去。
现在的我,离家已经成为习惯,再也不会在陌生的环境中睡不着了。
回望这三十年来的路,没想到,真的兜兜转转,又回到了出发的地方,只是此时此景,已非彼时彼景,而我已在外游历多年。读书的时候并不明白王维的“独在异乡为异客”是什么感觉,后来在杭州工作之后,稍稍能够理解王维当时的心境,特别是在佳节一个人独处的时候。
想起当年站在窗前聆听老师教诲的少年,我笑了,后来似乎再也没有遇见对待自己这么好的老师了,当年能够遇到那些好的老师,真的是我的幸运。现在的我,也即将成为老师,希望能够传承下去。那个曾经被温暖的心灵,同样希望能够去温暖其他幼小的心灵。
晚上的九点多时候,手机震动,提示收到一条微信消息,来自刘晓。
我打开一看,是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棵树的树枝,树枝之上的“关”字虽然经历岁月,却依旧清晰可见,还随着树丫的长大而变大,关字旁边则是一点一弯钩,当时我还没有来得及写完的“心”字。
看着手中的图片,我不自禁笑了。笑的是年少时的我们。笑的是以为刻在树上,就能表明自己的心迹,镌刻美好。多么美好而又天真的童年!
刘晓,你终究还是上树拍了这张照!
“关心”多么好听的名字啊,就像人一样,那么美丽!
曾经,我和刘晓一起偷看过她的日记,惹得她非常的生气,为了哄她,刘晓把我的日记本给她,说道:“我们看了你的日记,那你也看看余向的日记吧,这样就扯平了。说不定,余向还在日记里偷偷的写了喜欢你之类的话。”她斜眼看了我们一眼,却也不再生气了。
曾经,我和刘晓为了和她一起上下学,假装在路上和她偶遇,放学的时候,和她一起顺路一段,其实,我俩回家的方向和她根本就不是一个方向。
曾经,为了显示自己站着能够将脚踢很高,结果自己摔坐在了地上,以为丢了面子,结果惹得她大笑!
曾经,在她跳皮筋的时候,我们跑过去一通捣蛋,气的她追着我们满操场跑,边跑边骂!
曾经的曾经都是少年的蠢事!却也是快乐的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