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角提笔蘸墨,闭目凝思,崔家家主崔显也不再作态,急吼吼来到旁边观摩,崔福也是一边磨墨,一边抬眼盯着胡角手中的笔尖。
片刻后,笔走游蛇,《凌云阁序》一气呵成。
“冀州之域,司兖之交。星分昴毕,地控燕赵。襟漳河而带钜野,连幽并而引青徐。物华天宝,其族富甲于一方;人杰地灵,崔氏名显于当世。。。。。。”
只看开头,崔显已经激动得不能自已,这文笔不但文采斐然,且对崔家毫无底限的赞扬,更合了他的心意。
《滕王阁序》差不多是个华夏学子都能烂熟于胸,这千古骈文胡角张口就来,将原文地理人文换成如今的黎阳地带,那也是手拿把掐的事。
“。。。家主崔公之令望,德馨远播;四方贤达之高义,车马骈阗。商界盛会,贾客如织;南北辐辏,贤达咸集。。。”
“。。。时维四月,岁在乱离。烽火连而烟尘起,干戈动而民心惶。然凌云之阁,独峙于野,岿然不动。。。”
“落霞与孤鹜齐飞,平野共长天一色。”
金句频出,且毫不吝啬地对崔家一番马屁,旁边主仆二人看得不能自已,却不敢出声,生怕打扰到胡角。
原文那长篇华丽的辞藻,只要不违背当下场景,都被胡角毫不客气的写了出来,个别不符的,也只稍作修改,依然华丽地不像样子。
只令旁边二人多巴胺爆棚,忍不住要手舞足蹈。
“。。。叹乎!时运不济,命途多艰。黄巾肆虐,黎庶遭殃。屈英雄于草莽,窜良才于他乡。然君子固穷,达人知命。老当益壮,宁移报国之心?穷且益坚,不坠兴家之志。酌浊流而思清,处乱世而求安。。。”
“。。。吾等,一介布衣,或为商贾,或为书生。有怀报国,苦无请缨之路;有志兴家,当效陶朱之谋。。。
他日趋庭,愿承家主之教;今兹捧袂,幸得宾朋满座。杨意难逢,抚凌云而自励;钟期既遇,奏弦歌以相和。。。”
崔显老泪纵横,天下苍生众多,唯荀公子懂我啊!!
老夫身为旁支,自幼遭人白眼,一生呕心沥血,赚得万贯家财,其中艰辛,谁知?
只望能为儿子谋得一官半职,光耀门楣,奈何在本家处处遭人排挤,自己儿子又不争气,造化弄人,造化弄人啊!
特别是“杨意难逢,抚凌云而自励;钟期既遇,奏弦歌以相和”两句,应景,只能说太应景了。
末尾
“凌云高阁立,商贾似云集。
笑迎燕赵风,暮卷漳河雨。
闲云岁月悠,星移几春秋。
崔氏今何在?青山依旧留。”
将七言绝句改为时下流行的五言诗,虽不如原文华丽,却正得崔家精髓,看得崔显高潮迭起。
难怪对方对那袋钱视若无睹,即便里边都是真金,相比这篇文章的价值,十袋真金也抵不上;
此时虽没有“骈文”这个概念,但不少文学大家已经在辞赋中体现对仗工整的文体,这篇文章辞藻华丽,对仗工整,金句频出,寓意十足。
崔显看得如痴如醉,胡角等的不耐烦,干咳一声,崔显这才反应过来;他声音颤抖,对崔福道:
“福伯,去取黄金一百两,为荀公子润笔。”
转身对胡角拱手行礼:
“一点心意,还望荀公子不要嫌弃。”
嫌弃?胡角相信这一百金是实实在在的一百金,绝不是常见的那种镀金铜,谁会跟钱过不去,嫌弃一百两黄金?那得有多欠揍?
他忙还礼道:
“崔家主言过了,晚辈感激不尽。”
崔福已经提着一个方形包裹,应该是装了黄金的盒子,
崔福对胡角拱手:
“已经为荀公子备好良驹代步,公子一应行囊皆挂上马鞍可好?”
