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富贵哥、你会进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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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了饭。

众人稍微休息了一会儿。

就再次忙活了起来。

半下午的时候。

归属第五生产队的河段终于清理干净。

作为生产队长的李怀德找到公社挖河的专门负责人,通过验收之后,开心的跑回来大声呼喊。

“李村第五生产队,提前三天完成挖河任务。”

“上面奖励咱们生产队甘蔗十五捆,回头统一结算送到咱们村。”

“现在,大家收拾家伙,回家。”

众人一听,齐声欢呼。

“完成任务啦。”

“哈哈哈,想不到提前完成任务,竟然还有奖励。”

“甘蔗?这玩意不顶饿啊。”

“你不要给我,我用胡萝卜跟你换。”

“哈哈哈,你想屁吃呢。”

“别想了,等发到咱们生产队少说得一个多月,赶紧收拾东西回去。”

寒风中,一个个脸上洋溢着开心的笑容。

李富贵站在野地里,谈谈的看着眼前的这一切,心里彷佛有什么东西被触动。

上辈子,他小时候听父母说过挖河的故事。

不过那是七八十年代的事情。

当时他还小,没有体会过,更想象不到其中的滋味。

只是觉得时代特色浓厚,觉得很有意思,心里面有些向往。

正是因为此,半个多月前听说要上河,他心思一动决定亲身体会一把。

顺便占据了这个身体,也孝敬一下这个身体的父母。

“这就是上辈子父母口中的挖河吧。”

“在野地里吃喝拉撒,再野地里睡觉,睁开眼睛就是挖河。”

“一切都是为了来年粮食的灌溉。”

第一次,李富贵有些理解上辈子父母一辈子节省粮食的那种觉悟。

“富贵哥。”

“我把你的被子什么的都收拾好了。”

“你直接背上吧。”

感叹中,一道甜甜的声音响起。

李秀红抱着他的被子走到了他的身边。

李富贵伸手接过。

“好。”

“你赶紧去收拾你的吧。”

“咱们回家。”

“好的、富贵哥。”

……

夕阳西下。

一条坑坑洼洼的土路上。

一头牛拉着一个大大的架子车,车上放着各种杂物。

铁锹,大铁锅,案板,煤炭,剩下的粮食。

还有一头骡子,拉着架锅用的转头,水桶,盆,筐……

两个架子车满满的,走在队伍的最前面。

后面,三四十个人形成数十米的队伍。

三五成群,两三个并肩,嘻嘻哈哈的闲聊着。

李富贵走在最后面,被子用一个床单包着背在身后,感觉自己像个行军打仗的战士似的。

李秀红跟着他,兴奋的眼里有那么一丝丝不舍。

她知道,这一回去。

两人的关系不会再跟挖河时那样亲密。

甚至有可能还会慢慢冷淡,渐渐变得跟其他邻居们一样。

她不想这样。

“富贵哥。”

“嗯?”

“你比我大一岁,今年十九了是么?”

“好像是吧。”

李富贵有些不太确定,自己毕竟是鸠占鹊巢。

“什么好像呀,我记得清楚,你只比我大一岁。”

“不过不知道具体什么月份。”

“富贵哥,你是几月生儿?”

李富贵一听,皱起了眉头。

这个话题有深度,他得好好想想。

前身的大部分记忆他都有继承,但是不少事情也有遗忘。

“好像是十一月吧。”

“十一月,那快到了呢。”李秀红眼前一亮:“十一月那一天?”

“初九。”

“嗯,那我记得了。”

“你记有什么用,我自己都不准备记。”

李秀红嘻嘻一笑没有回话,心里不知道想些什么。

过了一会儿,才小声问道。

“富贵哥,回去肯定有人给你介绍对象吧?”

李富贵一听,哈哈笑了起来。

这个时代的农村人,从初春开始忙碌,一种忙到深秋。

只有冬天,是休养生息的季节。

同时也是乡下成亲,相互介绍对象的季节。

到了年纪的男男女女,在亲戚邻居的介绍下成双成对。

哪怕饥荒严重,繁衍的事情也不会停息。

用村子里的话来讲,就是只要饿不死人,就要生孩子。

曾经他不理解,为什么那么穷还要生孩子。

可是经历这个时代,他有些明白。

在这里。

人口,代表的就是生产力。

在这个没有机械的时代,一个孩子独木不成林,根本养活不了自己,更养活不了家。

只有人多,才能在这个靠天吃饭的时代,团结起来向天争一线生机。

当然,他是例外。

他有空间,一个人养活全村都不是问题。

但是那玩意不能暴露。

不过,他上辈子没有相亲过。

生活在眼下这个时代,倒是很有兴趣见识一番。

“应该有吧。”

看着李富贵眼神中的兴趣,李秀红心里有些失落。

“那你见么?”

“见,怎么能不见呢。”

“那就提前恭喜富贵哥,以后有了嫂子,可得让我认识一下。”李秀红的声音没有了刚刚的清脆。

李富贵看了李秀红一眼,轻声一笑。

他知道眼前少女的心思。

但是有些事情真不是一厢情愿的事情。

“我的眼光可是很高的,一般人看不上。”

“在说相亲,不一定会结婚。”

殊不知,一句安慰的话驱走了少女心里的黯然,李秀红偷偷瞄了一眼李富贵,脸上有些微红。

她在想,自己的小心思,是不是被富贵哥看了出来。

“哦,那富贵哥想找个什么样的女人?”

“我也不知道,看感觉吧。”

“哦,那你会想办法去城里么?”

李富贵一听,第一次沉默了一下。

“不去吧。”

进城,是个大问题。

穿越三个多月。

亲身体会到天灾肆虐,物资、粮食极度匮乏。

人们缺衣少食,生活艰辛无比。

饿死人更是常有的事。

不少人农村人疯了一样的逮着机会就往城里跑,只为活命。

可是他知道。

这年代,哪有什么岁月静好。

十个进城的,少说原路返回五六个,路上再死去两三个。

再过五六年,风雨突来。

不说进城,大批的城里人都得下乡,那个好不容易在城里落脚的,大概率是怎么去的怎么回。

所以,跑什么跑?

当然,他不一样,倒是有信心去城里稳定下来。

可是思来想去,他决定还是在农村。

一来他有空间,衣食无忧。

二来现在这个年代,去了城里又能怎么样?不照样得天天去工厂上班么。

不上班,那就交代一下你的生活来源。

最重要的是,他知道城里的管理极为更加严格。

大部分都是集体住房,极少有独门独院,说句不好听的吃个肉都藏不住味道,买任何东西都离不开票据。

相比起来。

拥有空间的他。

生活在自给自足、自成体系的农村可就自由很多。

他都想好了。

这次回到家,自己就跟家里提出分家。

趁着冬天空闲,弄个独门独院。

到时候一个人偷偷的吃着,还能想办法帮衬一下家里。

有机会再找个好看,听话、乖巧的媳妇。

小日子简直不要太美。

“我觉得农村挺好,去城里干什么?”

李秀红闻言,脸上挂起了笑容。

十多天的合作,让她知道眼前的男人有多么优秀。

别人进城讨不了生活,富贵哥绝对可以。

只是他真要进城的话,那他们怕是再也没有机会见面。

不去,那正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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