胡角点头答谢道:
“甚好,多谢崔管家考虑周全。”
起身对崔显拱手:
“叨扰多时,就此别过。”
从头到尾,胡角都没提及自己姓名,崔显也仿佛忘记问了一般,双方默契达成了某种共识,崔显望着胡角离去的背影,忽然扬声笑道:
“若他日路过,务必再来叙旧!”
待脚步声消失,他迫不及待展开《凌云阁序》,再次仔细阅读,管家崔福凑上前来,他却摆摆手:
“去,把少爷叫来。”
不多时,一个身着锦袍、面色虚浮的少年晃荡着走进偏厅,正是崔显的独子——崔璨。他打了个哈欠,懒洋洋道:
“爹,又叫我背什么文章?那些酸儒写的玩意儿,拗口得很……”
崔显瞪了他一眼,指着文案上的宣纸低声呵斥:
“今日你若背不下此文,便别想再踏出府门一步!”
崔璨撇撇嘴,漫不经心地扫了一眼,忽然愣住——这文章辞藻之华丽,气势之磅礴,竟是他平生仅见。他结结巴巴道:
“这、这是哪位大儒所作?”
崔显冷哼一声:
“莫管,你只需记熟,待会儿在宴上当众诵读!”
崔璨眼珠一转,笑嘻嘻道:
“爹,若我背得好,您把那匹西域宝马赏我?”
崔显气得胡子一翘,但想到今日事关家族兴盛,只得咬牙道:
“……背得好,马归你!”
——
宴席之上,宾客满座。
崔显高坐主位,满面红光地举杯道:
“今日‘凌云阁’落成,承蒙诸位赏光,崔某不胜荣幸!”
众人纷纷举杯应和,谄媚之声不绝于耳:
“崔公此阁巍峨如山,足见家业鼎盛啊!”
“听说崔公子近日苦读诗书,想必今日定有佳作问世?”
发问的人是崔显提前打好招呼,由他引出崔璨为“凌云阁”题文,只是他还不知道待会儿的《凌云阁序》会给他怎样的震惊。
崔显故作谦虚地摆摆手:
“犬子才疏学浅,不过近日偶得一篇拙作,还请诸位斧正。”
说罢,他朝身后使了个眼色。崔璨慢悠悠站起身,清了清嗓子。
全场寂静。
他深吸一口气,缓缓背诵,抑扬顿挫。
起初,他的声音还有些生涩,但越往后,越是流畅,甚至带上了几分夸张的激昂。
“落霞与孤鹜齐飞,平野共长天一色——”
这一句念出,满座哗然!
一位须发皆白的老儒生猛地站起身,颤声道:
“此句……此句当真绝妙!崔公子大才啊!”
另一名商贾打扮的中年人立刻附和:
“崔氏有子如此,何愁家业不兴?”
崔璨被夸得飘飘然,竟真以为自己才华横溢,声音越发洪亮,甚至挥袖作指点江山状,仿佛这文章真是他呕心沥血所作。
崔显坐在主位,嘴角含笑,眼中尽是得意。
胡角勒马缓步前行,不多时便出了崔家庄。
有了马鞍马镫,胡角这菜鸡也能稳稳骑行,令他又想起思而不得的糜家穿越者。
左右看看,发现四下无人,胡角从马鞍上取下包裹,打开后是一个楠木盒子,翻开盖子,耀眼的金光令他有些失神。
再次左看右看,胡角一脸猥琐,拿起一个金锭子咬了一口。
看着清晰的牙印,他表情逐渐变态,继而放声狂笑,若不是骑术不佳,他真想纵马狂奔一番。
“叮,你改变了崔璨的人生轨迹,奖励寿命30天。”
系统声音也在此刻响起,真是双喜临门呐。
30天寿命不多,但这黄金却是价值不菲,一两黄金能换取一万多钱,这一百两就是一百万钱!
什么概念?
即便如今战火纷飞,粮价上涨,司隶一带一石米也就100钱左右,一百万钱足足能买一万石!
一个普通的三口农户,一年所需不过十石,一万石足够一个三口之家吃上一千年!
这还只是粗略估算,一百两黄金的实际价值远超于此,胡角笑得嘴巴咧到耳朵根儿。
这下真是发达了!谢谢,感谢王维大大的馈赠!
至于几百年后王维拿什么献给滕王,那就不需要自己操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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